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国家公务员考试行测常识判断常考题型

发布时间:2016-08-25 共7页

法律常识常考题型
一、理论知识题
该种题型以考查相关部分的基本理论和综合知识点为重点,注重测查应试者的理解能力和综合能力,具体题型又分为法理知识考查型和综合知识考查型。这类试题在最初的公务员考试中并不受命题者重视,随着近年公务员考试竞争的加剧以及对应试者综合素质要求的全面提高,该类试题开始出现而且题量有加大考查的趋势。
1.法理知识型
该种题型是指所考查知识点全部来自法理学,应试者必须熟悉基本的法理学知识,具备基本的法理学素养。因法理学知识具有宏观性、总括性的特点,对其考查意图测查应试者该方面的能力。
【例2-3】(2008年中央机关真题)
下列关于法律体系的表述中,不正确的是( )。
A.法律体系由法律部门组成 
B.我国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尚不完备
C.中华法系也即我国的社会主义法律体系 
D.法律体系是一国法律有机联系的统一体
【答案与解析】C此题考查法律体系这一概念。法律体系是指由一国现行全部法律规范按照不同的法律部门分类组合而成的一个体系化的有机联系的整体。法律部门是指按照法律规范自身的不同性质、调整社会关系的不同领域和不同方法等所划分的同类法律规范的总和。选项A、B、D都正确地从不同侧面论述了法律体系。选项C中的中华法系是指对世界影响很大的中国封建社会的法律传统,很明显与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不一样,因此是错误的。故选C。
【例2-4】(2009年中央机关真题)
下列关于法律与道德关系的表述中,错误的是( )。
A.法律和道德都属于社会规范的范畴,均具有规范性
B.法律由国家强制力保障实施,而道德主要通过社会舆论和内心自律得以实施
C.违法行为一定是违反道德的,但违反道德的行为不一定都违法
D.法律和道德可以互为促进
【答案与解析】C此题考查法律与道德的关系。A、B、D项比较容易识别,易混淆的是C项,此项前后两个意思一对一错,也就是说“违反道德的行为不一定都违法”正确,“违法行为一定是违反道德的”错误。因为现代法治社会中“法律是最低限度的道德”,所以“违反道德的行为不一定都违法”是正确的,但违法行为一定是违反道德的却说的过于绝对,现代刑法中的经济犯罪,仅仅是因为法律的专门规定,其行为才被视为犯罪,但它与传统意义上的道德并无多少关系。故选C。
2.综合型
该种题型所考查知识点全部来自除法理学之外的部门法学中的基础理论知识,近年曾考查过民法、行政法、经济法方面的基础理论知识,该种题型相当于该部门法中的法理学,其考查意图也是测查应试者该方面的宏观把握能力。
【例2-5】(2007年中央机关真题)
关于股份和股票的以下表述,不正确的是( )。
A.股票可以流通并可以设置质押
B.股票是证明股东权利的有价证券
C.股票是股份的存在形式,股份是股票的价值内容
D.股票的形式、记载事项可以由发行股票的公司自行决定
【答案与解析】D此题考查股份和股票这两个概念。股份是股份有限公司特有的概念,股份所代表的金额相等,股份表示股东享有权益的范围,股份通过股票表现出来。股票是股份公司股份证券化的形式,是股份公司证明股东所持股份的凭证,股票是一种要式证券,它的制作和记载事项必须按照法定的方式进行,股票是一种表明股东权的证券,股东权的存在要以股票的持有为条件,股东权的合法持有者就是股东权的享有者。故选D。
【例2—6】(2008年中央机关真题)
“行政机关实施行政管理,应当依照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进行;没有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行政机关不得作出影响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或者增加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义务的决定”。这主要体现了依法行政中的哪一项要求?( )
A.合法行政 
B.合理行政 
C.程序正当 
D.诚实守信
【答案与解析】A此题考壹依法行政原则的具体含义。行政法治原则对行政主体的要求可概括为依法行政,具体分解为:行政合法性、行政合理性和行政应急性原则。行政合法性原则要求行政机关实施行政管理,不仅应遵循宪法、法律,还要遵循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行政规章、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等,即行政机关必须依照法定的权限、法定方式、法定程序来实施行政管理行为,减少行为的任意性。故选A。
【例2-7】(2008年中央机关真题)
按照《律师法》规定,申请领取律师执业证书,司法行政机关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30日内作出是召颁发的决定,而按照《行政许可法》的规定,行政机关一般应当自受理行政许可申请之日起20日内作出行政许可决定。2004年7月初,张某向省司法厅申请领取律师执业证书,司法厅的正确做法是( )。
A.依据《律师法》,在30日内作出是否颁发的决定‘
B.依据《行政许可法》,在20日内作出是否颁发的规定
C.因法律关于期限的规定不一致,报请全国人大常委裁决后再作决定
D.可以选择依据《律师法》或者《行政许可法》关于期限的规定作出决定
【答案与解析】A此题考查法律的适用原则。按特别法优于一般法,特别规定优于一般规定的通用原则:同一机关制定的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规章,特别规定与一般规定不一致的适用特别规定。《律师法》和《行政许可法》同属于全国人大常委会制定的法律,行政许可法是一般法。律师法关于申请律师执业证书的规定是特别规定,应该优先适用。故选A。
二、法条题
法条题是法律常识考查中的常规题型,它以具体知识点为考查重点,应试者必须要有相关的知识储备,否则单靠技巧和理论知识很难取得理想的效果。
1.直接考查型
该种题型只考查某一法条中的内容,属于相对简单的法条考查题型,因其知识点涉及面小,而且即使具体知识掌握不准,也可以借助解题技巧找到正确答案,所以属于较易拿分的题型。
【例2-8】(2007年中央机关真题)
下列财产中,不能用于抵押的是( )。
A.抵押人所有的机器
B.抵押人依法有权处分的交通运输工具
C.抵押人依法有权处分的国有的土地使用权
D.抵押人所有的房屋,但因没有及时归还银行贷款被暂时查封
【答案与解析】D此题考查抵押权中不得抵押的物品。《物权法》第一百八十四条规定,下列财产不得抵押:土地所有权;耕地、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等集体所有的土地使用权,但法律规定可以抵押的除外;学校、幼儿园、医院等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教育设施、医疗卫生设施和其他社会公益设施;所有权、使用权不明或者有争议的财产;依法被查封、扣押、监管的财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抵押的其他财产。故选D。
【例2-9】(2008年中央机关真题) 
下列人员中,通常由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是( )。
A.局长、厅长、委员会主任 
B.副局长、副厅长、委员会副主任
C.人民法院副院长、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 
D.副省长、副市长、副州长、副县长、副区长
【答案与解析】D此题考查的是选举权制度。我国《宪法》第一百零一条规定,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分别选举并且有权罢免本级人民政府的省长和副省长、市长和副市长、县长和副县长、区长和副区长、乡长和副乡长、镇长和副镇长。故选D。
2.综合考查型
该种题型考查几个内容相近或相关法条的内容,属于相对较难的法条考查题型,因其知识点涉及面广,而且考查的都是相近或相关知识,各选项间干扰性较强,所以要求应试者对知识的掌握要比较牢固。
【例2-10】(2007年中央机关真题)
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特别行政区制度是我国宪法制度中具有自身特色的两项制度。下列对这两项制度的表述不正确的是( )。
A.民族自治地方包括自治区、自治州、自治县
B.自治区可以制定自治条例、单行条例,报全国人大常委会批准后生效
C.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在当地通过选举或协商产生,由中央人民政府任命
D.特别行政区的高度自治权包括立法权、行政管理权、独立的司法权和终审权、独立的外交权
【答案与解析】D本题考查特别行政区和民族区域自治两项制度。我国《民族区域法》第二条第二款规定:民族自治地方分为自治区、自治州、自治县。我国《宪法》第一百一十六条规定:自治区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后生效。我国《宪法》规定:特别行政区的高度自治权包括立法权、行政管理权、独立的司法权和终审权,但没有独立的外交权,外交权和国防权均由中央人民政府行使。故选D。
【例2-11】(2009年中央机关真题)
根据《突发事件应对法》的规定,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突发事件即为紧急状态
B.突发事件的预警级别从高到低依次用红色、橙色、蓝色、黄色来标示
C.突发事件包括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和社会安全事件
D.突发事件发生后,发生地县级人民政府应当立即采取措施控制事态发展,并立即向上一级人民政府报告不得越级时间上报
【答案与解析】C此题考查新颁布的《突发事件应对法》条文。该法第三条规定:本法所称突发事件,是指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严重社会危害,需要采取应急处置措施予以应对的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和社会安全事件。第四十二条第二款规定:可以预警的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和公共卫生事件的预警级别,按照突发事件发生的紧急程度、发展势态和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分为一级、二级、三级和四级,分别用红色、橙色、黄色和蓝色标示,一级为最高级别。第四十六条规定:对即将发生或者已经发生的社会安全事件,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主管部门应当按照规定向上一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主管部门报告,必要时可以越级上报故选C。
3.案例题
该种题型实际上是法条考试的翻版,与纯法条题不同的只是它以案例的形式出现,但其所考查的内容不会超出法条题的考查范围,而且一般限于民法与刑法两个法律部门中的知识点。
【例2-12】(2008年中央机关真题)
方某在晚上牵狗散步,狗突然挣脱绳索,奔向童某(3岁),并咬伤童某。当时童某父亲正在用手机给朋友打电话。关于本案,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方某应当负全部责任
B.方某和童某父亲都要承担责任
C.意外事件,方某不需要承担责任
D.童某父亲没有看管好自己的孩子,应当负全部责任
【答案与解析】A此题考查的是动物致人损害制度。我国《民法通则》第一百二十七条规定: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由于受害人的过错造成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不承担民事责任;由于第三人的过错造成损害的,第三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方某的狗在无外来因素干扰的情形下,挣脱绳索致人损害,应由其主人方某负全部责任。故选A。 
【例2-13】(2009年中央机关真题)
下列行为中构成犯罪的是( )。
A.赵某,30岁,醉酒驾驶撞死路人
B.刘某,l3岁,盗窃价值人民币50万元的财物 
C.张某,20岁,遇人抢劫奋起反击,将对方打成重伤 
D.王某,30岁,为了躲避仇人追杀,抢了路人的摩托车逃跑 
【答案与解析】A此题考查罪与非罪。B项中5,1某不满14周岁,对于盗窃罪不具有刑事责任能力,不构成犯罪;C项中张某的行为属于正当防卫,不构成犯罪;D项中王某的行为属于紧急避险,也不构成犯罪;但A项中的醉酒不是犯罪的免责事由,赵某仍应承担刑事责任,即交通肇事罪。故选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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