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首页 职业资格> 司法考试> 考试介绍
2008国家司法考试考试重点直播课堂同步辅导

如何领取法律职业资格证书?

发布时间:06-28

来 源:

页 数:1页

上一篇:2007年国家司法考试考试说明

下一篇:北京地区2007年司法考试报名常见问题解答


  资格申请人员可持本人身份证、本科以上毕业证书、成绩通知单原件、资格证书工本费,到指定地点进行领取。因身份证、毕业证书遗失或正在申请补办之中的,请申请人提供公安机关或毕业院校证明。

  属于放宽学历条件地区且达到放宽地区考试合格分数线的考生,应到本人户籍所在地市(县)司法行政机关领取《法律职业资格证书》。

  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只能由本人领取,不得委托他人领取。因出国或因病卧床不能自理的申请人,如在规定时间内无法前来领取的,请申请人在领取时间过后(双休日除外)通过电话联系方式说明原因。

>




Google
 

     

考试信息

热点排行

最近更新

考试辅导

网校辅导

面授培训

©2005-2006 100ksw.com 版权所有 皖ICP备0601337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