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2011年自考办理成绩转入、转出方法

发布时间:2012-07-25 共1页

  考生可以将在外省市通过的考试成绩转入天津市,也可以将在天津市通过的考试成绩转往外省市。

  转入具体步骤为:1、考生进入考生服务系统,输入准考证号、密码;2、点击“申请箱”中的“外省转入”;3、选择相应的转入项目,点击“进入”;4、点击“申请”,选择省市,输入省市的准考证号,点击“下一步”;5、选择省市的专业,点击“提交”;6、确认外省转入课程及成绩无误后,逐一点击“选择课程”,选择在本专业可对应的课程,点击“提交”;7、网上支付考试成绩转入费用。

  转出具体步骤为:1、考生进入考生服务系统,输入准考证号、密码;2、点击“申请箱”中的“本市转出”;3、选择相应的转出项目,点击“进入”;4、点击“申请”,选择转出目的省市;5、核对成绩无误后,点击“提交”;6、网上支付考试成绩转出费用。

  咨询自考事宜的考生,可在招考资讯网站自学考试频道的“在线问答”中留言,也可以拨打电话:23769300(自考咨询)进行咨询。

  申明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网站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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