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2012年市级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公告

发布时间:2012-07-24 共3页

四、体检和考察(6月下旬)

根据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人选,体检和考察人数由各遴选单位确定。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合格者列为考察对象。

各遴选单位派出2人以上组成的考察组,到考察对象所在单位进行考察,考察对象在现单位工作时间较短的,可到其上一个工作单位进行延伸考察。考察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注重实绩,全面了解考察对象德、能、勤、绩、廉等方面情况。考察对象所在单位要积极配合,客观真实地反映考察对象的实际情况。

五、公示和办理相关手续(6月下旬—7月)

各遴选单位综合报考者总成绩、考察情况和体检结果,按照人岗相适的原则和职位需求,择优确定拟遴选人员,并分别在本单位和拟遴选人员原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遴选的人员,按照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遴选结束后,全市统一公布遴选人员名单。

附件:

《北京市2012年市级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职位表》

《各遴选单位工作实施方案》

中共北京市委组织部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2年5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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