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运用灯光调适人的心理需要?
居室的整体照明可使人觉得豁亮宽敞;而局部照明又能给人们在心理上造成“安定感”和领域感”。比如,书桌上放一盏台灯,光线集中能排除周围的干扰,使人专注地阅读或写作;沙发旁投来柔和的灯光,可与亲友促膝交谈,光影下悉心品味,共叙友情;餐桌上方的可升降吊灯,给人提供了一方小天地。其他地方的壁灯、落地灯、床脚边的暗灯,均会产生异样的迷离氛围。灯光周围放些盆栽花卉,间隙中造成枝叶光影婆婆,也为室内平添几分大自然气息。窗帘盒下的灯光,可以映出窗帘的图案、纹样和褶裥,有些舞台气息。橱柜里的灯光,映照一些小摆设,光怪陆离,幻觉丛生,为室内烘托出魔术般的景象。
什么是光源的“演色性”?
物体在不同光源照射下,会产生不同的色彩效果,这即为光源的“演色性”。比如在荧光灯的照射下,红色变得不明朗,黄色被强调。而在白炽灯的照射之下,红色被强调,青色变得不明朗。在红色光源照射下,绿色物体显示得灰暗。在黄色光源的照射下,紫色物体失去鲜明。只有在一种高演色的荧光灯的照射下,物体才能正确地反映其本色。根据这一原理,如何运用不同光色,照射室内不同陈设的物体,使之显现异样的光彩效果,也是一种居室内布光的创意艺术,可丰富人的视觉观感。
另外,室内照明方式一般可分为直接照明、间接照明和散射光照明。直接照明光线集中,间接照明光线柔和,散射光照明效果介于上述两者之间。如能巧妙地综合使用,因物而异,交相辉映,与室内陈设彼此烘托,会造成千姿百态、神秘莫测的光影环境。
怎样调适光线照射的角度?
无论是投光灯还是散光灯或是其他灯具,光线照射的角度是非常重要的,这关系到被照射物体的立体感、质感和美感,以及是否会产生刺眼的眩光。比如,给梳妆台配备灯具,应使光线从人脸部的两侧前方照射,看来非常舒服,或是从上部设小瓦数的荧光灯也较适宜。书桌上的光线不要直接反射到人的眼部,最好用不透光的灯罩遮住四周光线。安装在橱柜上的灯光,不要形成强光反射,那样会使人难以看清楚橱柜内部的物品。又如,投光灯照射的字画、摆设、工艺品,都应使之更具魅力,成为室内视觉中心,易于观赏,饰物艺术效果更加突出。总之,光线射入的角度应分清主次和用光的目的。
使光效与室内整体格调协调:
造型优美的灯具,应是室内很好的装饰与点缀,但还必须与室内的整体设计格调相协调。选择灯具,主要是看它的光效,也就是开亮以后灯光映照的效果。如果只注重灯的造型、样式,仅仅把灯饰看作是一种装饰品,那就会忽略了灯的实用价值。现代灯具形式丰富多彩,国外尚有通体发光的家具,还有用电脑控制的声、光、色综合为一体的艺术灯具。但须知“华灯妙影自有情”,灯光会带给人以不同的情趣。灯饰应与室内整体设计的风格浑然一样,或古朴,或新韵,或怀旧,或前卫,或田园乡音,或都会情怀,都可以透过光影辉映折射出来,让人尽享灯光之美感。
(**室内设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