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招标师《案例分析》资料复习点4

发布时间:2012-07-25 共1页

  [案例4.71]某公路大桥引桥和接线工程招标全过程分析

  [背景] 某公路大桥为某高速公路跨越长江的一座特大型公路桥梁,其引桥和接线一期土建招标划分了多个标段,且招标人首先对投标人进行了资格预审。资格预审评审后,各标段通过投标人个数均为8家左右,且均为具有良好履约信誉和施工管理综合能力的大型国有施工企业。

  受招标人委托,某招标代理单位编制了本项目招标文件,根据国家相关法规规定在招标文件中约定“本项目评标采用合理低价法.招标人将于开标前7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各投标人本项目的招标人最高限价”,但在开标前7日,招标人出于某些考虑和对通过资格预审各投标人在投标市场会遵守公平竞争规则的信任,发出书面通知告知投标人取消本项目的投标最高限价。

  开标后,各标段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均远远超出批准的概算;且经过评审,从投标人报价文件可以明最看出存在投标人串通投标、哄抬标价的行为,为此,评标委员会否决了所有投标。

  [问题]

  (1)指出本案做法不妥当之处,并说明其理由。

  (2)评标委员会否决所有投标的理由是否充分?为什么招标人应怎样处理后续事项?

  [分析] 招标文件中设置最高限价或最高控制价的目的,是为了防止投标人哄抬标价,造成合同履行资金不足的情形。本案中,招标人在开标前7日宣布取消最高限价的做法,一方面不满足法律对招标文件澄清与修改发出的时间要求,同时也造成了所有投标报价超出了原定最高限价。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三十二条规定,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报价,不得排挤其他投标人的公平竞争,损害招标人或者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第四十二条又规定.评标委员会经评审,认为所有投标都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可以否决所有投标。

  《招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12号令)第二十二条进一步规定,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以他人的名义投标、串通投标、以行贿手段谋取中标或者以其他弄虚作假方式投标的,该投标人的投标应作废标处理。所以,评标委员会依据《招标投标法》及相关规定否决本项目所有投标。《招标投标法》第四十二条同时规定,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所有投标被否决的,招标人应当依照本法重新招标。

  [参考答案]

  (1)招标文件中约定,“招标人将于开标前7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各投标人本项目的招标人最高限价”及开标前7日发出取消投标最高限价的通知不妥。《招标投标法》第二十三条规定,招标人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的,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本案中招标人发出取消控制价上限的通知直接影响投标人编写投标文件,属于招标文件重要条款的修改,发出的时间不符合招投标法规定。

  (2)投标人投标文件有明显串通投标、哄抬标价的行为,评标委员会认为本次投标缺乏竞争性,依据《招标投标法》第四十二条和《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12号令)第二十条的规定.否决本次所有投标的行为合法。招标人须依据评标委员会的评标结论重新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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