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2012年导游资格证考试成绩合格标准

发布时间:2012-07-20 共1页

成绩合格标准

  笔试成绩及格标准为240分,维吾尔、哈萨克、蒙古、柯尔克孜、塔吉克、锡伯、乌孜别克、塔塔尔、达斡尔、藏、俄罗斯11个民族的考生笔试总成绩加40分后达到此标准为合格;现场考试成绩及格标准为60分,维吾尔、哈萨克、蒙古、柯尔克孜、塔吉克、锡伯、乌孜别克、塔塔尔、达斡尔、藏、俄罗斯11个民族的考生现场成绩加10分后达到此标准为合格。笔试和现场成绩均合格者为通过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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