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法律顾问综合法律冲刺高分习题(06)

发布时间:2010-01-20 共1页

神州电脑公司和宏瑞商贸公司同时向市规划局申请建筑用地,市规划局接到两家公司的申请后,只批准了宏瑞商贸公司的申请,对神州电脑公司的申请一直不予答复。神州电脑公司不服,下列关于神州电脑公司救济途径的说法中,不符合乎法律相关规定的是:
A.神州电脑公司可向该市市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B.若神州电脑公司申请复议,复议机关一直搪塞不予受理,则神州电脑公司可以向该复议机关的上级行政机关举报,由上级行政机关责令复议机关受理
C.神州电脑公司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同时不能向复议机关提起复议申请
D.若神州电脑公司向法院提起诉讼,应当提供证据证明该公司曾经向市规划局提出过建筑用地申请
答案:C
解析:
根据《行政复议法》第12条,对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工作部门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由申请入选择,可以向该部门的本级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向上一级主管部门申请行政复议。A答案正确。根据《行政复议法》第20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提出行政复议申请,行政复议机关无正当理由不予受理的,上级行政机关应当责令其受理;必要时,上级行政机关也可以直接受理。选项C错误。根据《行政诉讼法解释》第34条规定,法律、法规未规定行政复议为提起行政诉讼必经程序,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既提起诉讼又申请行政复议的,由先受理的机关管辖;同时受理的,由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选择。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已经申请行政复议,在法定复议期间内又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本案并不属于必须经过复议才能提起诉讼的案件。因此神州电脑公司可以在诉讼时申请复议,只不过由先受理的机关管辖;同时受理的,由神州电脑公司自己选择管辖。选项D正确。根据《行政诉讼法解释》第27条,原告对下列事项承担举证责任:……(2)在起诉被告不作为的案件中,证明其提出申请的事实……因此在行政诉讼中,原告方仅对仅有的法律规定事项提供据证责任,包括起诉被告不作为的案件中,证明其提出申请的事实。

王某等人在周某开的饭店就餐后未付钱。两天后,王某等人再次路过周某的饭店时,周某向其催讨所欠饭款。王某等人认为有失脸面,遂对周某拳打脚踢,并扬言次日会再来饭店教训周某。第二天,周某为防不测,随身携带了一把尖刀。中午时分,王某等人再次来到周某的饭店滋事,要周某赔偿名誉损失,周某不从。王某遂用携带的斧头砍向周某的头部,周某侧身躲开,但仍被砍伤了手臂。当王某再次砍来时,周某拔出早已准备好的尖刀还击,厮打中刺中王某胸部,致其死亡。周某的行为属于:
A.正当防卫
B.防卫过当
C.故意杀人罪
D.过失致人死亡罪
答案:A
解析:
参见《刑法》第20条第3款。本题中,王某等人用斧头向周某头部砍击,属于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行凶行为。周某在被砍伤后持刀反击,在防卫时间、对象、目的、程度等方面均符合正当防卫的规定,因此属于正当防卫。尽管周某事先准备了尖刀随身携带,但并未主动使用,并且是在王某等人扬言再次报复滋事的情况下,为防身而准备,并非准备斗殴,不能因为其事先准备了尖刀而否定其行为的正当防卫性质。

百分百考试网 考试宝典

立即免费试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