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岩2011年初级护师资格考试报名通知

发布时间:2012-01-13 共1页

 

关于做好2011年度卫生专业中、初级技术资格考试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各县(市、区)卫生局、市直医疗卫生单位:

按照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人社厅发[2010]110号)和福建省公务员局、福建省人力资源开发办公室、福建省卫生厅(闽人函[2010]526号)文件精神,为做好我市2011年度卫生专业中、初级技术资格考试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工作的具体要求详见《福建省公务员局、福建省人力资源开发办公室、福建省卫生厅关于做好2011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闽人函〔2010 526号)和《福建省2011年度卫生专业中、初级技术资格考试龙岩考点报名办法》。

二、报名时间:我市各报名点应按照《考务工作计划表》安排,于2011121日前完成本区域内考生的网上报名、现场确认、上报审核材料和信息上传等工作。

三、报名地点:各县(市、区)卫生局、市直医疗卫生单位设立报名点,负责对所属人员的网上报名指导、现场确认工作;非卫生部门内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由所在县(市、区)报名点进行现场确认,市卫生局不直接受理个人报名。

四、各县(市、区)及市属单位报名点2011116日前完成现场确认工作,《2011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表》中工作人员填写部分,现场审核人员应认真审核填写并签名,单位人事部门或档案存放单位审查意见栏要加盖公章,考点审查意见、人事部门审查意见栏由报名点所在县(市、区)卫生局、人事局审核,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卫生局、人事局公章。

五、考生进行现场确认时应提交的材料中要求提供的照片应为:近期1寸彩色(白底)同版免冠照片1张,背面写上姓名、单位,留在报名点。相关证件复印件应随《考试报名表》于2011 1月19日前汇总上报市卫生局审核。

六、考生学历、学位的有关认定方法按照闽人函〔2010526号文件中“关于学历的说明”要求执行。

七、2011年度考试新增神经电生理(脑电图)技术初级(师)和中级两个专业,取消护理初级(士)专业;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暨护理初级(士)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安排将另行通知。

各报名点应将考试有关信息广泛宣传,认真组织考生报名,对报考人员进行网上报名指导和现场确认,避免出现漏报、错报,确保考试顺利进行。《福建省2011年度卫生专业中、初级技术资格考试龙岩考点报名办法》已在龙岩卫生网公布(网址:LYSWSJ.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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