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2008年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考试1.5报名

发布时间:2010-01-14 共2页

08年度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报名通知

各县区人事局,市直有关部门(单位):
  根据省人事考试中心《关于2008年度注册咨询工程师(投资)、投资建设项目管理师、质量、监理工程师、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执(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考函[2007]87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将2008年度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和成绩管理
  1、考试时间
  2008年度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定于5月10、11日进行。具体考试时间如下:
  5月10日 9:00—12:00 环境影响评价相关法律法规
      14:00—17:00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与标准
  5月11日 9:00—12:00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方法
      14:00—17:00 环境影响评价案例分析
  2、成绩管理
  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为滚动管理考试,即考四个科目的必须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考试科目;考《环境影响评价相关法律法规》、《环境影响评价案例分析》两个科目的必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全部通过。
  2007年度已通过部分科目考试的人员,报考2008年度剩余科目考试时须使用原档案号。因档案号未填写或填写错误导致2007年、2008年的考试合格成绩无法合成的,后果自负。

  二、报名条件
  凡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请参加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
  1、取得环境保护相关专业大专学历,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满7年;或取得其他专业大专学历,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满8年。
  2、取得环境保护相关专业学士学位,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满5年;或取得其他专业学士学位,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满6年。
  3、取得环境保护相关专业硕士学位,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满2年;或取得其他专业硕士学位,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满3年。
  4、取得环境保护相关专业博士学位,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满1年;或取得其他专业博士学位,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满2年。
  免试部分科目的条件:截止2003年12月31日前,长期在环境影响评价岗位上工作,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免试《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与标准》和《环境影响评价技术方法》两个科目,只参加《环境影响评价相关法律法规》和《环境影响评价案例分析》两个科目的考试。
  1、受聘担任工程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满3年,累计从事环境影响评价相关业务工作满15年。
  2、受聘担任工程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并取得国家环境保护总局核发的“环境影响评价上岗培训合格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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