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会计职称《初级经济法》预习讲义第四章

发布时间:2010-01-19 共11页

  (二)小规模纳税人和一般纳税人的认定:(下面这些带★的注意事项,能够特别关注一下)

  1、一般是根据金额来划分:

  (1)从事货物生产或提供应税劳务的纳税人,以及以从事货物生产或提供应税劳务为主,并兼营货物批发或零售的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在100万元(含)以下的。

  ★超过这一金额的一般情况下认定是一般纳税人。

  (2)从事货物批发或零售的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在180万元(含)以下的。

  ★超过这一金额的一般情况下认定是一般纳税人。

  2、特殊情况的规定:

  (1)年应税销售额在180万元以下的小规模商业企业,无论财务核算是否健全,一律不得认定为一般纳税人,均应按照小规模纳税人的规定征收增值税。

  ★不会是一般纳税人。

  (2)生产型的小规模纳税人年销售额在100万元以下30万元以上的制造业的小规模纳税人,符合一定条件的,可以被认定为一般纳税人。

  ★对其他类型的企业不适用。

  (3)已经开办的小规模企业,其年应税销售额超过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应在次年1月底前申请办理一般纳税人认定手续。

  ★注意这里“次年1月底”这一时间规定。

  (4)纳税人总、分支机构实行统一核算,其总机构年应税销售额超过小规模纳税人标准,但分支机构年应税销售额未超过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其分支机构可以认定为一般纳税人。

  ★属于对分支机构的提高待遇。

  (5)年应税销售额超过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个人、不经常发生应税行为的企业,视同小规模纳税人。

  ★个人不能是一般纳税人。

  (6)非企业性单位一般视为小规模纳税人。

  ★非企业性单位如果经常发生增值税应税行为,并且符合一般纳税人条件的,可以认定为一般纳税人。

  (7)个体经营者符合规定的,经省级国家税务局批准,可以认定为一般纳税人。

  ★个体经营者的审批条件比较严。

  (8)新开业的符合一般纳税人条件的企业,应在办理税务登记的同时申请办理一般纳税人认定手续。税务机关对其预计年应税销售额超过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暂认定为一般纳税人;其开业后的实际年应税销售额未超过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应重新申请办理一般纳税人认定手续。符合条件的,可继续认定为一般纳税人;不符合条件的,取消一般纳税人资格。

  ★这一规定已经废止,简单了解就可以。

  【例】根据增值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企业中,属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的有( )。

  A.会计制度健全,年应纳税销售额100万元的零售企业

  B.会计制度健全,年应纳税销售额120万元的批发企业

  C.会计制度健全,年应纳税销售额160万元的生产企业

  D.会计制度健全,年应纳税销售额180万元的生产企业

  答案:A、B

  解析:C、D是生产企业,且应税销售额在100万以上,属于一般纳税人。

  【例】按照现行规定,下列各项中必须被认定为小规模纳税人的是( )。

  A.年不含税销售额在110万元以上的从事货物生产的纳税人

  B.年不含税销售额在200万元以上的从事货物批发的纳税人

  C.年不含税销售额在180万元以下,会计核算制度健全的从事货物零售的纳税人

  D.年不含税销售额在90万元以下,会计核算制度健全的从事货物生产的纳税人

  答案:C

  解析:考察在对商业企业小规模纳税人与一般纳税人划分的180万元年销售额硬标准的理解。

  【例】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的规定,下列小规模纳税人不得被认定为一般纳税人( )。

  A.个体经营者及其他个人

  B.销售免税货物的企业

  C.不经常发生增值税应税行为的企业

  D.非企业性单位

  答案:BC

  解析:个体经营者可以认定为一般纳税人,但个体经营者以外的其他个人不得办理一般纳税人认定手续;非企业性单位如果应税销售额超过规定标准的,也可以被认定为一般纳税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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