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法律顾问综合法律冲刺高分习题(07)

发布时间:2010-01-20 共1页

甲搬家后尚未退房,让好友乙为其打扫室内卫生。乙在打扫卧室时,从地上拾到一张工商银行的牡丹灵通卡。乙未将此卡交给甲某,并于4日后到某工商银行的自动取款机工分3次取出2000余元(乙以前陪同甲取款时知道了密码)。甲曾问过乙是否见过此卡,乙称未见过。后甲报案查获乙。甲的行为构成:
A.盗窃罪
B.侵占罪
C.诈骗罪
D.职务侵占罪
答案:A
解析:
甲虽然搬家,但因为未退房而继续控制着该房屋,既然如此,该房屋内的一切财物(包括牡丹灵通卡)仍然由甲占有,故乙的行为成立盗窃罪。 此外,本来属于他人占有的财物,而行为人误以为是他人的遗忘物而非法占为已有的,或者本来是遗忘物,而行为人以为是他人占有的财物而非法占为已有的,根据主客观相统一的原则,仅有成立侵占罪的可能性。职务侵占罪,是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占有已有,数额较的行为。

2007年3月1日,张某因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两年,缓刑三年。缓刑考验期内未发现张某有漏罪,也未发现张某犯新罪。但在缓刑考验期满后公安机关发觉张某在缓刑考验期内曾强奸一名妇女。那么正确的做法应当是: A.视为原判刑罚已执行完毕,仅以强奸罪对张某判处新的刑罚
B.原判刑罚不再执行,仅以强奸罪对张某判处新的刑罚
C.撤销缓刑,对强奸罪做出判决,并将其与原判刑罚实行并罚
D.撤销缓刑,对强奸罪做出判决,并将其与原判刑罚实行并罚,之后再减去已经过的缓刑考验期限
答案:C
解析:
《刑法》第77条第1款规定:“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犯新罪或者发现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应当撤销缓刑,对新犯的罪或者新发现的罪作出判决,把前罪和后罪所判处的刑罚,依照本法第六十九条的规定,决定执行的刑罚。”因此应当选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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