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专业监理工程师工作职责

发布时间:2014-02-25 共1页

项目专业监理工程师
(1)组织制定各专业或各子项目的监理实施计划或监理细则,经总监工程师批准后组织实施;
(2)对所负责控制的目标进行规划,建立实施目标控制的目标划分系统;
(3)建立目标控制系统,落实各控制子系统的负责人员,制定控制工作流程,确定方法和手段,制定控制措施;
(4)协商确定各部门之间协调程序,为组织一体化主动开展工作;
(5)定期提交本目标或本子目标控制例行报告和例外报告;  
(6)根据信息流结构和信息目录的要求,及时、准确地做好本部门的信息管理工作;
(7)根据总监理工程师的安排,参与工程招标工作,做好招标各阶段的本专业的工作;
(8)审核有关的承包提交的计划、设计、方案、申请、证明、单据、变更、资料、报告等;
(9)检查有关的工程情况,掌握工程现状,及时发现和预测工程问题,并采取措施妥善处理;
(10)组织、指导、检查和监督本部门监理员的工作;
(11)及时检查、了解和发现承包方的组织、技术、经济和合同方面的问题,并向总监工程师报告,以便研究对策,解决问题;
(12)及时发现并处理可能发生或已发生的工程质量问题;
(13)参与有关的分部(分项)工程、单位工程、单项工程等分期交工工程的检查和验收工作;
(14)参加或组织有关工程会议并做好会前准备;
(15)协调处理本部门管理范围内承包方之间的有关工程方面的矛盾;
(16)提供或搜索有关的索赔资料,并把索赔和防索赔当作本部门份内工作来抓,积极配合合同管理部门做好索赔的有关工作;
(17)检查监督并认真做好监理日志、监理月报工作,建立本部门监理资料管理制度;
(18)定期做好本部门监理工作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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