出境货物检验检疫的报检要点

发布时间:2010-01-20 共13页

21、数/重量:填写报检货物的数/重量,重量一般以净重填写,如填写毛重,或以毛重作净重则需注明。

22、货物的总值:按本批货物合同或发票上所列的总值填写(以美元计),如同一报检单报检多批货物,需列明每批货物的总值。(注:如申报货物总值与国内,国际市场价格有较大差异,检验检疫机构保核价权力。)

23、包装件数及种类:指本批货物运输包装的件数及种类。

24、运输工具名称号码:填写货物实际装载的运输工具类别名称(如船、飞机、货柜车、火车等)及运输工具编号(船名、飞机航班号、车牌号码、火车车次)。报检时,未能确定运输工具编号的,可只填写运输工具类别。

25、贸易方式:A、一般贸易出; B、 三来一补; C、边境贸易; D、进料加工人; E、其他贸易。

26、货物存放的地点:指本批货物存放的地点位置。

27、合同号:指贸易双方就本批货物出境而签订的贸易合同编号。

28、信用证号;指本批货物所对应的信用证编号。

29、用途;指本批货物出境用途,如种用、食用、奶用、观赏或演艺伴侣、实验、药用、饲用、加工等。

30、发货日期:按本批货物信用证或合由所列的出境日期填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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