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新疆造价工程师报名条件

发布时间:2014-02-25 共1页

  (一)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纪守法,具备以下条件之一的,均可申请参加全国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

  1、工程造价专业大专毕业,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5年;工程或工程经济类大专毕业,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6年。

  2、工程造价专业本科毕业,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4年;工程或工程经济类本科毕业,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5年。

  3、获上述专业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和获硕士学位后,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3年。

  4、获上述专业博士学位后,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2年。

  (二)免试部分科目条件:在《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人发[1996]77号)下发之日前(即1996年8月26日前),已受聘担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免试工程造价管理相关知识、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两个科目,只参加工程造价的确定与控制、工程造价案例分析两个科目的考试。

  1、1970年(含1970年,下同)以前工程或经济类本科毕业、从事工程造价业务满15年;

  2、1970年以前工程或工程经济类大专毕业,从事工程造价业务满20年。

  3、1970年以前工程或工程经济类中专毕业,从事工程造价业务满25年。

  具体事宜请参照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相关政策要求,见新疆建设网/人事教育(网址:www.xjjs.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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