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四川省广元市统筹公选领导干部公告

发布时间:2012-07-24 共4页

为进一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深入推进基层组织建设年,集聚推进广元跨越发展优秀人才,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四川省统筹公开选拔党政领导干部实施办法(试行)》和《四川省乡(镇、街道)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办法》有关精神,经市委同意,决定面向社会统筹公选一批乡科级干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选职位

此次统筹公选共有113个职位,其中乡镇机关83个,县级部门18个,市级部门12个;4个职位面向全省,51个职位面向全市,58个职位面向各县区。

具体职位信息请登陆广元组工网(http://74.14.4.6/)、广元人事考试网(http://gy.scpta.gov.cn)或广元人事人才网(http://www.cbrcw.com)查询。

二、资格条件

(一)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符合《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的基本条件。

2.年龄一般在40周岁以下,特殊职位需要的不超过45周岁。

3.一般应具备大学专科以上学历。

4.工龄满3年以上。

5.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考者,须是在编在职工作人员。

6.报考正科级领导职位应是现任党政机关副科级领导职务,事业单位相当于副科级领导职务,国有或国有控股企业按相对应的管理职务层次。担任上述职务2年以上。

非公有制企业人员报考,应现任中型企业中层管理职务或小型企业高层管理职务2年以上。企业规模参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联合下发的《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的标准执行。

取得硕士及以上学位的,可报考副科级职位;博士、有3年相应工作经历或相关管理经验的硕士,可报考正科级职位。

同级别报考人员不受任职年限限制。

7.“五项基层服务计划人员”报考者,须工作表现好、无不良社会反映、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在广元参加“一村(社区)一名大学生”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社工人才百人计划”到基层服务项目人员,以及在广元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满两年以上、考核合格人员。

8.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村委会(社区居委会)主任报考者,须现任建制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村委会(社区居委会)主任且连续任职满3年以上,担任两项职务的时间可以连续计算。“两新”组织党组织书记、广元外出流动党员党组织书记报考者,须现任且连续任职满2年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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