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国家公务员考试法律基础知识复习题四十四

发布时间:2016-08-17 共1页

  
民事诉讼和仲裁法(论述题)
一、论述题: 
1.试述行政争议与民事争议的区别。 
 
 
 
 
正确答案:
1.争议主体不同。
行政争议的主体之中,一般情况下,必有一方是行政机关,至少也应是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或行政机关委托的组织。这种争议通常不可能在平等主体之间产生。而民事争议无此特殊要求。
同时,绝大多数行政争议,作为主体一方的行政机关,往往比相对人处于更为优越的地位。他们之间存在一种以"命令--服从"为基本特征的不平等关系。民事争议双方当事人地位平等,即使是权利方,也不能以强制力为依托对对方当事人直接发号施令。
2.争议起因不同。
行政争议由相对人不服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而引起,民事争议由民事法律行为所引起。进一步说,行政行为可以引发民事争议,民事行为不可能引发行政争议。
3.解决争议的手段不同。
行政争议,有相当一部分由行政机关通过行政复议、行政裁判等行政司法途径解决,人民法院的行政诉讼程序,只是解决行政争议的一条途径,但不是唯一途径。民事争议,经协商不能解决的,一概诉诸法院,通过民事诉讼程序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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