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论热点:中国品牌创新和保护存在问题及对策

发布时间:2016-08-25 共2页



三、如何创新和保护中国品牌

(一)、促进自主品牌建设和发展的紧迫性和重要性

党的十六大明确提出 ,要尽快"形成一批有实力的跨国企业和著名品牌"。十六届五中全会进一步将"形成一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和知名品牌、国际竞争力较强的优势企业"纳入"十一五"时期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主要目标,这是中央根据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阶段性特征提出的一项新的重要战略性任务。

随着经济全球化进程的加快和国际竞争的加剧 ,发达国家提升竞争力的途径已经全面转向依靠科技创新。比如美国启动了旨在保持美国创新在全球领导地位的“美国竞争力启动计划”,他们把创新能力看成是21世纪成功的最重要的因素;欧盟的里斯本战略通过了加紧建立欧洲研究与创新区的决定,希望 2010年成为世界上最有竞争力和活力的知识经济社会;英国提出以创新为核心的国家科技发展战略;日本从90年代中期以来就提出要实现从“技术立国”到“科技创新立国”的战略转变;韩国的“2025年构想”确定“创造性、自主性” 战略,目标是成为亚太地区科研中心,部分科技领域在世界占主导地位。同时,我们还可以看到,目前世界上10%的国际知名品牌占据着近60%的市场份额。而作为经济总量排全球第六位,进出口总额居世界第三位的我们国家,在世界100个著名品牌排行榜中中国品牌却基本榜上无名。这样严峻的现实摆在我们面前,使我们越来越清醒的认识到,坚持自主创新,大力促进自主品牌发展,已成为提高我国国际竞争力的重要因素。

我国自主知名品牌是指成长于我国本土、由国内资本控股、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消费者认可、具有较高市场占有率的产品和服务品牌。自主知名品牌建设涉及企业的竞争力和营销理念、社会文化、消费者的评价与认同、政府的引导与支持等各个方面 ,是一项关系到提高经济质量、增强企业实力、弘扬民族精神、消费者得到实惠的综合性、长期性任务。

真正落实这项任务,首先必须以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 ,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坚持走以企业为主体、自主创新为支撑、政府推动与社会参与相结合的自主品牌发展道路,着力营造规范的市场环境,形成促进自主品牌成长的机制,使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和自主知名品牌的产品和企业脱颖而出,推动经济增长方式的根本转变,全面增强我国的综合国力、国际竞争力和抗风险能力,促进我国社会经济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其次,要通过政府、企业和全社会各方面的努力,促进形成一批以自主创新为核心、以知名品牌为标志、具有较强竞争力的优势企业和企业集团,力争在未来10年间拥有若干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国际知名品牌和一批经过市场检验、公众认可的国内知名品牌,自主品牌产品出口占全国出口总额的比重不断提高,改变我国"制造大国、品牌小国"的局面,推动实现从经济大国向经济强国的转变。 

(二)、 增强自主创新能力,关键是强化企业在自主创新中的主体地位
企业是市场的主体 ,也是创造自主品牌的主体,要创造自主品牌首先是企业要发挥好创造性和主动性,要把品牌建设与企业长远发展结合起,。 强化企业在自主创新中的主体地位,充分发挥企业的主体作用,应该着力做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一)牢固树立品牌意识。不断强化企业员工的品牌意识和营造企业文化氛围 ;使培育自主品牌、爱护已有品牌和争创知名品牌成为企业全体员工的共同认识和自觉行动。

(二)扎实做好基础工作。 加强质量管理 ,积极采用国际先进标准,大力推行质量、环保、社会责任等体系认证,不断提升产品质量和企业管理水平;在国内外及时注册商标、专利、版权等,完善知识产权保护制度;积极参与国内外行业标准的制(修)订工作。

(三)立足自主创新。加大科研开发经费的投入 ,增强自主研开发能力;不断提高核心技术的原始创新、集成创新和引进吸收再创新能力,开发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新技术、新产品,增强品牌的活力;加强产学研联合,不断提高产品附加值和品牌的核心竞争力。

(四)提升品牌效应。要树立提高产品质量、使用户满意的理 .念,不断提高产品在市场中的认知度。有实力的品牌企业要"走出去",建立和扩大国际营销渠道,提高我国自主品牌的国际竞争力;优势企业可通过强强联合的方式,形成在全球具有竞争力的大.型跨国企业集团,着力创建国际品牌,从而带动一批企业、一个行业、一个区域的发展。 

(三)、营造促进自主品牌建设和有效保护自主品牌的政策环境和市场环境
实现这个目标,政府部门应该着手从以下几个方面努力: 

(一)加大对自主品牌建设的政策扶持。

要鼓励和扶持具有自主知名品牌的大型企业建立企业技术中心 ,开展核心技术的研发;鼓励支持自主品牌企业对引进的先进技术进行消化吸收和再创新,适当提高设备的折旧率;将自主品牌发展情况纳入统计指标体系,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和核心技术的知名品牌企业给予支持;在政府采购中优先选用具有我国自主知识产权或自主知名品牌的产品、技术和服务,适当提高自主品牌企业广告费用税前抵扣的比例。

要落实扶持自主品牌出口的各项政策 ,用好出口品牌发展资金,支持企业以自主品牌出口;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和以自主品牌出口的企业所需的进出口配额,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优先予以安排;利用外贸发展基金,办好重点出口市场的自主品牌展览会;支持自主品牌出口企业出国参展、在目标市场宣传推广、设立境外营销机构和售后服务体系等;在境外商标注册、专利申请、跨国投融资、跨国并购、国际贸易救助措施和检验检疫、产品通关等方面给予自主品牌出口企业更加便捷有效的服务。

(二)建立自主品牌建设的公共服务平台。

要支持在发展基础较好的产业集群搭建品牌建设公共服务平台,在技术创新、标准指定、质量检测、人才培训、信息咨询、电子商务方面,为广大中小企业和各种所有制企业提供服务,并积极探索创建具有特色优势和产业规模的行业品牌和区域品牌;学习和吸收国际著名品牌的创建经验,加强品牌经营管理的人才队伍建设。

同时,应该注意发挥政府公共财政对自主知名品牌建设的支持和引导作用,运用政府公共财政手段,支持自主品牌建设与实施;加强自主品牌建设与实施;加强自主品牌建设的基础性研究和品牌评价与考核;支持国内外品牌信息的收集和发布;支持行业品牌、区域品牌公共服务和平台建设等。

(三)加强法制建设。

要建立较为完善的保护知识产权法律体系 ,依法保护企业和创新者的合法权益。严格按照《产品质量法》、《商标法》、《专利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坚持依法行政,公正执法,坚决打击制假售假等非法行为;查处虚假广告,反对不正当竞争行为;有效遏制国内企业的商标、域名被恶意抢注等现象。

(四)规范评价和认定活动。

要加强对品牌评价、认定活动的管理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促进品牌评价的规范化和科学化;防止评价、认定活动过多过滥;严禁乱收费,切实减轻企业的负担。进一步整顿和规范市场秩序,加强质量监督、市场监管;进一步打破行政性垄断和地区封锁,实行品牌互认、互保,维护全国统一开放的市场体系;加强诚信体系建设,创建诚信社会。

(五)加大保护力度。

加强跨区域自主知名品牌和自主知识产权保护的协调工作 ,严厉惩处侵犯商标、版权、专利等自主知识产权合法权益的行为;加强对合资合作过程中自主品牌的保护和管理,合理评估企业的品牌价值,防止自主品牌被恶意收购;建立涉外知识产权纠纷应对机制,及时向有关行业和企业通报信息,指导企业做好涉外知识产权纠纷的预警、起诉和应诉工作;协助企业在境外注册商标和申请专利;充分利用我国已经参加的国际公约,如《建立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公约》等,通过与有关国家和国际组织的合作与配合,加强涉外知识产权的保护。

(六)增强行业协会和中介机构的服务功能。

行业协会要在培育企业 (产品)自主品牌、打造行业公共品牌、制定行业标准、跟踪发布国外品牌信息、开展国际问交流等方百充分发挥服务功能;严格履行行业自律公约,促进行业全面健康发展。中介机构要加强自身建设加强职业自律,诚信透明操作,不断提高专业化服务水平,尽快成为水平较高、公信力较强的市场中介机构。

(七)发挥舆论导向作用。

新闻媒体要加大对自主品牌建设的宣传、推广工作 ,扩大我国自主知名品牌的国内外影响;对假冒产品予以曝光;严格宣传广告审查把关,坚决杜绝虚假广告。努力营造全社会人人关心、人人爱护自主品牌的氛围,不断引导和培养社会公众以使用自主知名品牌为荣的消费心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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