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职位查询
各遴选单位的遴选职位、职位资格条件、遴选程序和时间安排等情况详见《北京市2012年市级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职位表》和各遴选单位工作实施方案(见附件)。报考者如需咨询《遴选职位表》和遴选实施方案中的有关事项,可按《遴选职位表》公布的电话直接与遴选单位联系。
(二)报名
本次公开遴选采取个人自荐与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报名方式,由报名人员所在单位通过北京市人事系统电子政务信息平台(http://172.24.14.5)填报推荐信息,每人限报一个职位。
报名时间:2012年5月7日9:00至5月18日18:00。
(三)资格审查
各遴选单位根据职位资格条件,在报考者填写报考信息24小时内进行资格审查,并通过报名系统反馈资格审查结果。对符合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不符合条件而未通过审查的,向报考者反馈理由。
报名人员所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应及时登录网站查看资格确认结果并告知本人。
三、考试测评
考试测评依次分为笔试、面试、综合评价三个环节,由各遴选单位负责组织实施。
(一)笔试(5月下旬)
按照资格审查合格参加笔试的人数与拟遴选人数的比例一般不低于5:1的比例组织笔试,重点考察应试者的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
一般笔试结束10个工作日内,发布笔试成绩,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进入面试的人员,并通知撰写近三年工作业绩报告(1500字左右)。
(二)面试(6月中旬)
面试人选与拟遴选人数的比例一般不低于3:1,重点测试面试人员的专业素质、业务水平及其他综合能力。
各遴选单位可根据工作需要增加职位业务水平测试,加试成绩占面试成绩的30%。
(三)综合评价(6月中旬)
综合评价分为岗位匹配度分析和业绩评价两个部分,各占综合评价成绩50%,按百分制量化评分。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综合评价成绩按照4:4:2的比例合成总成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