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黑龙江省公务员考试申论真题及答案(1)

发布时间:2016-09-21 共1页

  给定材料

  材料1:

  医学研究表明,吸烟有害身心健康这一点毫无疑问。但是不吸烟的人是否就一定健康长寿,吸烟之人是否就一定体弱病残寿短呢?那也不见得。正因为如此,这自然也就成为控烟与禁烟的一道障碍。我们一方面说吸烟有害身心健康,但是我们却能看到一些八、九十岁的吸烟者,相反却有许多四、五十多岁不吸烟的病夫。所以面对卷烟,我们到底吸还是不吸,控还是不控,禁还是不禁,一直以来也有争论,有不同的杂音。争论归争论,杂音归杂音,但是烟草中含有尼古丁等多种致癌有害物质这是不可争辩的事实。

  所谓禁烟就是禁止吸烟。就目前国情来说,有人认为,全面禁烟是不现实的也是不可能的。自人们开始吸烟的历程来看,距今有近两百多年的历史,据说最早是印第安人发现烟草并开始吸食的,之后迅速传到中国并逐步推广沿袭下来,据有关媒体报道中国将近有3亿多烟民,数字巨大,这么多烟民有力地推动中国烟草业的强势发展,使得中国烟草行业至今依然繁荣似火,烟草行业也成为国家纳税大户,每年上缴国家利税近万亿元,成为国家经济的一个重要支柱,为国家的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同时还解决了数以千万人的就业问题,有利维护社会稳定。因此面对这样的现实,当前中国全面禁烟是不可能的,也是不现实的。所谓控烟就是控制吸烟。实际上这和禁烟是有区别的,控烟只是控制或者减少而已,而禁烟就是杜绝吸烟。

  材料2:

  多年来,中国烟草一直保持着七个“世界第一”: 烟叶种植面积第一,烟叶收购量第一,卷烟产量第一,卷烟消费量第一,吸烟人数第一,烟草利税第一,死于吸烟相关疾病人数第一。烟草流行一般有4个阶段,而我国则处于烟草流行的早期,所以烟草消费量还很高。“在发达国家,烟草消费量都是呈下降趋势的,这和烟草流行的阶段有关。我国这么高吸烟率,在10年或者20年之后,将会导致非常高的相关疾病发病率及死亡率,对国家的医疗保险系统会带来很大的负担。”专家A先生说。他认为,中国目前的政策应对并不是很理想。比如保护人们免受烟草烟雾危害,提供戒烟帮助,警示烟草危害,确保禁止烟草广告、促销和赞助,提高烟税等几大方面,都不理想。

  此前,我国“控烟”效果之所以不佳,皆因各种控烟措施很不得力,不是法规偏软,就是措施难以操作,甚至,有些控烟行动只是停留在口头呼吁而已。为什么这些控烟措施不得力呢?从经济效益看,烟草行业一直是我国的纳税大户,为我国的财政创收做出了巨大的贡献。更重要的是,政府部门和烟草行业一直关系密切,除了表现在经济方面,还体现在机制上。我国许多烟草企业既是企业还是拥有公共权利的主体,既当运动员,还当裁判,这种特殊的专卖制度决定了权利必然受制于烟草利益链,控烟就等于自剜其肉,控烟的措施和行政权力被资本俘获就成为必然。

  材料3:

  国家卫计委2014年12月10日就控烟法制化建设情况举行发布会,卫计委宣传司B副司长表示,我国吸烟人数超过3亿。目前,我国15岁以上的人群吸烟率为28.1%,7.4亿非吸烟人群遭受二手烟的危害。每年死于吸烟相关疾病的人数达到136.6万,约10万人死于二手烟的“暴漏”导致的相关疾病。

  B 在发布会上表示,我国是世界上最大的烟草生产国和消费国,也是受烟草危害最严重的国家之一。面对严峻的控烟形式,国务院重拳出击,不久前,国务院就《公共场所控制吸烟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公开征求社会各界意见,按章规定,对于各人违反《条例》处以50元—500元的罚款,场所经营管理者违法的要处以最高3万元的罚款。“我们认为这个罚款额度与其他的国家和地区,包括我们的香港特别行政区相比较,我们不算高。”B 表示,罚款不是目的,关键是要通过罚款的形式对违法者起到教育和震慑作用,从而改变不文明的吸烟行为。据了解,2008年以来,哈尔滨、天津、青岛、长春、深圳等十五个城市相继颁布实施或者修订地方性控烟法规。

  颇受关注的《北京市控烟条例》也于2014年11月28日获表决通过,2015年6月1日起开始实施,目前,北京室内已全面禁烟,若在禁烟区吸烟不听劝阻者最高可罚款200元。对经营者的处罚视其违法行为从2000元至1万元不等。对烟草制品销售者的违法行为也视情节从1万元到20万元的处罚力度。值得注意的是,《北京市控制吸烟者条例》对于烟草制品的销售者也有明确的规定。比如,条例要求烟草制品销售者应当在销售场所的显著位置设置“吸烟有害健康”和“不向未成年人出售烟草制品”的明显标识。同时烟草制品销售者要禁止下列的行为:如,向未成年人出售烟草制品;在幼儿园、中小学校、少年宫及其周边100米内销售烟草制品等;通过自动售货机或者移动通信互联网等网络渠道非法销售烟草制品等。此外,该条例还明确规定以未成年人为主要人群的活动场所和妇幼保健机构的室外区域也要禁止吸烟,教师不得在中小学生面前吸烟,不得向未成年人出售烟草制品等。

  “我们注意到它是一个公共场所的控烟条例,也就是说种植烟草、烟价、税收这些等等,在公共场所控烟部分都没有包含在里面,只是截取了其中一部分。”中国政法大学C教授认为国务院此次出台的控烟条例实际上是把控烟工作截出了一段。如此一来,控烟的执法对象就仅限于公共场所,而不涉及种植烟草、烟价、税收等。另外,吸烟这种行为实际上是非常短暂、非常个人化的行为,在执法上必须要有非常及时、现场能够控制的工作机制。“这也是我们涉及多个部门来进行执法的一个关键。”C认为,鉴于吸烟人群总数非常大,单一部门执法效力不大,必须多部门执法。

  材料4:

  从2014年1月1日起,《兰州市公共场所控制吸烟条例》开始实行。如今控制吸烟条例实行已经一年多时间,兰州公共场所控制吸烟效果究竟如何?连日来记者进行了调查采访,2015年4月23日10时许,记者来到位于滨河东路的省图书馆进行采访。刚进一楼大厅就看到醒目处张贴者禁烟的标志,图书馆内十分寂静,读者进出、走路、说话声音都很轻。西侧读者阅览室内坐着十几名读者,有的在翻看报纸,有的在阅读杂志,有的读者还一边看一边在本子上记录着。读者群中以男性读者居多,年龄以中老年人为主。阅览室的一位女工作人员轻声向记者介绍,“这些男性读者中确实不少人是烟民。原来他们大多一边看报一边吸烟,图书馆禁烟以后如今他们都养成了习惯。不在图书馆里吸烟了。”图书馆是在去年1月开始禁烟的,刚开始读者确实有些不习惯,但工作人员劝阻时他们还是能积极配合。大约半个多月后就很少有读者抽烟了,之后读者看书不吸烟也成了习惯。

  医院原来是吸烟“重灾区“,在家属陪伴患者进医院,在看病、挂号、取药等环节上抽烟,这在医院原来是司空见惯的事情。更不要说患者住院、家属陪员寂寞抽烟了,那是住院部过道内陪员吞云吐雾场面随处可见。这几天记着先后几次探访省人民医院,发现原来这些镜头已成了历史。

  据记者几天连续采访了解到的情况看,行政事业单位包括卫生机构、养老企业以及大、中、小学校等禁烟效果都很明显。

  记者采访了解到,虽然禁烟在行政事业单位效果显著,但在网吧、KTV、饭馆等休闲娱乐场所,禁烟令还是形同虚设,这些场所易燃烟雾缭绕。4月22日记者走进西站一家网吧,墙上虽然张贴着禁止吸烟的宣传牌,但坐在电脑前的许多网友对此视而不见。不少人嘴上叼着香烟吞云吐雾,整个网吧大厅内烟雾缭绕,空气中弥漫着香烟的混合气味。

  记者询问一位正在吸烟的中年男子,是否看到了墙上的禁烟标识,该男子用审视的眼光看了记者一眼,然后说单位上不让吸烟,回到家老婆也不让吸烟,你说到娱乐场所还不让人吸烟,这还让不让人活了?网吧虽然有标识,但在这里大家都在吸烟,自己也就跟着吸烟放松放松。

  网吧一位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在网吧吸烟似乎成了一条大家默许的规矩,网民在网吧吸烟好像天经地义成了铁律,而几乎每个网吧的网民都在吸烟,并且他们也管不过来那么多人。“网民是网吧的上帝,如果你不让网民吸烟,谁还愿意到你这里来玩呢?网吧也要生存,这实在是没有办法的事情。”工作人员一脸无奈地说道。

  而据记者调查了解,市区许多饭馆和火锅店内,类似的情况也比比皆是。4月22日19时许,记者和朋友走进大众巷的一家餐馆。一走进里面就能闻到一股烟味,几乎所有桌子旁边都有吸烟的人,烟民们一边潇洒的吸烟一边聊着天吃饭,一副悠哉悠哉的样子。而记者看到参观墙上就张贴着禁止吸烟的宣传牌,但吸烟的人依然腾云驾雾。记者询问餐厅经理时,对方苦笑着说,顾客就是餐馆的衣食父母,如今餐饮业竞争愈加激烈,如果你再不让人家吸烟,人家就会去别的餐馆消费,这不是自己砸自己的锅吗?开家餐馆不容易,初始服务人员算上要是几个人,没有顾客吃饭餐馆如何维持?权衡之下,他们只好选择被动禁锢,如果劝说顾客不听,那他们也只能顺其自然。

  记者调查发现,出于自身生存原因,娱乐场所对顾客吸烟只能睁一只眼闭一只眼,显然禁烟令在娱乐场所成了聋子的耳朵。

  无视“禁烟令”,部分公共场所控烟难确实是不争的事实。而这也让不少市民无辜遭受二手烟的危害。很多人把在公共场合吸烟不当回事,怎样才能制止这种行为?

  对此,兰州大学哲学和社会学院兼职教授社会学家D认为:兰州禁烟宣传与立法应该同步进行。禁烟是一项社会系统工程,不能仅靠一些规定制约,需要配备专门管理人员实行处罚措施。禁烟要想禁止酒驾那样,加大处罚力度。但目前兰州市仅出台了公共场所控制吸烟条例,没有相应的法律条文。而没有相应的惩处法律措施,禁烟令只能是一纸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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