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交通厅开展农村物流试点

发布时间:2010-01-20 共1页

  近日,山东省交通厅决定在寿光、莱阳等8个县 (市、区)开展为期两年的农村物流试点工作。
  据了解,到2009年底,建设和完善县(市、区)物流中心、乡镇物流站场、农村网点三级交通运输实体网络和信息网络;实现农村商流、交通流和信息流有机结合,提高交通运输网络运营效率,减少流通环节交易费用,降低物流成本,使农村物流在及时性、便捷性、经济性方面明显提高;建立符合地方实际、特色明显的农村物流运作模式,形成一套科学合理、易于推广、促进农村物流健康发展的政策措施和规章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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