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建立整体护理协作网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1-08-26 共1页

  关于建立整体护理协作网的通知

  卫医护发(1996)第6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

  当前世界上多数国家的护理工作已发展为以病人为中心的整体护理,由于种种原因,我国仍停留在以医疗为中心的功能制护理阶段,束缚了护理学科的发展。

  根据我部与联合国开发计划署护理合作项目在北京协和医院建立的模式病房试点,及中国医大附一院创建三级特等医院的试点经验,在改革临床护理模式方面取得了初步成效。

  为进一步扩大试点成果,推广整体护理,提高护理质量和管理水平,推动我国护理学科的发展,经研究决定,建立全国整体护理协作网(以下简称“协作网”)。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建网目的:

  以协作网参加单位为基地,改革现行护理模式,研究和探讨适合我国国情的整体护理模式;并在此基础上改进护理管理模式和护理质量评价体系;为各级卫生行政部门推广整体护理提供经验。

  二、协作网的主要任务:

  1.结合我国国情,研究、探讨和推广适宜的整体护理及病房护理管理模式;

  2.为卫生行政部门制定整体护理模式下各级护理人员的岗位职责、护理计划书写规范、模式病房护理管理标准、护理质量评价指标体系等相关政策和标准提供依据;

  3.配合卫生行政部门,积极推行整体护理。

  三、协作网的工作方式:

  1.举办协作网参加单位培训班,推广整体护理试点单位经验;

  2.参加单位积极实践,并在此基础上进行整体护理交流、研讨;

  3.经不断总结、完善,参加单位的模式病房建设和整体护理应达到在本地区可发挥示范作用的水平;

  4.配合卫生行政部门,将模式病房及整体护理的成功经验向全国推广。

  四、参加协作网的手续:

  1.以自愿为原则,凡具备下列条件的二级以上(含二级)医院,可向所属省(市)卫生厅(局)申请参加协作网;

  (1)医院领导重视护理工作,并在护理管理方面有一定基础;

  (2)护理人员有开展整体护理的积极性,并有开展责任制护理的基础;

  (3)具有在当地发挥示范作用和培训护理管理人员的能力;

  (4)能积极参加协作网的全国性活动。

  2.卫生厅(局)汇总申请表后,根据上述条件进行审核并向我部推荐;

  3.每省可推荐二级以上医院1―2所,计划单列市、部直属单位原则上由所在省(市)卫生厅(局)统一考虑,必要时可视情况增加1所;

  4.被推荐单位需填写“全国整体护理协作网申请表”(见附件),一式两份,一份请于1996年7月30日前报我司护理处,另一份寄卫生部护理中心。

  护理中心地址:北京海淀区学院路北京医科大学院内

  邮政编码:100083联系电话:6201.8556或6201.1460联系人:胡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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