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下半年自考报名及考务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2-07-25 共3页

    各市自学考试办公室,各主考学校、委考助学单位:

  为做好2006年10月全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务工作和自学考试考务考籍管理质量自治区级评审复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9月1日——9月17日)

  1、我区10月份自学考试共设四个报名点,分别是银川市、石嘴山市、吴忠市、固原市自考办。

  2、9月1日——9月10日,各委考助学单位持集体报考课程卡(老生),同时组织新生到各市、县自考办报名,逾期不补报(各委考助学单位在9月1日前进行报名工作)。

  3、9月11日——9月17日,汉语言文学(专科)、会计(专、本科)和市场营销(专科)四个面向社会开考专业及教师资格考试报名。

  4、首次报名者,必须亲自持身份证(含军人、武警人员证件)到户口所在地报名,不得让其他(她)人代报。各市自考办要严格做好报名把关工作,实施属地管理。不属于所辖区域的考生不得给与报名。但大中专毕业生和退役军人返回原籍工作的,经市考办审核后,可以接受报名。

  5、新生报名时,必须按要求认真填写《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各市报名工作结束后请将新生填写的《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送交教育考试院自考处保存。

  6、新考生报名时,首先要确定自己所学专业,认真阅读《考生手册》、《宁夏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计划手册》,在《报考简章》上查找所报专业和课程代码,按要求认真填涂报名登记表、报名登记卡和信息卡。然后,持报名登记卡和信息卡按顺序进行读卡、摄像(必须保证卡与像片一一对应)、打印校对单,考生对本人报名情况校对无误并签字后方可离开。各市、县报名点根据情况通知各委考助学单位和社会开考专业考生领取准考证及考试通知单的时间。考生填写的报名登记表,属委托开考专业的考生,请将表交委考单位存档,属社会开考专业的考生,请将表交市、县自考办存档。

  7、老考生报名时,只填涂报考课程卡。

  8、准考证号为12位数。编码方法为:第1、2、3、4位为地区代码;第5、6位为年度后两位数字;第7位为年度内报名次数;最后5位为考生报名序号。

  9、考生按课程报考,每次可报考开考课程的一至四门课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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