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单证员考试辅导:国际保理的当事人

发布时间:2010-01-20 共1页

  国际保理有两种做法,即国际单保理和国际双保理,前者有三个当事人,后者则有四个当事人。 
  1、卖方。即出口商或称供应商。是指对提供货物或服务出具发票的,并其应收账款已被出口保理商叙作保理业务的一方。 
  2、债务人。即为买方或称进口商,指对由提供货物或服务所产生的应收账款负有付款责任的一方。
  3、出口保理商。 是指与卖方签订保付代理协议,对卖方的应收账款承做保理业务的一方。出口保理商通常在出口商的所在地。在国际单保理的情况下,无出口保理商。 
  4、进口保理商。 是指同意代收卖方以发票表示的并过户给出口保理商的应收账款的一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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