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4-02-25 共1页
关于2012年度土地登记代理人资格考试合格标准的通知
川人考函〔2012〕81号
各位考生: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2012年度土地登记代理人资格考试合格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12〕80号)精神,现就2012年度土地登记代理人资格考试合格标准通知如下:
各科目合格标准均为60分(试卷满分均为100分)。
最终成绩数据以书面形式通知为准。
四川省人事考试中心
二〇一二年九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