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初级会计职称《初级会计实务》考试大纲

发布时间:2011-10-27 共3页

第四章 所有者权益   

  [基本要求]

  (一)掌握实收资本的核算

  (二)掌握资本公积的来源及核算

  (三)掌握留存收益的核算

  (四)熟悉利润分配的内容

  (五)熟悉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的概念及内容

  [考试内容]

  第一节 实收资本

  一、实收资本概述

  实收资本是指企业按照章程规定或合同、协议约定,接受投资者投入企业的资本。实收资本的构成比例即投资者的出资比例或股东的股权比例,是确定所有者在企业所有者权益中份额的基础,也是企业进行利润或股利分配的主要依据。

  我国《公司法》规定,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对作为出资的非货币财产应当评估作价,核实财产,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价。全体股东的货币出资金额不得低于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30%.不论以何种方式出资,投资者如在投资过程中违反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不按规定如期缴足出资额,企业可以依法追究投资者的违约责任。

  二、实收资本的核算

  除股份有限公司外,其他企业应设置"实收资本"科目,核算投资者投入资本的增减变动情况。

  股份有限公司应设置"股本"科目,核算公司实际发行股票的面值总额。

  (一)接受现金资产投资

  企业接受现金资产投资时,应以实际收到的金额或存入企业开户银行的金额,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按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的投资者在企业注册资本中所占份额的部分,贷记"实收资本"科目,企业实际收到或存入开户银行的金额超过投资者在企业注册资本中所占份额的部分,贷记"赞本公积——资本溢价"科目。

  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票收到现金资产时,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按每股股票面值和发行股份总额的乘积计算的金额,贷记"般本"科目,实际收到的金额与该股本之间的差额贷记"赞本公积―股本溢价"科目。

  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票发生的手续费、佣金等交易费用,应从溢价中抵扣,冲减资本公积搬本溢价)。

  (二)接受非现金资产投资

  企业接受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非现金资产投资时,应按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价值(不公允的除外)作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的入账价值,按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的投资者在企业注册资本或股本中所占份额的部分作为实收资本或股本入账,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价值(不公允的除外)超过投资者在企业注册资本或股本中所占份额的部分,计入资本公积。

  (三)实收资本(或股本)变动

  企业按规定接受投资者追加投资时,核算原则与投资者初次投入时一样。企业采用资本公积或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时,应按转增的资本金额确认实收资本或股本。用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时,借记"资本公积——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科目,贷记"实收资本"(或"股本")科目。用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时,借记"盈余公积"科目,贷记"实收资本"或"股本")科目。用资本公积或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时,应按原投资者各自出资比例计算确定各投资者相应增加的出资额。

  企业按法定程序报经批准减少注册资本的,按减少的注册资本金额减少实收资本。股份有限公司采用收购本公司股票方式减资的,按股票面值和注销股数计算的股票面值总额,借记"股本"科目,按注销库存股的账面余额,贷记"库存股"科目,按其差额借记"赞本公积——股本溢价"科目。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应借记"盈余公积"、"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科目。如果购回股票支付的价款低于面值总额的,应按股票面值总额借记"股本"科目,按所注销的库存股账面余额,贷记"库存股"科目,按其差额贷记"赞本公积——股本溢价" 科目。

  第二节 资本公积

  一、资本公积的来源

  资本公积是企业收到投资者出资额超出其在注册资本(或股本)中所占份额的部分,以及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利得和损失等。资本公积包括资本溢价域股本溢价)和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利得和损失等。

  形成资本溢价域股本溢价)的原因有溢价发行股票、投资者超额缴入资本等。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利得和损失是指不应计入当期损益、会导致所有者权益发生增减变动的、与所有者投入资本或者向所有者分配利润无关的利得或者损失,如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时,因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以外所有者权益的其他变动,投资企业按应享有份额而增加或减少的资本公积。

  二、资本公积与实收资本(或股本)、留存收益的区别

  (一)资本公积与实收资本(或股本)的区别

  在所有者权益中,资本公积与实收资本(或股本)的区别主要表现在:1.从来源和性质看。实收资本(或股本)是指投资者按照企业章程或合同、协议的约定,实际投入企业并依法进行注册的资本,它体现了企业所有者对企业的基本产权关系。资本公积是投资者的出资中超出其在注册资本中所占份额的部分,以及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利得和损失,它不直接表明所有者对企业的基本产权关系。2.从用途看。实收资本(或股本)的构成比例是确定所有者参与企业财务经营决策的基础,也是企业进行利润分配或股利分配的依据,同时还是企业清算时确定所有者对净资产的要求权的依据。资本公积的用途主要是用来转增资本(或股本)。资本公积不体现各所有者的占有比例,也不能作为所有者参与企业财务经营决策或进行利润分配域股利分配)的依据。

  (二)资本公积与留存收益的区别

  留存收益是企业从历年实现的利润中提取或形成的留存于企业的内部积累,来源于企业生产经营活动实现的利润。资本公积的来源不是企业实现的利润,而主要来自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等。

  三、资本公积的核算

  企业应通过"资本公积"科目核算资本公积的增减变动情况,并分别"资本溢价搬本溢价)"、"其他资本公积"进行明细核算。

  经股东大会或类似机构决议,用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时,应冲减资本公积(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

  第三节 留存收益

  一、留存收益概述

  留存收益是指企业从历年实现的利润中提取或形成的留存于企业的内部积累,包括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两类。

  1.利润分配

  利润分配是指企业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企业章程、投资者协议等,对企业当年可供分配的利润所进行的分配。

  企业当年实现的净利润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或减年初未弥补亏损)和其他转入后的余额,为可供分配的利润。可供分配的利润,按下列顺序分配:

  (l)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2)提取任意盈余公积;

  (3)向投资者分配利润。

  2.盈余公积

  盈余公积是指企业按照有关规定从净利润中提取的积累资金。公司制企业的盈余公积包括法定盈余公积和任意盈余公积。法定盈余公积是指企业按照规定的比例从净利润中提取的盈余公积。任意盈余公积是指企业按照股东会或股东大会决议提取的盈余公积。

  企业提取的盈余公积可用于弥补亏损、扩大生产经营、转增资本或派送新股等。

  3.未分配利润

  未分配利润是指企业实现的净利润经过弥补亏损、提取盈余公积和向投资者分配利润后留存在企业的、历年结存的利润。

  二、留存收益的核算

  企业应通过"盈余公积"科目,核算盈余公积的提取、使用等情况,并分别"法定盈余公积"、"任意盈余公积"进行明细核算。

  企业按规定提取盈余公积时,借记"利润分配——提取法定盈余公积、提取任意盈余公积"科目,贷记"盈余公积"科目。经股东大会或类似机构决议用盈余公积弥补亏损或转增资本时,借记"盈余公积"科目,贷记"利润分配——盈余公积补亏"、"实收资本(或股本)"科目。经股东大决议用盈余公积派送新股时,按派送新股计算的金额,借记"盈余公积"科目,按股票面值和派送新股总数计算的股票面值总额,贷记"股本"科目。

  企业应通过"利润分配"科目,核算企业利润的分配(或亏损的弥补)和历年分配域弥补)后的未分配利润(或未弥补亏损)。该科目应分别"提取法定盈余公积"、"提取任意盈余公积"、 "应付现金股利或利润"、"盈余公积补亏"、"未分配利润"等进行明细核算。企业未分配利润通过"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明细科目进行核算。年度终了,企业应将全年实现的净利润或发生的净亏损,自"本年利润"科目转入"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科目,并将"利润分配"科目所属其他明细科目的余额,转入" 未分配利润"明细科目。结转后,"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科目如为贷方余额,表示累积未分配的利润数额;如为借方余额,则表示累积未弥补的亏损数额。

  第五章 收入、费用和利润   

  [基本要求]

  (一)掌握收入的特点和分类

  (二)掌握销售商品收入金额的确定

  (三)掌握销售商品收入的核算

  (四)掌握完工百分比法确认提供劳务收入的核算

  (五)掌握让渡资产使用权的使用费收入的核算

  (六)掌握费用的特点和主要内容

  (七)掌握费用的核算

  (八)掌握政府补助的核算

  (九)掌握利润的构成内容

  (十)掌握营业外收入和营业外支出的核算

  (十一)掌握应交所得税的计算

  (十二)掌握结转本年利润的会计处理

  (十三)熟悉销售商品收入的确认条件

  (十四)熟悉劳务开始并完成于同一会计期间、劳务的开始和完成分属不同会计期间等情况下提供劳务收入的确认原则

  (十五)熟悉让渡资产使用权的使用费收入的确认和计量原则

  (十六)熟悉政府补助的概念、特征和主要形式

  (十七)熟悉结转本年利润的方法

  [考试内容]

  第一节 收 入

  一、收入概述

  (一)收入的概念

  收入是指企业在日常活动中形成的、会导致所有者权益增加的、与所有者投入资本无关的经济利益的总流入。

  (二)收入的特点

  1.收入是企业在日常活动中形成的经济利益的总流入

  日常活动,是指企业为完成其经营目标所从事的经常性活动以及与之相关的活动。工业企业销售产品、商业企业销售商品、咨询公司提供咨询服务、软件开发企业为客户开发软件、安装公司提供安装服务、商业银行对外贷款、租赁公司出租资产等活动,均属于企业为完成其经营目标所从事的经常性活动,由此形成的经济利益的总流入构成收入。工业企业对外出售不需用的原材料、对外转让无形资产使用权、对外进行权益性投资(取得现金股利)或债权性投资(取得利息)等活动,虽不属于企业的经常性活动,但属于企业为完成其经营目标所从事的与经常性活动相关的活动,由此形成的经济利益的总流入也构成收入。

  收入形成于企业日常活动的特征使其与产生于非日常活动的利得相区分。企业所从事或发生的某些活动也能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但不属于企业为完成其经营目标所从事的经常性活动,也不属于与经常性活动相关的活动,例如,工业企业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因其他企业违约收取罚款等,这些活动形成的经济利益的总流入属于企业的利得而不是收入。利得通常不经过经营过程就能取得或属于企业不曾期望获得的收益。

  2.收入会导致企业所有者权益的增加

  收入形成的经济利益总流入的形式多种多样,既可能表现为资产的增加,如增加银行存款、应收账款;也可能表现为负债的减少,如减少预收账款;还可能表现为两者的组合,如销售实现时,部分冲减预收账款,部分增加银行存款。收入形成的经济利益总流入能增加资产或减少负债或两者兼而有之,根据"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的会计等式,收入一定能增加企业的所有者权益。这里所说的收入能增加所有者权益,仅指收入本身的影响,而收入扣除与之相配比的费用后的净额,既可能增加所有者权益,也可能减少所有者权益。

  企业为第三方或客户代收的款项,如企业代国家收取的增值税等,一方面增加企业的资产,另一方面增加企业的负债,并不增加企业的所有者权益,因此不构成本企业的收入。

  3.收入与所有者投入资本无关

  所有者投入资本主要是为谋求享有企业资产的剩余权益,由此形成的经济利益的总流入不构成收入,而应确认为企业所有者权益的组成部分。

  (三)收入的分类

  1.收入按企业从事日常活动的性质不同,分为销售商品收入、提供劳务收入和让渡资产使用权收入。

  (1)销售商品收入。销售商品收入是指企业通过销售商品实现的收入。这里的商品包括企业为销售而生产的产品和为转售而购进的商品。企业销售的其他存货如原材料、包装物等也视同商品。

  (2)提供劳务收入。提供劳务收入是指企业通过提供劳务实现的收入。比如,企业通过提供旅游、运输、咨询、代理、培训、产品安装等劳务所实现的收入。

  (3)让渡资产使用权收入。让渡资产使用权收入是指企业通过让渡资产使用权实现的收入。让渡资产使用权收入包括利息收入和使用费收入。利息收入主要是指金融企业对外贷款形成的利息收入,以及同业之间发生往来形成的利息收入等。使用费收入主要是指企业转让无形资产(如商标权、专利权、专营权、版权)等资产的使用权形成的使用费收入。企业对外出租固定资产收取的租金、进行债权投资收取的利息、进行股权投资取得的现金股利等,也构成让渡资产使用权收入。

  2.收入按企业经营业务的主次不同,分为主营业务收入和其他业务收入。

  (1)主营业务收入。主营业务收入是指企业为完成其经营目标所从事的经常性活动实现的收入。主营业务收入一般占企业总收入的较大比重,对企业的经济效益产生较大影响。不同行业企业的主营业务收入所包括的内容不同,比如,工业企业的主营业务收入主要包括销售商品、自制半成品、代制品、代修品,提供工业性劳务等实现的收入;商业企业的主营业务收入主要包括销售商品实现的收入,咨询公司的主营业务收入主要包括提供咨询服务实现的收入,安装公司的主营业务收入主要包括提供安装服务实现的收入。

  企业实现的主营业务收入通过"主营业务收入"科目核算,并通过"主营业务成本"科目核算为取得主营业务收入发生的相关成本。

  (2)其他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收入是指企业为完成其经营目标所从事的与经常性活动相关的活动实现的收入。其他业务收入属于企业日常活动中次要交易实现的收入,一般占企业总收入的比重较小。不同行业企业的其他业务收入所包括的内容不同,比如,工业企业的其他业务收入主要包括对外销售材料、对外出租包装物、商品或固定资产、对外转让无形资产使用权、对外进行权益性投资(取得现金股利)或债权性投资(取得利息)、提供非工业性劳务等实现的收入。

  企业实现的原材料销售收入、包装物租金收入、固定资产租金收入、无形资产使用费收入等,通过"其他业务收入"科目核算;企业进行权益性投资或债权性投资取得的现金股利收入和利息收入,通过"投资收益"科目核算。通过"其他业务收入"科目核算的其他业务收入,需通过"其他业务成本"科目核算为取得其他业务收入发生的相关成本。

  二、销售商品收入的核算

  (一)销售商品收入的确认与计量

  1.销售商品收入的确认

  销售商品收入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才能予以确认:

  (1)企业已将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购货方。

  企业已将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购货方,是指与商品所有权有关的主要风险和报酬同时转移。与商品所有权有关的风险,是指商品可能发生减值或毁损等形成的损失;与商品所有权有关的报酬,是指商品价值增值或通过使用商品等形成的经济利益。企业已将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购货方,构成确认销售商品收入的重要条件。

  判断企业是否已将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购货方,应当关注交易的实质,并结合所有权凭证的转移进行判断。如果与商品所有权有关的任何损失均不需要销货方承担,与商品所有权有关的任何经济利益也不归销货方所有,就意味着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了购货方。

  通常情况下,转移商品所有权凭证并交付实物后,商品所有权上的所有风险和报酬随之转移,如大多数商品零售、预收款销售商品等。对于商品零售交易,销货方在售出商品时将商品交付给购货方,同时收到购货方支付的货款,这一交付行为发生后,购货方一般不能退货,售出商品发生的任何损失均不再需要销货方承担,售出商品带来的经济利益也不再归销货方所有,因此可以认为该售出商品所有权上的风险和报酬已转移给了购货方。

  某些情况下,转移商品所有权凭证但未交付实物,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随之转移,企业只保留商品所有权上的次要风险和报酬,如交款提货方式销售商品。有时,已交付实物但未转移商品所有权凭证,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未随之转移,如采用支付手续费方式委托代销商品。

  (2)企业既没有保留通常与所有权相联系的继续管理权,也没有对已售出的商品实施控制。

  通常情况下,企业售出商品后不再保留与商品所有权相联系的继续管理权,也不再对售出商品实施有效控制,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已经转移给购货方,通常应在发出商品时确认收入。如果企业在商品销售后保留了与商品所有权相联系的继续管理权,或能够继续对其实施有效控制,说明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没有转移,销售交易不能成立,不应确认收入,如售后租回。

  (3)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

  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是指收入的金额能够合理地估计。收入金额能否合理地估计是确认收入的基本前提,如果收入的金额不能够合理估计就无法确认收入。企业在销售商品时,商品销售价格通常已经确定。但是,由于销售商品过程中某些不确定因素的影响,也有可能存在商品销售价格发生变动的情况。在这种情况下,新的商品销售价格未确定前通常不应确认销售商品收入。

  (4)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

  在销售商品的交易中,与交易相关的经济利益主要表现为销售商品的价款。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是指销售商品价款收回的可能性大于不能收回的可能性,即销售商品价款收回的可能性超过50%.企业在销售商品时,如估计销售价款不是很可能收回,即使收入确认的其他条件均已满足,也不应当确认收入。

  企业在确定销售商品价款收回的可能性时,应当结合以前和买方交往的直接经验、政府有关政策、其他方面取得信息等因素进行分析。企业销售的商品符合合同或协议要求,已将发票账单交付买方,买方承诺付款,通常表明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如果企业判断销售商品收入满足确认条件而予以确认,同时确认了一笔应收债权,以后由于购货方资金周转困难无法收回该债权时,不应调整原会计处理,而应对该债权计提坏账准备、确认坏账损失。如果企业根据以前与买方交往的直接经验判断买方信誉较差,或销售时得知买方在另一项交易中发生了巨额亏损、资金周转十分困难,或在出口商品时不能肯定进口企业所在国政府是否允许将款项汇出等,就可能会出现与销售商品相关的经济利益不能流入企业的情况,不应确认收入。

  (5)相关的已发生或将发生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根据收入和费用配比原则,与同一项销售有关的收入和费用应在同一会计期间予以确认,即企业应在确认收入的同时或同一会计期间结转相关的成本。因此,如果成本不能可靠计量,相关的收入就不能确认。

  相关的已发生或将发生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是指与销售商品有关的已发生或将发生的成本能够合理地估计。通常情况下,销售商品相关的已发生或将发生的成本能够合理地估计,如库存商品的成本、商品运输费用等。如果库存商品是本企业生产的,其生产成本能够可靠计量;如果是外购的,购买成本能够可靠计量。有时,销售商品相关的已发生或将发生的成本不能够合理地估计,此时企业不应确认收入,若已收到价款,应将已收到的价款确认为负债。

  2.销售商品收入金额的确定

  企业销售商品满足收入确认条件时,应当按照已收或应收合同或协议价款的公允价值确定销售商品收入金额。通常情况下,从购货方已收或应收的合同或协议价款即为其公允价值,应当以此确定销售商品收入的金额。

  在涉及现金折扣、商业折扣、销售折让时,销售商品收入金额的确定方法如下:

  (1)现金折扣。现金折扣是指债权人为鼓励债务人在规定的期限内付款而向债务人提供的债务扣除。现金折扣一般用符号"折扣率/付款期限"表示,例如, "2/10-1/20-N/30"表示:销货方允许客户最长的付款期限为30天,如果客户在10天内付款,销货方可按商品售价给予客户2%的折扣;如果客户在20天内付款,销货方可按商品售价给予客户1%的折扣;如果客户在21天至30天内付款,将不能享受现金折扣。

  企业销售商品涉及现金折扣的,应当按照扣除现金折扣前的金额确定销售商品收入金额。现金折扣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财务费用。

  在计算现金折扣时,还应注意销售方是按不包含增值税的价款提供现金折扣,还是按包含增值税的价款提供现金折扣,两种情况下购买方享有的折扣金额不同。

  (2)商业折扣。商业折扣是指企业为促进商品销售而在商品标价上给予的价格扣除。

  企业销售商品涉及商业折扣的,应当按照扣除商业折扣后的金额确定销售商品收入金额。

  (3)销售折让。销售折让是指企业因售出商品的质量不合格等原因而在售价上给予的减让。

  销售折让如发生在确认销售收入之前,则应在确认销售收入时直接按扣除销售折让后的金额确认;已确认销售收入的售出商品发生销售折让,且不属于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应在发生时冲减当期销售商品收入;如按规定允许扣减增值税税额的,还应冲减已确认的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二)销售商品收入的会计处理

  企业销售商品所实现的收入以及结转的相关销售成本,通过"主营业务收入"、"主营业务成本"等科目核算。

  1.一般销售商品业务

  在进行销售商品的会计处理时,首先要考虑销售商品收入是否符合收入确认条件。符合所规定的五个确认条件的,企业应及时确认收入,并结转相关销售成本。企业判断销售商品收入满足确认条件的,应当提供确凿的证据。通常情况下,销售商品采用托收承付方式的,在办妥托收手续时确认收入;交款提货销售商品的,在开出发票账单收到货款时确认收入。交款提货销售商品,是指购买方已根据企业开出的发票账单支付货款并取得提货单的销售方式。在这种方式下,购货方支付货款取得提货单,企业尚未交付商品,销售方保留的是商品所有权上的次要风险和报酬,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已经转移给购货方,通常应在开出发票账单收到货款时确认收入。

  确认销售商品收入时,应按实际收到或应收的金额,借记"应收账款"、"应收票据"、"银行存款"等科目,按确定的销售收入金额,贷记"主营业务收入"等科目,按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税额,贷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科目;同时,按销售商品的实际成本,借记"生营业务成本"等科目,贷记"库存商品"等科目。企业也可在月末结转本月已销商品的实际成本。

  2.已经发出但不符合销售商品收入确认条件的商品

  如果企业售出商品不符合销售商品收入确认的五个条件中的任何一条,均不应确认收入。为了单独反映已经发出但尚未确认销售收入的商品成本,企业应增设"发出商品"科目。"发出商品"科目核算一般销售方式下,已经发出但尚未确认销售收入的商品成本。

  企业对于发出的商品,在不能确认收入时,应按发出商品的实际成本,借记"发出商品"科目,贷记"库存商品"科目。发出商品满足收入确认条件时,应结转销售成本,借记"主营业务成本"科目,贷记"发出商品"科目。"发出商品"科目的期末余额应并入资产负债表"存货"项目反映。

  发出商品不符合收入确认条件时,如果销售该商品的纳税义务已经发生,比如已经开出增值税专用发票,则应确认应交的增值税销项税额,借记"应收账款"等科目,贷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科目。如果纳税义务没有发生,则不需进行上述处理。

  3.销售折让

  企业已经确认销售商品收入的售出商品发生销售折让时,按应冲减的销售商品收入金额,借记"主营业务收入"科目,按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应冲减的增值税销项税额,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科目,按实际支付或应退还的价款,贷记"银行存款"、"应收账款"等科目。如果发生销售折让时,企业尚未确认销售商品收入的,则应在确认销售商品收入时直接按扣除销售折让后的金额确认。

  4.销售退回

  企业售出的商品由于质量、品种不符合要求等原因而发生的销售退回,应分别不同情况进行会计处理:

  (1)尚未确认销售商品收入的售出商品发生销售退回的,应将已记入"发出商品"科目的商品成本金额转入"库存商品"科目,借记"库存商品"科目,贷记"发出商品"科目。

  (2)已确认销售商品收入的售出商品发生销售退回的,除属于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外,一般应在发生时冲减当期销售商品收入,同时冲减当期销售商品成本,如按规定允许扣减增值税税额的,应同时冲减已确认的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如该项销售退回已发生现金折扣的,应同时调整相关财务费用的金额。已确认收入的售出商品发生销售退回时,按应冲减的销售商品收入金额,借记"主营业务收入"科目,按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应冲减的增值税销项税额,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科目,按实际支付或应退还的价款,贷记"银行存款"、"应收账款"等科目,如已发生现金折扣的,还应按相关财务费用的调整金额,贷记 "财务费用"科目;同时,按退回的商品成本,借记"库存商品"科目,贷记"生营业务成本"科目。

  5.采用预收款方式销售商品

  预收款销售商品,是指购买方在商品尚未收到前按合同或协议约定分期付款,销售方在收到最后一笔款项时才交货的销售方式。预收款销售方式下,销售方直到收到最后一笔款项才将商品交付购货方,表明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只有在收到最后一笔款项时才转移给购货方,销售方通常应在发出商品时确认收入,在此之前预收的货款应确认为预收账款。

  采用预收款方式销售商品,预收货款时,按预收的货款金额,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预收账款"科目。收到最后一笔款项发出商品时,按预收的货款总额,借记"预收账款"科目,按收到的最后一笔款项金额,借记"银行存款"科目,按确定的销售商品收入金额,贷记"主营业务收入"科目,按开出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税额,贷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科目;同时,按销售商品的成本,借记"主营业务成本"科目,贷记"库存商品"科目。

  6.采用支付手续费方式委托代销商品

  采用支付手续费方式委托代销商品,是指委托方和受托方签订合同或协议,委托方根据合同或协议约定向受托方计算支付代销手续费,受托方按照合同或协议规定的价格销售代销商品的销售方式。在这种销售方式下,委托方在发出商品时,通常不应确认销售商品收入,而应在收到受托方开出的代销清单时确认销售商品收入,同时将应支付的代销手续费计入销售费用;受托方应在代销商品销售后,按合同或协议约定的方法计算确定代销手续费,确认劳务收入。

  采取支付手续费方式代销商品的,委托方已经发出但尚未确认销售收入的商品成本可通过"委托代销商品"科目核算。企业发出委托代销的商品时,借记"委托代销商品"科目,贷记"库存商品"等科目。收到受托方开具的代销清单时,根据代销清单上注明的已销商品情况,按应收的款项,借记"应收账款"等科目,按合同或协议价确定的销售收入金额,贷记" 主营业务收入"科目,按应交的增值税销项税额,贷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科目;同时结转已销商品的成本,借记"主营业务成本"等科目,贷记"委托代销商品"科目;委托方计算确定的代销手续费,借记"销售费用"科目,贷记"应收账款"等科目。

  受托方可通过"受托代销商品"、"受托代销商品款"等科目,对受托代销商品进行核算。确认代销手续费收入时,借记"受托代销商品款"科目,贷记"其他业务收入"等科目。

  7.销售材料等存货

  企业在日常活动中还可能发生对外销售不需用的原材料、随同商品对外销售单独计价的包装物等业务。企业销售原材料、包装物等存货也视同商品销售,其收入确认和计量原则比照商品销售处理。企业销售原材料、包装物等存货实现的收入以及结转的相关成本,通过"其他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成本"科目核算。

  企业销售原材料等确认其他业务收入时,按售价和应收取的增值税,借记"银行存款"、"应收账款"等科目,按实现的其他业务收入,贷记"其他业务收入"科目,按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税额,贷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科目。结转出售原材料等的实际成本时,借记"其他业务成本"科目,贷记"原材料"等科目。

  三、提供劳务收入的核算

  企业提供劳务的种类很多,如旅游、运输、饮食、广告、咨询、代理、培训、产品安装等。有的劳务一次就能完成,且一般为现金交易,如饮食、理发、照相等;有的劳务需要花费一段较长的时间才能完成,如安装、旅游、培训、远洋运输等。企业提供劳务收入的会计处理因劳务完成时间的不同而不同。

  企业对外提供劳务所实现的收入以及结转的相关成本,如属于企业的主营业务,应通过"主营业务收入"、"主营业务成本"等科目核算;如属于主营业务以外的其他经营活动,应通过"其他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成本"等科目核算。企业对外提供劳务发生的支出一般先通过"劳务成本"科目予以归集,待确认为费用时,再由"劳务成本"科目转入"主营业务成本"或"其他业务成本"科目。

  (一)在同一会计期间内开始并完成的劳务

  对于一次就能完成的劳务,或在同一会计期间内开始并完成的劳务,应在提供劳务交易完成时确认收入,确认的金额通常为从接受劳务方已收或应收的合同或协议价款,确认原则可参照销售商品收入的确认原则。

  对于一次就能完成的劳务,企业应在提供劳务完成时按所确定的收入金额,借记"应收账款"、"银行存款"等科目,贷记"主营业务收入"等科目;同时,按提供劳务所发生的相关支出,借记"主营业务成本"等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对于持续一段时间但在同一会计期间内开始并完成的劳务,企业应在为提供劳务发生相关支出时,借记"劳务成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应付职工薪酬"、"原材料"等科目。劳务完成确认劳务收入时,按确定的收入金额,借记"应收账款"、"银行存款"等科目,贷记"主营业务收入"等科目;同时,结转相关劳务成本,借记"主营业务成本"等科目,贷记"劳务成本"科目。

  (二)劳务的开始和完成分属不同的会计期间

  1.提供劳务交易结果能够可靠估计

  如劳务的开始和完成分属不同的会计期间,且企业在资产负债表日提供劳务交易的结果能够可靠估计的,应采用完工百分比法确认提供劳务收入。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提供劳务交易的结果能够可靠估计:

  (1)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是指提供劳务收入的总额能够合理地估计。通常情况下,企业应当按照从接受劳务方已收或应收的合同或协议价款确定提供劳务收入总额。随着劳务的不断提供,可能会根据实际情况增加或减少已收或应收的合同或协议价款,此时,企业应及时调整提供劳务收入总额。

  (2)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是指提供劳务收入总额收回的可能性大于不能收回的可能性。企业在确定提供劳务收入总额能否收回时,应当结合接受劳务方的信誉、以前的经验以及双方就结算方式和期限达成的合同或协议条款等因素,综合进行判断。通常情况下,企业提供的劳务符合合同或协议要求,接受劳务方承诺付款,就表明提供劳务收入总额收回的可能性大于不能收回的可能性。

  (3)交易的完工进度能够可靠地确定。

  企业可以根据提供劳务的特点,选用下列方法确定提供劳务交易的完工进度:

  ①已完工作的测量,这是一种比较专业的测量方法,由专业测量师对已经提供的劳务进行测量,并按一定方法计算确定提供劳务交易的完工程度。

  ②已经提供的劳务占应提供劳务总量的比例,这种方法主要以劳务量为标准确定提供劳务交易的完工程度。

  ③已经发生的成本占估计总成本的比例,这种方法主要以成本为标准确定提供劳务交易的完工程度。只有反映已提供劳务的成本才能包括在已经发生的成本中,只有反映已提供或将提供劳务的成本才能包括在估计总成本中。

  (4)交易中已发生和将发生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交易中已发生和将发生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是指交易中已经发生和将要发生的成本能够合理地估计。企业应当建立完善的内部成本核算制度和有效的内部财务预算及报告制度,准确地提供每期发生的成本,并对完成剩余劳务将要发生的成本作出科学、合理的估计。同时应随着劳务的不断提供或外部情况的不断变化,随时对将要发生的成本进行修订。

  完工百分比法是指按照提供劳务交易的完工进度确认收入与费用的方法。采用完工百分比法时,企业应当在资产负债表日按照提供劳务收入总额乘以完工进度扣除以前会计期间累计已确认提供劳务收入后的金额,确认当期提供劳务收入;同时,按照提供劳务估计总成本乘以完工进度扣除以前会计期间累计已确认劳务成本后的金额,结转当期劳务成本。用公式表示如下:

  本期确认的费用=劳务总收入×本期末止劳务的完工进度-以前期间已确认的收入

  本期确认的费用=劳务总成本×本期末止劳务的完工进度-以前期间已确认的费用

  上述公式中的劳务总收入通常按照从接受劳务方已收或应收的合同或协议价款确定。在劳务总收入和总成本能够可靠计量的情况下,关键是确定劳务的完工进度。企业应根据所提供劳务的特点,选择确定劳务完工进度的方法。

  采用完工百分比法确认劳务收入及相关的费用时,对于预收的款项,应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预收账款"等科目;对于所发生的成本,借记"劳务成本" 科目,贷记"银行存款"、"应付职工薪酬"等科目;确认本期的劳务收入时,按确定的劳务收入金额借记"预收账款"、"应收账款"等科目,贷记"主营业务收入"等科目;确认本期的费用时,按确定的金额借记"主营业务成本"等科目,贷记"劳务成本"科目。

  2.提供劳务交易结果不能可靠估计

  如劳务的开始和完成分属不同的会计期间,且企业在资产负债表日提供劳务交易结果不能可靠估计的,即不能同时满足上述四个条件的,不能采用完工百分比法确认提供劳务收入。此时,企业应当正确预计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能否得到补偿,分别下列情况处理:

  (1)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预计全部能够得到补偿的,应按已收或预计能够收回的金额确认提供劳务收入,并结转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

  (2)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预计部分能够得到补偿的,应按能够得到补偿的劳务成本金额确认提供劳务收入,并结转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

  (3)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预计全部不能得到补偿的,应将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计入当期损益(主营业务成本或其他业务成本),不确认提供劳务收入。

  四、让渡资产使用权的使用费收入的核算

  让渡资产使用权的使用费收入主要是指企业转让无形资产等资产的使用权形成的使用费收入。出租固定资产取得的租金、进行债权投资收取的利息、进行股权投资取得的现金股利等,也构成让渡资产使用权的使用费收入。本章主要涉及让渡无形资产等资产使用权的使用费收入的核算。

  (一)让渡资产使用权的使用费收入的确认和计量

  让渡资产使用权的使用费收入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才能予以确认:

  1.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企业在确定让渡资产使用权的使用费收入金额是否很可能收回时,应当根据对方企业的信誉和生产经营情况、双方就结算方式和期限等达成的合同或协议条款等因素,综合进行判断。如果企业估计使用费收入金额收回的可能性不大,就不应确认收入。

  2.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当让渡资产使用权的使用费收入金额能够可靠估计时,企业才能确认收入。让渡资产使用权的使用费收入金额,应按照有关合同或协议约定的收费时间和方法计算确定。如果合同或协议规定一次性收取使用费,且不提供后续服务的,应当视同销售该项资产一次性确认收入;提供后续服务的,应在合同或协议规定的有效期内分期确认收入。如果合同或协议规定分期收取使用费的,应按合同或协议规定的收款时间和金额或规定的收费方法计算确定的金额分期确认收入。

  (二)让渡资产使用权的使用费收入的会计处理

  企业让渡资产使用权的使用费收入,一般通过"其他业务收入"科目核算;所让渡资产计提的摊销额等,一般通过"其他业务成本"科目核算。

  企业确认让渡资产使用权的使用费收入时,按确定的收入金额,借记"银行存款"、"应位收账款"等科目,贷记"其他业务收入"科目。企业对所让渡资产计提摊销以及所发生的与让渡资产有关的支出等,借记"其他业务成本"科目,贷记"累计摊销"等科目。

  第二节 费 用

  一、费用概述

  (一)费用的概念

  费用是指企业在日常活动中发生的、会导致所有者权益减少的、与向所有者分配利润无关的经济利益的总流出。

  (二)费用的特点

  1.费用是企业在日常活动中发生的经济利益的总流出

  如前所述,日常活动是指企业为完成其经营目标所从事的经常性活动以及与之相关的其他活动。工业企业制造并销售产品、商业企业购买并销售商品、咨询公司提供咨询服务、软件开发企业为客户开发软件、安装公司提供安装服务、租赁公司出租资产等活动中发生的经济利益的总流出构成费用。工业企业对外出售不需用的原材料结转的材料成本等,也构成费用。

  费用形成于企业日常活动的特征使其与产生于非日常活动的损失相区分。企业从事或发生的某些活动或事项也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企业,但不属于企业的日常活动,例如,企业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非流动资产,因违约支付罚款、对外捐赠,因自然灾害等非常原因造成财产毁损等,这些活动或事项形成的经济利益的总流出属于企业的损失而不是费用。

  2.费用会导致企业所有者权益的减少

  费用既可能表现为资产的减少,如减少银行存款、库存商品等;也可能表现为负债的增加,如增加应付职工薪酬、应交税费(应交营业税、消费税等)等。根据" 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的会计等式,费用一定会导致企业所有者权益的减少。企业经营管理中的某些支出并不减少企业的所有者权益,也就不构成费用。例如,企业以银行存款偿还一项负债,只是一项资产和一项负债的等额减少,对所有者权益没有影响,因此,不构成企业的费用。

  3.费用与向所有者分配利润无关。

  向所有者分配利润或股利属于企业利润分配的内容,不构成企业的费用。

  (三)费用的主要内容

  企业的费用主要包括主营业务成本、其他业务成本、营业税金及附加、销售费用、管理费用和财务费用等。

  二、费用的核算

  (一)主营业务成本

  主营业务成本是指企业确认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等主营业务收入时应结转的成本。企业一般在确认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等主营业务收入时,或在月末,将已销售商品、已提供劳务的成本结转入主营业务成本。

  企业应通过"主营业务成本"科目,核算主营业务成本的确认和结转情况。企业结转主营业务成本时,借记"主营业务成本"科目,贷记"库存商品"、"劳务成本"科目。期末,应将"主营业务成本"科目余额结转入"本年利润"科目,借记"本年利润"科目,贷记"主营业务成本"科目。

  (二)其他业务成本

  其他业务成本是指企业确认的除主营业务活动以外的其他经营活动所发生的成本,包括销售材料的成本、出租固定资产的折旧额、出租无形资产的摊销额、出租包装物的成本或摊销额等。

  企业应通过"其他业务成本"科目,核算其他业务成本的确认和结转情况。企业发生或结转的其他业务成本,借记"其他业务成本"科目,贷记"原材料"、"周转材料"、"累计折旧"、"累计摊销"、"银行存款"等科目。期末,应将"其他业务成本"科目余额结转入"本年利润"科目,借记"本年利润"科目,贷记" 其他业务成本"科目。

  (三)营业税金及附加

  营业税金及附加是指企业经营活动应负担的相关税费,包括营业税、消费税、城市维护建设税、资源税和教育费附加等。

  企业应通过"营业税金及附加"科目,核算企业经营活动相关税费的发生和结转情况。

  企业按规定计算确定的营业税、消费税、城市维护建设税、资源税和教育费附加等税费,借记"营业税金及附加"科目,贷记"应交税费"等科目。期末,应将"营业税金及附加"科目余额结转入"本年利润"科目,借记"本年利润"科目,贷记"营业税金及附加"科目。

  (四)销售费用

  销售费用是指企业在销售商品和材料、提供劳务过程中发生的各项费用,包括保险费、包装费、展览费和广告费、商品维修费、预计产品质量保证损失、运输费、装卸费等以及为销售本企业商品而专设的销售机构(含销售网点、售后服务网点等)的职工薪酬、业务费、折旧费等经营费用。企业发生的与专设销售机构相关的固定资产修理费用等后续支出,应在发生时计入销售费用。

  企业应通过"销售费用"科目,核算销售费用的发生和结转情况。

  企业在销售商品过程中发生的包装费、保险费、展览费和广告费、运输费、装卸费等费用,借记"销售费用"科目,贷记"现金"、"银行存款"等科目;企业发生的为销售本企业商品而专设的销售机构的职工薪酬、业务费、折旧费、修理费等经营费用,借记"销售费用"科目,贷记"应付职工薪酬"、"银行存款"、"累计折旧"等科目。期末,应将"销售费用"科目余额转入"本年利润"科目,借记"本年利润"科目,贷记"销售费用"科目。

  (五)管理费用

  管理费用是指企业为组织和管理生产经营活动而发生的各种管理费用,包括企业在筹建期间发生的开办费、董事会和行政管理部门在企业的经营管理中发生的或者应由企业统一负担的公司经费(包括行政管理部门职工薪酬、物料消耗、低值易耗品摊销、办公费和差旅费等)、工会经费、董事会费(包括董事会成员津贴、会议费和差旅费等)、聘请中介机构费、咨询费(含顾问费)、诉讼费、业务招待费、房产税、车船使用税、土地使用税、印花税、技术转让费、矿产资源补偿费、研究费用、排污费等。企业生产车间(部门)和行政管理部门等发生的固定资产修理费用等后续支出,应在发生时计入管理费用。

  企业应通过"管理费用"科目,核算管理费用的发生和结转情况。

  企业在筹建期间内发生的开办费,包括人员工资、办公费、培训费、差旅费、印刷费、注册登记费等,借记"管理费用"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企业行政管理部门人员的职工薪酬,借记"管理费用"科目,贷记"应付职工薪酬"科目;企业行政管理部门计提的固定资产折旧,借记"管理费用"科目,贷记"累计折旧"科目;企业按规定计算确定的应交房产税、车船使用税、土地使用税、矿产资源补偿费、印花税,借记"管理费用"科目,贷记"应交税费"等科目;企业行政管理部门发生的办公费、水电费、差旅费等以及企业发生的业务招待费、咨询费、研究费用等其他费用,借记"管理费用"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研发支出" 等科目。期末,应将"管理费用"科目余额转入"本年利润"科目,借记"本年利润"科目,贷记"管理费用"科目。

  (六)财务费用

  财务费用是指企业为筹集生产经营所需资金等而发生的筹资费用,包括利息支出(减利息收入)、汇兑差额以及相关的手续费、企业发生或收到的现金折扣等。

  企业应通过"财务费用"科目,核算财务费用的发生和结转情况。

  企业发生的各项财务费用,借记"财务费用"科目,贷记"银行存款"、"应收账款"等科目;企业发生的应冲减财务费用的利息收入、汇兑差额、现金折扣,借记"银行存款"、"应付账款"等科目,贷记"财务费用"科目。期末,应将"财务费用"科目余额转入"本年利润"科目,借记"本年利润"科目,贷记"财务费用"科目。

  第三节 政府补助

  一、政府补助概述

  (一)政府补助的概念

  政府补助,是指企业从政府无偿取得货币性资产或非货币性资产,但不包括政府作为企业所有者投入的资本。其中,政府包括各级政府及其所属机构,如财政、卫生、税务、环保部门等;联合国、世界银行等国际类似组织,也视同为政府。

  政府补助分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和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企业取得的、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

  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除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之外的政府补助。

  (二)政府补助的特征

  1.政府补助是无偿的、有条件的

  政府向企业提供补助属于非互惠交易,具有无偿性的特点。政府并不因此而享有企业的所有权,企业未来也不需要以提供服务、转让资产等方式偿还。

  政府补助通常附有一定的条件,主要包括:

  (1)政府条件,企业只有符合政府补助政策的规定。都有资格申请政府补助。符合政策规定不一定都能够取得政府补助;不符合政策规定、不具备申请政府补助资格的,不能取得政府补助。

  (2)使用条件,企业已获批准取得政府补助的,应当按照政府相关文件等规定的用途使用政府补助。

  2.政府资本性投入不属于政府补助

  政府以投资者身份向企业投入资本,享有企业相应的所有权,企业有义务向投资者分配利润,政府与企业之间是投资者与被投资者的关系,属于互惠交易。财政拨入的投资补助等专项拨款中,相关政策明确规定作为"资本公积"处理的部分,也属于资本投入的性质。政府的资本性投入无论采用何种形式,均不属于政府补助的范畴。

  (三)政府补助的主要形式

  政府补助表现为政府向企业转移资产,包括货币性资产或非货币性资产,通常为货币性资产,但也存在非货币性资产的情况。

  1.财政拨款。财政拨款是政府无偿拨付企业的资金,通常在拨款时就明确了用途。比如,政府拨给企业用于购建固定资产或进行技术改造工程的专项资金,政府鼓励企业安置职工就业而给予的奖励款项,政府拨付企业的粮食定额补贴,政府拨付企业开展研发活动的研发拨款等。

  2.财政贴息。财政贴息是政府为支持特定领域或区域发展,根据国家宏观经济形势和政策目标,对承贷企业的银行贷款利息给予的补贴。

  财政贴息主要有两种方式:一是财政将贴息资金直接拨付给受益企业;二是财政将贴息资金拨付给贷款银行,由贷款银行以政策性优惠利率向企业提供贷款,受益企业按照实际发生的利率计算和确认利息费用。

  3.税收返还。税收返还是政府按照先征后返(退)、即征即退等办法向企业返还的税款,属于以税收优惠形式给予的一种政府补助。增值税出口退税不属于政府补助。除税收返还外,税收优惠还包括直接减征、免征、增加计税抵扣额、抵免部分税额等形式。这类税收优惠体现了政策导向,政府并未直接向企业无偿提供资产,不作为政府补助处理。

  4.无偿划拨非货币性资产。政府无偿划拨非货币性资产主要指行政划拨的土地使用权、天然起源的天然林等。

  二、政府补助的确认和计量

  (一)政府补助的确认

  政府补助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才能予以确认:

  1.企业能够满足政府补助所附条件;

  2.企业能够收到政府补助。

  (二)政府补助的计量

  1.政府补助为货币性资产的,应当按照收到或应收的金额计算。

  政府补助通过银行转账等方式拨付的,通常按照实际收到的金额计算。只有存在确凿证据表明该项补助是按照固定的定额标准拨付的,如按照实际销量或储备量与单位补贴定额计算的补助,可以按照应收的金额计量。

  2.政府补助为非货币性资产的,应当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不能可靠取得的,按照名义金额计量。

  政府补助为非货币性资产的,如该资产附带有关文件、协议、发票、报关单等凭证注明的价值与公允价值差异不大的,应当以有关凭据中注明的价值作为公允价值入账;没有注明价值或注明价值与公允价值差异较大、但有活跃交易市场的,应当根据确凿证据表明的同类或似类市场交易价格作为公允价值计量;如没有注明价值、且没有活跃交易市场、不能可靠取得公允价值的,应当按照名义金额计量,名义金额为1元。

  (三)政府补助的核算

  1.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应当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相关资产使用寿命内平均分配,计入当期损益(营业外收入)。相关资产在使用寿命结束前被出售、转让、报废或发生毁损的,应将尚未分配的递延收益余额一次性转入资产处置当期的损益(营业外收入)。

  按照名义金额计量的政府补助,直接计入当期损益(营业外收入)。

  2.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应当分别下列情况处理:

  (1)用于补偿企业以后期间的相关费用或损失的,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确认相关费用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营业外收入)。

  (2)用于补偿企业已发生的相关费用或损失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营业外收入)。

  3.已确认的政府补助需要返还的,应当分别下列情况处理:

  (1)存在相关递延收益的,冲减相关递延收益账面余额,超出部分计入当期损益(冲减营业外收入)。

  (2)不存在相关递延收益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冲减营业外收入)。

  第四节 利 润

  一、利润的构成

  利润是指企业在一定会计期间的经营成果。利润包括收入减去费用后的净额、直接计入当期利润的利得和损失等。

  直接计入当期利润的利得和损失,是指应当计入当期损益、会导致所有者权益发生增减变动的、与所有者投入资本或者向所有者分配利润无关的利得或者损失。

  利润相关计算公式如下:

  (一)营业利润

  营业利润=营业收入一营业成本一营业税金及附加-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资产减值损失+公允价值变动收益(-公允价值变动损失)+投资收益(-投资损失)

  其中,营业收入是指企业经营业务所确认的收入总额,包括主营业务收入和其他业务收入。

  营业成本是指企业经营业务所发生的实际成本总额,包括主营业务成本和其他业务成本。

  资产减值损失是指企业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所形成的损失。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或损失)是指企业交易性金融资产等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应计入当期损益的利得(或损失)。

  投资收益(或损失)是指企业以各种方式对外投资所取得的收益(或发生的损失)。

  (二)利润总额

  利润总额=营业利润+营业外收入一营业外支出

  其中,营业外收入是指企业发生的与其日常活动无直接关系的各项利得。营业外支出是指企业发生的与其日常活动无直接关系的各项损失。

  (三)净利润

  净利润=利润总额-所得税费用

  其中,所得税费用是指企业确认的应从当期利润总额中扣除的所得税费用。

  二、营业外收入和营业外支出的核算

  (一)营业外收入

  营业外收入是指企业发生的与其日常活动无直接关系的各项利得,主要包括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盘盈利得、捐赠利得、确实无法支付而按规定程序经批准后转作营业外收入的应付款项等等。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包括固定资产处置利得和无形资产出售利得。固定资产处置利得,指企业出售固定资产所取得价款或报废固定资产的材料价值和变价收入等,扣除处置固定资产的账面价值、清理费用、处置相关税费后的净收益;无形资产出售利得,指企业出售无形资产所取得价款,扣除出售无形资产的账面价值、出售相关税费后的净收益。

  盘盈利得,主要指对于现金等清查盘点中盘盈的现金等,报经批准后计入营业外收入的金额。

  捐赠利得,指企业接受捐赠产生的利得。

  企业应通过"营业外收入"科目,核算营业外收入的取得及结转情况。企业确认营业外收入,借记"固定资产清理"、"银行存款"、"库存现金"、"就付账款 "等科目,贷记"营业外收入"科目。期末,应将"营业外收入"科目余额转入"本年利润"科目,借记"营业外收入"科目,贷记"本年利润"科目。

  (二)营业外支出

  营业外支出是指企业发生的与其日常活动无直接关系的各项损失,主要包括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盘亏损失、公益性捐赠支出、非常损失等。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包括固定资产处置损失和无形资产出售损失。固定资产处置损失,指企业出售固定资产所取得价款或报废固定资产的材料价值和变价收入等,不足以抵补处置固定资产的账面价值、清理费用、处置相关税费所发生的净损失;无形资产出售损失,指企业出售无形资产所取得价款,不足以抵补出售无形资产的账面价值、出售相关税费后所发生的净损失。

  盘亏损失,主要指对于财产清查盘点中盘亏的资产,在查明原因处理时按确定的损失计入营业外支出的金额。

  公益性捐赠支出,指企业对外进行公益性捐赠发生的支出。

  非常损失,指企业对于因客观因素(如自然灾害等)造成的损失,在扣除保险公司赔偿后应计入营业外支出的净损失。

  企业应通过"营业外支出"科目,核算营业外支出的发生及结转情况。企业发生营业外支出时,借记"营业外支出"科目,贷记"固定资产清理"、"待处理财产损溢"、"库存现金"、"银行存款"等科目。期末,应将"营业外支出"科目余额转入"本年利润"科目,借记"本年利润"科目,贷记"营业外支出"科目。

  三、所得税费用的核算

  企业的所得税费用(或收益)等于当期所得税以及递延所得税费用(或收益)之和。其中,当期所得税是指当期应交所得税。

  (一)应交所得税的计算

  应交所得税是根据税法规定的以企业应纳税所得额的一定比例上交的一种税金。应纳税所得额是在企业税前会计利润(即利润总额)的基础上调整确定的,计算公式为:

  应纳税所得额=税前会计利润+纳税调整项目

  纳税调整项目主要包括税法规定允许扣除项目中,企业已计入当期费用但超过税法规定扣除标准的金额(如超过税法规定标准的工资支出、业务招待费支出),以及企业已计入当期损失但税法规定不允许扣除项目的金额(如税收滞纳金、罚款、罚金)等。

  企业应交所得税的计算公式为:

  应交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所得税税率

  (二)所得税费用的会计处理

  企业应根据会计准则的规定,计算确定的当期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费用之和,即为应从当期利润总额中扣除的所得税费用。

  企业应通过"所得税费用"科目,核算企业所得税费用的确认及其结转情况。期末,应将"所得税费用"科目的余额转入"本年利润"科目,借记"本年利润"科目,贷记"所得税费用"科目。结转后"所得税费用"科目应无余额。

  四、本年利润的核算

  (一)结转本年利润的方法

  会计期末结转本年利润的方法有表结法和账结法两种。

  1.表结法

  表结法下,各损益类科目每月月末只需结计出本月发生额和月末累计余额,不结转到"本年利润"科目,只有在年末时才将全年累计余额结转入"本年利润"科目。但每月月末要将损益类科目的本月发生额合计数填入利润表的本月数栏,同时将本月末累计余额填入利润表的本年累计数栏,通过利润表计算反映各期的利润(或亏损)。表结法下,年中损益类科目无需结转入"本年利润"科目,从而减少了转账环节和工作量,同时并不影响利润表的编制及有关损益指标的利用。

  2.账结法

  账结法下,每月月末均需编制转账凭证,将在账上结计出的各损益类科目的余额结转入"本年利润"科目。结转后"本年利润"科目的本月合计数反映当月实现的利润或发生的亏损,"本年利润"科目的本年累计数反映本年累计实现的利润或发生的亏损。账结法在各月均可通过"本年利润"科目提供当月及本年累计的利润(或亏损)额,但增加了转账环节和工作量。

  (二)结转本年利润的会计处理

  企业应设置"本年利润"科目,核算企业本年度实现的净利润(或发生的净亏损)。

  会计期末,企业应将"证营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收入"、"营业外收入"等科目的余额分别转入"本年利润"科目的贷方,将"主营业务成本"、"其他业务成本"、"营业税金及附加""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资产减值损失"、"营业外支出"、"所得税费用"等科目的余额分别转入"本年利润"科目的借方。企业还应将"公允价值变动损益"、"投资收益"科目的净收益转入"本年利润"科目的贷方,将"公允价值变动损益"、"投资收益"科目的净损失转入"本年利润"科目的借方。结转后"本年利润"科目如为贷方余额,表示当年实现的净利润;如为借方余额,表示当年发生的净亏损。

  年度终了,企业还应将"本年利润"科目的本年累计余额转入"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科目。如"本年利润"为贷方余额,借记"本年利润"科目,贷记"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科目;如为借方余额,做相反的会计分录。结转后"本年利润"科目应无余额。

  第六章 财务报表   

  [基本要求]

  (一)掌握财务报表的概念和组成

  (二)掌握资产负债表的内容、结构及其编制

  (三)掌握利润表的格式、内容及其编制

  (四)熟悉现金流量表的编制

  (五)熟悉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的概念

  (六)了解财务报表的分类

  (七)了解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的作用

  [考试内容]

  第一节 财务报表概述

  一、财务报表及其目标

  财务报表是对企业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的结构性表述。

  企业编制财务报表的目标,是向财务报表使用者提供与企业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的会计信息,反映企业管理层受托责任的履行情况,有助于财务报表使用者作出经济决策。财务报表使用者通常包括投资者、债权人、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和社会公众等。

  二、财务报表的组成和分类

  (一)财务报表的组成

  财务报表是对企业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的结构性表述。一套完整的财务报表至少应当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下同)变动表以及附注。

  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分别从不同角度反映企业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资产负债表反映企业在某一特定日期所拥有的资产、需偿还的债务、以及股东(投资者)拥有的净资产情况;利润表反映企业在一定会计期间的经营成果,即利润或亏损的情况,表明企业运用所拥有的资产的获利能力;现金流量表反映企业在一定会计期间现金和现金等价物流入和流出的情况。

  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反映构成所有者权益的各组成部分当期的增减变动情况。企业的净利润及其分配情况是所有者权益变动的组成部分,相关信息已经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其附注中反映,企业不需要再单独编制利润分配表。

  附注是财务报表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是对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和所有者权益变动表等报表中列示项目的文字描述或明细资料,以及对未能在这些报表中列示项目的说明等。

  (二)财务报表的分类

  财务报表可以按照不同的标准进行分类。

  1.按财务报表编报期间的不同,可以分为中期财务报表和年度财务报表。中期财务报表是以短于一个完整会计年度的报告期间为基础编制的财务报表,包括月报、季报和半年报等。中期财务报表至少应当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和附注,其中,中期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应当是完整报表,其格式和内容应当与年度财务报表相一致。与年度财务报表相比,中期财务报表中的附注披露可适当简略。

  2.按财务报表编报主体的不同,可以分为个别财务报表和合并财务报表。个别财务报表是由企业在自身会计核算基础上对账簿记录进行加工而编制的财务报表,它主要用以反映企业自身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情况。合并财务报表是以母公司和子公司组成的企业集团为会计主体,根据母公司和所属子公司的财务报表,由母公司编制的综合反映企业集团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的财务报表。

  第二节 资产负债表

  一、资产负债表的概念和作用

  资产负债表是指反映企业在某一特定日期的财务状况的报表。

  通过提供资产负债表,可以反映企业在某一特定日期所拥有或控制的经济资源、所承担的现时义务和所有者对净资产的要求权,帮助财务报表使用者全面了解企业的财务状况、分析企业的偿债能力等情况,从而为其作出经济决策提供依据。

  二、资产负债表的内容和结构

  (一)资产负债表的内容

  资产负债表主要反映以下三个方面的内容:

  1.资产

  资产负债表中的资产反映由过去的交易、事项形成并由企业在某一特定日期所拥有或控制的、预期会给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资源。资产应当按照流动资产和非流动资产两大类别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在流动资产和非流动资产类别下进一步按性质分项列示。流动资产是指预计在一个正常营业周期中变现、出售或耗用,或者主要为交易目的而持有,或者预计在资产负债表日起一年内(含一年)变现的资产,或者自资产负债表日起一年内交换其他资产或清偿负债的能力不受限制的现金或现金等价物。

  正常营业周期通常是指企业从购买用于加工的资产起至实现现金或现金等价物的期间。正常营业周期通常短于一年,但是,也存在正常营业周期长于一年的情况,如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发用于出售的房地产开发产品,造船企业制造用于出售的大型船只等,从购买原材料进入生产,到制造出产品出售并收回现金或现金等价物的过程,往往超过一年,在这种情况下,与生产循环相关的产成品、应收账款、原材料尽管是超过一年才变现、出售或耗用,仍应作为流动资产列示。

  资产负债表中列示的流动资产项目通常包括:货币资金、交易性金融资产、应收票据、应收账款、预付款项、应收利息、应收股利、其他应收款、存货和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等。

  非流动资产是指流动资产以外的资产。资产负债表中列示的非流动资产项目通常包括:长期股权投资、固定资产、在建工程、工程物资、固定资产清理、无形资产、开发支出、长期待摊费用以及其他非流动资产等。

  2.负债

  资产负债表中的负债反映在某一特定日期企业所承担的、预期会导致经济利益流出企业的现时义务。负债应当按照流动负债和非流动负债在资产负债表中进行列示,在流动负债和非流动负债类别下再进一步按性质分项列示。

  流动负债是指预计在一个正常营业周期中清偿,或者主要为交易目的而持有,或者自资产负债表日起一年内(含一年)到期应予以清偿,或者企业无权自主地将清偿推迟至资产负债表日后一年以上的负债。资产负债表中列示的流动负债项目通常包括:短期借款、应付票据、应付账款、预收款项、应付职工薪酬、应交税费、应付利息、应付股利、其他应付款、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等。

  非流动负债是指流动负债以外的负债。非流动负债项目通常包括:长期借款、应付债券和其他非流动负债等。

  3.所有者权益

  资产负债表中的所有者权益是企业资产扣除负债后的剩余权益,反映企业在某一特定日期股东(投资者)拥有的净资产的总额,它一般按照实收资本(或股本)、资本公积、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分项列示。

  (二)资产负债表的结构

  我国企业的资产负债表采用账户式结构。账户式资产负债表分左右两方,左方为资产项目,大体按资产的流动性大小排列,流动性大的资产如"货币资金仪"、" 交易性金融资产"等排在前面,流动性小的资产如"长期股权投资"、"固定资产"等排在后面。右方为负债及所有者权益项目,一般按要求清偿时间的先后顺序排列:"短期借款"、"应付票据"、"应付账款"等需要在一年以内或者长于一年的一个正常营业周期内偿还的流动负债排在前面,"长期借款"等在一年以上才需偿还的非流动负债排在中间,在企业清算之前不需要偿还的所有者权益项目排在后面。

  账户式资产负债表中的资产各项目的合计等于负债和所有者权益各项目的合计,即资产负债表左方和右方平衡。因此,通过账户式资产负债表,可以反映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之间的内在关系,即"赞产=负债+所有者权益".

  我国企业资产负债表格式如下表所示。

  业开发用于出售的房地产开发产品,造船企业制造用于出售的大型船只等,从购买原材料进入生产,到制造出产品出售并收回现金或现金等价物的过程,往往超过一年,在这种情况下,与生产循环相关的产成品、应收账款、原材料尽管是超过一年才变现、出售或耗用,仍应作为流动资产列示。

  资产负债表中列示的流动资产项目通常包括:货币资金、交易性金融资产、应收票据、应收账款、预付款项、应收利息、应收股利、其他应收款、存货和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等。

  非流动资产是指流动资产以外的资产。资产负债表中列示的非流动资产项目通常包括:长期股权投资、固定资产、在建工程、工程物资、固定资产清理、无形资产、开发支出、长期待摊费用以及其他非流动资产等。

  2.负债资产负债表中的负债反映在某一特定日期企业所承担的、预期会导致经济利益流出企业的现时义务。负债应当按照流动负债和非流动负债在资产负债表中进行列示,在流动负债和非流动负债类别下再进一步按性质分项列示。

  流动负债是指预计在一个正常营业周期中清偿,或者主要为交易目的而持有,或者自资产负债表日起一年内(含一年)到期应予以清偿,或者企业无权自主地将清偿推迟至资产负债表日后一年以上的负债。资产负债表中列示的流动负债项目通常包括:短期借款、应付票据、应付账款、预收款项、应付职工薪酬、应交税费、应付利息、应付股利、其他应付款、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等。

  非流动负债是指流动负债以外的负债。非流动负债项目通常包括:长期借款、应付债券和其他非流动负债等。

  3.所有者权益资产负债表中的所有者权益是企业资产扣除负债后的剩余权益,反映企业在某一特定日期股东(投资者)拥有的净资产的总额,它一般按照实收资本(或股本)、资本公积、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分项列示。

  (二)资产负债表的结构我国企业的资产负债表采用账户式结构。账户式资产负债表分左右两方,左方为资产项目,大体按资产的流动性大小排列,流动性大的资产如"货币资金仪"、"交易性金融资产"等排在前面,流动性小的资产如"长期股权投资"、"固定资产"等排在后面。右方为负债及所有者权益项目,一般按要求清偿时间的先后顺序排列:"短期借款"、"应付票据"、"应付账款"等需要在一年以内或者长于一年的一个正常营业周期内偿还的流动负债排在前面,"长期借款"等在一年以上才需偿还的非流动负债排在中间,在企业清算之前不需要偿还的所有者权益项目排在后面。

  账户式资产负债表中的资产各项目的合计等于负债和所有者权益各项目的合计,即资产负债表左方和右方平衡。因此,通过账户式资产负债表,可以反映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之间的内在关系,即"赞产=负债+所有者权益".我国企业资产负债表格式如下表所示。

                           会企01表
 编制单位:               日        单位:元

资产  期末余额  年初余额  负债或所有者权益
(或股东权益) 
期末余额  年初余额 
流动资产        流动负债:       
货币资金        短期借款       
交易性金融资产        交易性金融负债       
应收票据        应付票据       
应收账款        应付账款       
预付款项        预收款项       
应收利息        应付职工薪酬       
应收股利        应交税费       
其他应收款        应付利息       
存货        应付股利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其他应付款       
其他流动资产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流动资产合计        其他流动负债       
非流动资产:        流动负债合计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非流动负债       
持有至到期投资        长期借款       
长期应收款        应付债券       
长期股权投资        长期应付款       
投资性房地产        专项应付款       
固定资产        预计负债       
在建工程        递延所得税负债       
工程物资        其他非流动负债       
固定资产清理        非流动负债合计       
生产性生物资产        负债合计       
油气资产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无形资产        实收资本(或股东)      
开发支出        资本公积       
商誉        减:库存股       
长期待摊费用        盈余公积       
递延所得税资产        未分配利润       
其他非流动资产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非流动资产合计                
资产总计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
(或股东权益)总计 
     

三、资产负债表的编制

  (一)资产负债表项目的填列方法

  资产负债表的各项目均需填列"年初余额"和"期末余额"两栏。

  资产负债表"年初余额"栏内各项数字,应根据上年末资产负债表的"期末余额"栏内所列数字填列。如果上年度资产负债表规定的各个项目的名称和内容与本年度不一致,应对上年年末资产负债表各项目的名称和数字按照本年度的规定进行调整,填入本表"年初余额"栏内。

  资产负债表的"期末余额"栏内各项数字,其填列方法如下:

  1.根据总账科目的余额填列。资产负债表中的有些项目,可直接根据有关总账科目的余额填列,如"咬易性金融资产代"、"短期借款"、"应付票据"、"应付职工薪酬"等项目;有些项目,则需根据几个总账科目的余额计算填列,如"货币资金"项目,需根据"库存现金"、"银行存款"、"其他货币资金"三个总账科目余额合计填列。

  2.根据有关明细科目的余额计算填列。资产负债表中的有些项目,需要根据明细科目余额填列,如"应付账款"项目,需要分别根据"应付账款"和"预付账款"两科目所属明细科目的期末贷方余额计算填列。

  3.根据总账科目和明细科目的余额分析计算填列。资产负债表的有些项目,需要依据总账科目和明细科目两者的余额分析填列,如"长期借款"项目,应根据" 长期借款"总账科目余额扣除"长期借款"科目所属的明细科目中将在资产负债表日起一年内到期、且企业不能自主地将清偿义务展期的长期借款后的金额填列。

  4.根据有关科目余额减去其备抵科目余额后的净额填列。如资产负债表中的"应收账款"、"长期股权投资"等项目,应根据"应收账款"、"长期股权投资" 等科目的期末余额减去"坏账准备"、"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等科目余额后的净额填列;"固定资产"项目,应根据"固定资产"科目期末余额减去"累计折旧 "、"固定资产减值准备"科目余额后的净额填列;"无形资产"项目,应根据"无形资产"科目期末余额减去"紧计摊销"、"无形资产减值准备"科目余额后的净额填列。

  5.综合运用上述填列方法分析填列。如资产负债表中的"存货"项目,需根据"原材料"、"库存商品"、"委托加工物资"、" 凋转材料"、"材料采购"、"在途物资"、"发出商品"、"材料成本差异"等总账科目期末余额的分析汇总数,再减去"存货跌价准备"备抵科目余额后的金额填列。

  (二)资产负债表项目的填列说明

  资产负债表中资产、负债和所有者权益主要项目的填列说明如下:

  1.资产项目的填列说明

  (l)"货币资金"项目,反映企业库存现金、银行结算户存款、外埠存款、银行汇票存款、银行本票存款、信用卡存款、信用证保证金存款等的合计数。本项目应根据"库存现金"、"银行存款"、"其他货币资金"科目期末余额的合计数填列。

  (2)"咬易性金融资产"项目,反映企业持有的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为交易目的所持有的债券投资、股票投资、基金投资、权证投资等金融资产。本项目应当根据"交易性金融资产"科目的期末余额填列。

  (3)"应收票据"项目,反映企业因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等而收到的商业汇票,包括银行承兑汇票和商业承兑汇票。本项目应根据"应收票据"科目的期末余额,减去"坏账准备"科目中有关应收票据计提的坏账准备期末余额后的金额填列。

  (4)"应收账款"项目,反映企业因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等经营活动应收取的款项。本项目应根据"应收账款"和"预收账款"科目所属各明细科目的期末借方余额合计减去"坏账准备"科目中有关应收账款计提的坏账准备期末余额后的金额填列。如"应收账款"科目所属明细科目期末有贷方余额的,应在本表"预收款项 "项目内填列。

  (5)"预付款项"项目,反映企业按照购货合同规定预付给供应单位的款项等。本项目应根据"预付账款"和"应付账款"科目所属各明细科目的期末借方余额合计数,减去"坏账准备"科目中有关预付款项计提的坏账准备期末余额后的金额填列。如"预付账款"科目所属各明细科目期末有贷方余额的,应在资产负债表"应付账款"项目内填列。

  (6)"庆收利息"项目,反映企业应收取的债券投资等的利息。本项目应根据"应收利息"科目的期末余额,减去"坏账准备"科目中有关应收利息计提的坏账准备期末余额后的金额填列。

  (7)"位收股利"项目,反映企业应收取的现金股利和应收取其他单位分配的利润。本项目应根据"应收股利"科目的期末余额,减去"坏账准备"科目中有关应收股利计提的坏账准备期末余额后的金额填列。

  (8)"其他应收款"项目,反映企业除应收票据、应收账款、预付账款、应收股利、应收利息等经营活动以外的其他各种应收、暂付的款项。本项目应根据"其他应收款"科目的期末余额,减去"坏账准备"科目中有关其他应收款计提的坏账准备期末余额后的金额填列。

  (9)"有货"项目,反映企业期末在库、在途和在加工中的各种存货的可变现净值。本项目应根据"材料采购代"、"源材料"、"低值易耗品"、"库存商品 "、"周转材料"、"委托加工物资"、"委托代销商品"、"生产成本"等科目的期末余额合计,减去"受托代销商品款"、"存货跌价准备"科目期末余额后的金额填列。材料采用计划成本核算,以及库存商品采用计划成本核算或售价核算的企业,还应按加或减材料成本差异、商品进销差价后的金额填列。

  (10)"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项目,反映企业将于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项目金额。本项目应根据有关科目的期末余额填列。

  (11)"长期股权投资"项目,反映企业持有的对子公司、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本项目应根据"长期股权投资"科目的期末余额,减去"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科目的期末余额后的金额填列。

  (12)"固定资产"项目,反映企业各种固定资产原价减去累计折旧和累计减值准备后的净额。本项目应根据"固定资产"科目的期末余额,减去"累计折旧"和"固定资产减值准备"科目期末余额后的金额填列。

  (13)"在建工程"项目,反映企业期末各项未完工程的实际支出,包括交付安装的设备价值、未完建筑安装工程已经耗用的材料、工资和费用支出、预付出包工程的价款等的可收回金额。本项目应根据"在建工程"科目的期末余额,减去"在建工程减值准备"科目期末余额后的金额填列。

  (14)"工程物资"项目,反映企业尚未使用的各项工程物资的实际成本。本项目应根据"工程物资"科目的期末余额填列。

  (15)"固定资产清理"项目,反映企业因出售、毁损、报废等原因转入清理但尚未清理完毕的固定资产的净值,以及固定资产清理过程中所发生的清理费用和变价收入等各项金额的差额。本项目应根据"固定资产清理"科目的期末借方余额填列,如"固定资产清理"科目期末为贷方余额,以"-"号填列。

  (16)"无形资产"项目,反映企业持有的无形资产,包括专利权、非专利技术、商标权、著作权、土地使用权等。本项目应根据"无形资产"的期末余额,减去"累计摊销"和"无形资产减值准备"科目期末余额后的金额填列。

  (17)"开发支出"项目,反映企业开发无形资产过程中能够资本化形成无形资产成本的支出部分。本项目应当根据"研发支出"科目中所属的"资本化支出"明细科目期末余额填列。

  (18)"长期待摊费用"项目,反映企业已经发生但应由本期和以后各期负担的分摊期限在一年以上的各项费用。长期待摊费用中在一年内(含一年)摊销的部分,在资产负债表"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项目填列。本项目应根据"长期待摊费用"科目的期末余额减去将于一年内(含一年)摊销的数额后的金额填列。

  (19)"其他非流动资产"项目,反映企业除长期股权投资、固定资产、在建工程、工程物资、无形资产等以外的其他非流动资产。本项目应根据有关科目的期末余额填列。

  2.负债项目的填列说明

  (1)"短期借款"项目,反映企业向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等借入的期限在一年以下(含一年)的各种借款。本项目应根据"短期借款"科目的期末余额填列。

  (2)"应付票据"项目,反映企业购买材料、商品和接受劳务供应等而开出、承兑的商业汇票,包括银行承兑汇票和商业承兑汇票。本项目应根据"应付票据"科目的期末余额填列。

  (3)"应付账款"项目,反映企业因购买材料、商品和接受劳务供应等经营活动应支付的款项。本项目应根据"应付账款"和"预付账款"科目所属各明细科目的期末贷方余额合计数填列;如"应付账款"科目所属明细科目期末有借方余额的,应在资产负债表"预付款项"项目内填列。

  (4)"预收款项"项目,反映企业按照购货合同规定预付给供应单位的款项。本项目应根据"预收账款"和"应收账款"科目所属各明细科目的期末贷方余额合计数填列。如"预收账款"科目所属各明细科目期末有借方余额,应在资产负债表"应收账款"项目内填列。

  (5)"应付职工薪酬"项目,反映企业根据有关规定应付给职工的工资、职工福利、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工会经费、职工教育经费、非货币性福利、辞退福利等各种薪酬。外商投资企业按规定从净利润中提取的职工奖励及福利基金,也在本项目列示。

  (6)"应交税费"项目,反映企业按照税法规定计算应交纳的各种税费,包括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所得税、资源税、土地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土地使用税、车船使用税、教育费附加、矿产资源补偿费等。企业代扣代交的个人所得税,也通过本项目列示。企业所交纳的税金不需要预计应交数的,如印花税、耕地占用税等,不在本项目列示。本项目应根据"应交税费"科目的期末贷方余额填列;如"应交税费"科目期末为借方余额,应以"-"号填列。

  (7)"应付利息"项目,反映企业按照规定应当支付的利息,包括分期付息到期还本的长期借款应支付的利息、企业发行的企业债券应支付的利息等。本项目应当根据"应付利息"科目的期末余额填列。

  (8)"应付股利"项目,反映企业分配的现金股利或利润。企业分配的股票股利,不通过本项目列示。本项目应根据"应付股利"科目的期末余额填列。

  (9)"其他应付款"项目,反映企业除应付票据、应付账款、预收款项、应付职工薪酬、应付股利、应付利息、应交税费等经营活动以外的其他各项应付、暂收的款项。本项目应根据"其他应付款"科目的期末余额填列。

  (10)"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项目,反映企业非流动负债中将于资产负债表日后一年内到期部分的金额,如将于一年内偿还的长期借款。本项目应根据有关科目的期末余额填列。

  (11)"长期借款"项目,反映企业向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借入的期限在一年以上(不含一年)的各项借款。本项目应根据"长期借款"科目的期末余额填列。

  (12)"应付债券"项目,反映企业为筹集长期资金而发行的债券本金和利息。本项目应根据"应付债券"科目的期末余额填列。

  (13)"其他非流动负债"项目,反映企业除长期借款、应付债券等项目以外的其他非流动负债。本项目应根据有关科目的期末余额填列。其他非流动负债项目应根据有关科目期末余额减去将于一年内(含一年)到期偿还数后的余额填列。非流动负债各项目中将于一年内(含一年)到期的非流动负债,应在"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项目内单独反映。

  3.所有者权益项目的填列说明

  (1)"实收资本(或股本)"项目,反映企业各投资者实际投入的资本(或股本)总额。本项目应根据"实收资本"(或"股本")科目的期末余额填列。

  (2)"赞本公积"项目,反映企业资本公积的期末余额。本项目应根据"资本公积"科目的期末余额填列。

  (3)"盈余公积"项目,反映企业盈余公积的期末余额。本项目应根据"盈余公积"科目的期末余额填列。

  (4)"味分配利润"项目,反映企业尚未分配的利润。本项目应根据"体年利润"科目和"利润分配"科目的余额计算填列。未弥补的亏损在本项目内以"-"号填列。

  第三节 利润表

  一、利润表的概念和作用

  利润表是指反映企业在一定会计期间的经营成果的报表。

  通过提供利润表,可以反映企业在一定会计期间收入、费用、利润(或亏损)的数额、构成情况,帮助财务报表使用者全面了解企业的经营成果,分析企业的获利能力及盈利增长趋势,从而为其作出经济决策提供依据。

  二、利润表的格式及内容

  我国企业利润表采用多步式格式,如下表所示。

  利润表

  会企02表
编制单位:                月        单位:元

项目  本期金额  上期金额 
一、营业收入       
减:营业成本       
营业税金及附加
销售费用 
     
管理费用       
财务费用       
资产减值损失       
加: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二、营业利润污损以“-”号填列)       
加:营业外收入       
减:营业外支出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       
三、利润总额污损总额以“-”号填列)       
减:所得税费用       
四、净利润峥亏损以“-”号填列)       
五、每股收益:       
(一)基本每股收益       
(二)稀释每股收益       

  三、利润表的编制

  (一)利润表的编制步骤

  企业的利润表分以下三个步骤编制:

  第一步,以营业收入为基础,减去营业成本、营业税金及附加、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资产减值损失,加上公允价值变动收益(减去公允价值变动损失)和投资收益碱去投资损失),计算出营业利润;

  第二步,以营业利润为基础,加上营业外收入,减去营业外支出,计算出利润总额;

  第三步,以利润总额为基础,减去所得税费用,计算出净利润(或净亏损)。

  普通股或潜在普通股已公开交易的企业,以及正处于公开发行普通股或潜在普通股过程中的企业,还应当在利润表中列示每股收益信息。

  (二)利润表项目的填列方法

  利润表各项目均需填列"体期金额"和"上期金额"两栏。

  在编制中期利润表时,"本期金额"栏应分为"本期金额"和"年初至本期末累计发生额"两栏,分别填列各项目本中期(月、季或半年)各项目实际发生额,以及自年初起至本中期(月、季或半年)末止的累计实际发生额。"上期金额"栏应分为"上年可比本中期金额"和"上年初至可比本中期末累计发生额"两栏,应根据上年可比中期利润表"本期金额"下对应的两栏数字分别填列。上年度利润表与本年度利润表的项目名称和内容不一致的,应对上年度利润表项目的名称和数字按本年度的规定进行调整。年终结账时,由于全年的收入和支出已全部转入"本年利润"科目,并且通过收支对比结出本年净利润的数额。因此,应将年度利润表中的 "净利润"数字,与"本年利润"科目结转到"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科目的数字相核对,检查账簿记录和报表编制的正确性。

  利润表"本期金额"、"上期金额"栏内各项数字,除"每股收益"项目外,应当按照相关科目的发生额分析填列。

  (三)利润表项目的填列说明

  1."营业收入"项目,反映企业经营主要业务和其他业务所确认的收入总额。本项目应根据"主营业务收入"和"其他业务收入"科目的发生额分析填列。

  2."营业成本"项目,反映企业经营主要业务和其他业务所发生的成本总额。本项目应根据"生营业务成本"和"其他业务成本"科目的发生额分析填列。

  3."营业税金及附加"项目,反映企业经营业务应负担的消费税、营业税、城市建设维护税、资源税、土地增值税和教育费附加等。本项目应根据"营业税金及附加"科目的发生额分析填列。

  4."销售费用"项目,反映企业在销售商品过程中发生的包装费、广告费等费用和为销售本企业商品而专设的销售机构的职工薪酬、业务费等经营费用。本项目应根据"销售费用"科目的发生额分析填列。

  5."管理费用"项目,反映企业为组织和管理生产经营发生的管理费用。本项目应根据"管理费用"的发生额分析填列。

  6."财务费用"项目,反映企业筹集生产经营所需资金等而发生的筹资费用。本项目应根据"财务费用"科目的发生额分析填列。

  7."赞产减值损失"项目,反映企业各项资产发生的减值损失。本项目应根据"赞产减值损失"科目的发生额分析填列。

  8."公允价值变动收益"项目,反映企业应当计入当期损益的资产或负债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本项目应根据"公允价值变动损益"科目的发生额分析填列,如为净损失,本项目以"-"号填列。

  9."投资收益"项目,反映企业以各种方式对外投资所取得的收益。本项目应根据"投资收益"科目的发生额分析填列。如为投资损失,本项目以"-"号填列。

  10."营业利润"项目,反映企业实现的营业利润。如为亏损,本项目以"-"号填列。

  11."营业外收入"项目,反映企业发生的与经营业务无直接关系的各项收入。本项目应根据"营业外收入"科目的发生额分析填列。

  12."营业外支出"项目,反映企业发生的与经营业务无直接关系的各项支出。本项目应根据"营业外支出"科目的发生额分析填列。

  13."利润总额"项目,反映企业实现的利润。如为亏损,本项目以"-"号填列。

  14."斯得税费用"项目,反映企业应从当期利润总额中扣除的所得税费用。本项目应根据"斯得税费用"科目的发生额分析填列。

  15."睁利润"项目,反映企业实现的净利润。如为亏损,本项目以"-"号填列。

  第四节 现金流量表

  一、现金流量表的概念和作用

  现金流量表是反映企业在一定会计期间现金和现金等价物流入和流出的报表。通过现金流量表,可以为报表使用者提供企业一定会计期间内现金和现金等价物流入和流出的信息,便于使用者了解和评价企业获取现金和现金等价物的能力,据以预测企业未来现金流量。

  二、现金流量及其分类

  现金流量是指一定会计期间内企业现金和现金等价物的流入和流出。企业从银行提取现金、用现金购买短期到期的国库券等现金和现金等价物之间的转换不属于现金流量。

  现金是指企业库存现金以及可以随时用于支付的存款,包括库存现金、银行存款和其他货币金(如外埠存款、银行汇票存款、银行本票存款等)等。不能随时用于支付的存款不属于现金。

  现金等价物,是指企业持有的期限短、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现金、价值变动风险很小的投资。期限短,一般是指从购买日起三个月内到期。现金等价物通常包括三个月内到期的债券投资等。权益性投资变现的金额通常不确定,因而不属于现金等价物。企业应当根据具体情况,确定现金等价物的范围,一经确定不得随意变更。

  企业产生的现金流量分为三类: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经营活动,是指企业投资活动和筹资活动以外的所有交易和事项。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主要包括销售商品或提供劳务、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工资和交纳税款等流入和流出的现金和现金等价物。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投资活动,是指企业长期资产的购建和不包括在现金等价物范围内的投资及其处置活动。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主要包括购建固定资产、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等流入和流出的现金和现金等价物。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筹资活动,是指导致企业资本及债务规模和构成发生变化的活动。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主要包括吸收投资、发行股票、分配利润、发行债券、偿还债务等流入和流出的现金和现金等价物。偿付应付账款、应付票据等商业应付款等属于经营活动,不属于筹资活动。

  三、现金流量表的结构和内容

  我国企业现金流量表采用报告式结构,分类反映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和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最后汇总反映企业某一期间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净增加额。

  我国企业现金流量表的格式如下表所示。

  现金流量表

  会企03表
编制单位:               月         单位:元

项目  本期金额  上期金额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收到的税费返还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支付的各项税费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投资支付的现金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四、现金流量表的编制

  (一)现金流量表的编制方法

  企业应当采用直接法列示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直接法,是指通过现金收入和现金支出的主要类别列示经营活动的现金流量。采用直接法编制经营活动的现金流量时,一般以利润表中的营业收入为起算点,调整与经营活动有关的项目的增减变动,然后计算出经营活动的现金流量。采用直接法具体编制现金流量表时,可以采用工作底稿法或T型账户法,也可以根据有关科目记录分析填列。

  (二)现金流量表主要项目说明

  1.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1)"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项目,反映企业本年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以及以前年度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本年收到的现金(包括应向购买者收取的增值税销项税额)和本年预收的款项,减去本年销售本年退回商品和以前年度销售本年退回商品支付的现金。企业销售材料和代购代销业务收到的现金,也在本项目反映。

  (2)"收到的税费返还"项目,反映企业收到返还的所得税、增值税、营业税、消费税、关税和教育费附加等各种税费返还款。

  (3)"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项目,反映企业经营租赁收到的租金等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流入,金额较大的应当单独列示。

  (4)"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项目,反映企业本年购买商品、接受劳务实际支付的现金(包括增值税进项税额),以及本年支付以前年度购买商品、接受劳务的未付款项和本年预付款项,减去本年发生的购货退回收到的现金。企业购买材料和代购代销业务支付的现金,也在本项目反映。

  (5)"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项目,反映企业本年实际支付给职工的工资、资金、各种津贴和补贴等职工薪酬(包括代扣代缴的职工个人所得税)。

  (6)"支付的各项税费"项目,反映企业本年发生并支付、以前各年发生本年支付以及预交的各项税费,包括所得税、增值税、营业税、消费税、印花税、房产税、土地增值税、车船使用税、教育费附加等。

  (7)"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项目,反映企业经营租赁支付的租金、支付的差旅费、业务招待费、保险费、罚款支出等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流出,金额较大的应当单独列示。

  2.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1)"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项目,反映企业出售、转让或到期收回除现金等价物以外的对其他企业长期股权投资而收到的现金,但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除外。

  (2)"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项目,反映企业除现金等价物以外的对其他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等分回的现金股利和利息等。

  (3)"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项目,反映企业出售、报废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所取得的现金(包括因资产毁损而收到的保险赔偿收入),减去为处置这些资产而支付的有关费用后的净额。

  (4)"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项目,反映企业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所取得的现金,减去相关处置费用以及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持有的现金和现金等价物后的净额。

  (5)"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项目,反映企业购买、建造固定资产、取得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所支付的现金晗增值税款等),以及用现金支付的应由在建工程和无形资产负担的职工薪酬。

  (6)"投资支付的现金"项目,反映企业取得除现金等价物以外的对其他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所支付的现金以及支付的佣金、手续费等附加费用,但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除外。

  (7)"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项目,反映企业购买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购买出价中以现金支付的部分,减去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持有的现金和现金等价物后的净额。

  (8)"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项目,反映企业除上述(1)至(7)项目外收到或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金额较大的应当单独列示。

  3.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l)"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项目,反映企业以发行股票、债券等方式筹集资金实际收到的款项,减去直接支付的佣金、手续费、宣传费、咨询费、印刷费等发行费用后的净额。

  (2)"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项目,反映企业举借各种短期、长期借款而收到的现金。

  (3)"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项目,反映企业为偿还债务本金而支付的现金。

  (4)"汾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项目,反映企业实际支付的现金股利、支付给其他投资单位的利润或用现金支付的借款利息、债券利息。

  (5)"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项目,反映企业除上述(1)至(4)项目外收到或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金额较大的应当单独列示。

  4."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项目,反映下列项目之间的差额:

  (1)企业外币现金流量折算为记账本位币时,采用现金流量发生日的即期汇率近似的汇率折算的金额(编制合并现金流量表时折算境外子公司的现金流量,应当比照处理)。

  (2)企业外币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按年末汇率折算的金额填列。

  第七章 成本核算   

  [基本要求]

  (一)掌握产品生产成本项目

  (二)掌握生产成本的核算

  (三)掌握生产成本在完工产品和在产品之间的分配

  (四)掌握产品生产成本分析

  (五)熟悉成本核算的要求和一般程序

  (六)了解产品成本计算方法

  [考试内容]

  第一节 成本核算的要求和一般程序

  在财务会计中,成本由企业会计准则规范,成本是取得资产的耗费。例如,存货成本是指取得存货的耗费,包括采购成本、加工成本和其他成本。固定资产的成本是指取得固定资产的耗费。在管理会计中,成本一词在不同情况下有不同的含义。在本大纲中,根据财务会计的要求,成本核算是指存货成本核算。

  一、成本核算的要求

  (一)严格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规定的成本计量要求

  成本是企业为生产产品、提供劳务而发生的各种经济资源的耗费。生产经营过程同时也是资产的耗费过程。例如,为生产产品需要耗费材料、磨损固定资产、用现金向职工支付工资等职工薪酬。材料、固定资产和现金都是企业的资产。这些资产的耗费,在企业内部表现为由一种资产转变为另一种资产,是资产内部的相互转变,不会导致企业所有者权益的减少,不是经济利益流出企业,因此不是企业的费用。

  (二)正确划分各种成本耗费的界限

  1.正确划分存货成本与期间费用的界限

  成本是在购买材料、生产产品或提供劳务过程中发生的,并由产品或劳务负担的耗费。

  期间费用指企业当期发生的必须从当期收入得到补偿的经济利益的总流出。期间费用不应由产品或劳务负担。因此,费用不计入产品或劳务成本,而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2.正确划分各期的成本界限

  划清各期产品成本的依据是权责发生制和受益原则,某项耗费是否应计入本月存货成本以及应计入多少,取决于是否应由本月负担以及受益量的大小。某项耗费是否应计入本月产品成本,不取决于成本金额的大小,而决定于本月产品是否受益,只要是本月产品受益的耗费,就应计入本期产品成本;只要是由本月与以后各月共同受益的耗费,就应在相关期内采用适当方法进行合理计量。

  3.正确划分各种产品的成本界限

  企业已发生的各种生产成本中,还必须划清应由哪种产品负担。划分的依据是受益原则,哪一种产品受益,就由哪一种产品负担。凡是能直接确定应由某种产品负担的直接耗费,就应直接计入该种产品成本。凡是能确定由几种产品共同负担的耗费,应采用适当分配方法,合理地分配计入相关产品成本。

  4.正确划分完工产品和在产品的成本界限

  通过以上成本界限的划分,确定了各种产品本月应负担的生产成本。月末,如果某产品已经全部完工,则本月发生的生产成本全部计入该完工产品;如果该产品全部未尚完工,则本月发生的生产成本全部计入未完工产品。如果某种产品既有完工产品又有在产品,就需要采用适当的分配方法,将产品应负担的成本在完工产品和在产品之间进行分配,分别计算出完工产品应负担的成本和在产品应负担的成本。上月末尚未完工的在产品,转入本月继续加工,其上月末分配负担的成本即为本月初在产品成本。月初在产品成本、本月产品成本、本月完工产品成本和月末在产品成本四者之间的关系,如下式所示:

  月初在产品成本+本月产品成本=本月完工产品成本+月末在产品成本

  上述公式中,本月完工产品应负担的成本,即本月完工产品成本。为了划清这一成本界限,首先要正确计算完工产品和在产品的数量,然后才能在数量计算的基础上进行成本的分配。

  (三)做好成本核算的基础工作

  为了进行成本审核、控制,正确计算产品成本,还必须做好以下各项基础工作:

  1.定额的制定和修订

  产品的消耗定额是编制成本计划、分析和考核成本水平的依据,也是审核和控制耗费的标准。企业应当制定和修订先进而又可行的原材料、燃料、动力和工时等项消耗定额,并据以审核各项耗费是否合理,是否节约,借以控制耗费,降低成本。

  2.材料物资的计量、收发、领退和盘点

  为了进行成本管理和成本核算,还必须对材料物资的收发、领退和结存进行计量,建立和健全材料物资的计量、收发、领退和盘点制度。

  3.原始记录

  为了进行成本核算和管理,对于生产过程中工时和动力的耗费,在产品和半成品的内部转移,以及产品质量的检验结果等,均应做出真实、完整的记录。

  4.厂内计划价格的制定和修订

  在计划管理基础较好的企业中,为了分清企业内部各单位的经济责任,便于分析和考核内部各单位成本计划的完成情况,还应对材料、半成品和厂内各车间相互提供的劳务(如运输、修理等)制定厂内计划价格,作为内部结算和考虑的依据。厂内计划价格应该尽可能接近实际并相对稳定,年度内一般不作变更。

  (四)选择适当的成本计算方法

  企业在进行成本核算时,应根据本企业的具体情况,选择适合于本企业特点的成本计算方法进行成本核算。成本计算方法的选择,应同时考虑企业生产类型的特点和管理的要求两个方面。在同一个企业里,可以采用一种成本计算方法,也可以采用多种成本计算方法,即多种成本计算方法同时使用或多种成本计算方法结合使用。成本计算方法一经选定,一般不得随意变更。

  (五)成本核算使用的主要科目

  为了按照用途归集各项成本,划清有关成本的界限,正确计算产品成本,应当设置"生产成本"、"制造费用"科目,必要时还可以增设"待摊费用"和"预提费用"科目。

  1."生产成本"科目

  "生产成本"科目核算企业进行工业性生产发生的各项生产成本,包括生产各种产品沪成品、自制半成品等)、自制材料、自制工具、自制设备等。

  "生产成本"科目可按基本生产成本和辅助生产成本进行明细核算。

  企业发生的各项直接生产成本、各生产车间应负担的制造费用、辅助生产车间为基本生产车间、企业管理部门和其他部门提供的劳务和产品,期(月)末按照一定的分配标准分配给各受益对象记入本科目的借方;企业已经生产完成并已验收入库的产成品以及入库的自制半成品成本,应于期(月)末记入本科目的贷方;本科目的期末借方余额,反映企业尚未加工完成的在产品成本。

  2."制造费用"科目

  "制造费用"科目核算企业生产车间(部门)为生产产品和提供劳务而发生的各项间接费用。该科目可按不同的生产车间、部门和费用项目进行明细核算。生产车间发生的机物料消耗、管理人员的工资等职工薪酬、计提的固定资产折旧、支付的办公费、水电费等、发生季节性的停工损失等记入本科目的借方;将制造费用分配计入有关的成本核算对象记入本科目的贷方。季节性生产企业制造费用全年实际发生额与分配额的差额,除其中属于为下一年开工生产做准备的可留待下一年分配外,其余部分实际发生额与分配额的差额计入生产成本。除季节性的生产性企业外,本科目期末应无余额。

  二、产品生产成本项目

  根据生产特点和管理要求,企业一般可以设立以下几个成本项目:

  (一)直接材料

  直接材料是指企业在生产产品和提供劳务过程中所消耗的直接用于产品生产并构成产品实体的原料、主要材料、外购半成品以及有助于产品形成的辅助材料等。

  (二)直接人工

  直接人工是指企业在生产产品和提供劳务过程中,直接参加产品生产的工人工资以及其他各种形式的职工薪酬。

  (三)制造费用

  制造费用是指企业为生产产品和提供劳务而发生的各项间接成本,包括生产车间管理人员的工资等职工薪酬、折旧费、办公费、水电费、机物料消耗、劳动保护费、季节性和修理期间的停工损失等。

  三、生产成本核算的一般程序

  (一)区分应计入产品成本的成本和不应计入产品成本的费用;

  (二)将应计入产品成本的各项成本,区分为应当计入本月的产品成本与应当由其他月份产品负担的成本;

  (三)将应计入本月产品成本的各项成本在各种产品之间进行归集和分配,计算出各种产品的成本;

  (四)对既有完工产品又有在产品的产品,采用一定的方法在完工产品和期末在产品之间进行分配,计算出该种完工产品的总成本和单位成本。

  第二节 生产成本的核算

  一、基本生产成本的核算

  (一)直接材料成本的核算

  基本生产车间发生的直接用于产品生产的材料成本,包括直接用于产品生产的燃料和动力成本,应专门设置"直接材料"等成本项目。这些原料和主要材料一般分产品领用,应根据领料凭证直接记入某种产品成本的"直接材料"项目。如果是几种产品共同耗用的材料成本,则应采用适当的分配方法,分配计入各有关产品成本的"直接材料"成本项目。

  直接用于产品生产、专设成本项目的各种材料成本,应借记"生产成本——基本生产成本"科目及其所属各产品成本明细账"直接材料"成本项目。

  企业应根据发出材料的成本总额,贷记"源材料"等科目。

  (二)直接人工成本的核算

  直接进行产品生产、设有"直接人工"成本项目的生产工人工资、福利费等职工薪酬,应单独记入"生产成本——基本生产成本"科目和所属产品成本明细账的借方(在明细账中记入"直接人工"成本项目),同时,贷记"应付职工薪酬"科目。

  二、待摊费用和预提费用的核算

  (一)待摊费用的核算

  企业生产车间发生的待摊费用,是指本月发生、应由本月和以后各月产品成本共同负担的成本。这种成本发生以后,不是一次全部计入当期成本,而是按照其受益期限分摊计入各月成本。这样做是为了正确划分各个月份的成本,从而正确计算各月产品成本。待摊费用一般要在一年内摊完。生产车间的待摊费用主要包括预付保险费和预付固定资产租金等。待摊费用的发生和分配是通过增设'特摊费用"科目进行核算的。成本发生时,应借记"待摊费用"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

  由于摊销的成本一般不专设成本项目,因而生产车间摊销相关成本时,一般应按各车间进行分配。摊销时,借记"制造费用"科目,贷记"待摊费用"科目。

  (二)预提费用的核算

  预提费用是指预先分月计入成本,但由以后月份支付的成本。这样做也是为了正确划分各个月份的成本界限,从而正确计算各月产品成本。预提费用的预提期限也应按其受益期确定。预提费用的受益期一般不得超过一年。

  预提费用的预提和支付,通过"预提费用"科目进行。生产车间预提成本时,应借记"制造费用"科目及所属明细账相应的项目,贷记"预提费用"科目。实际支付预提成本时,应借记"预提费用"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预提费用"科目的贷方余额,为已经预提但尚未支付的成本。如果预提期内实际发生的成本大于已预提的成本,该科目会出现借方余额,该余额属于已经支付但尚未计入生产成本的支出,应作为待摊成本,在预提期末前分月摊销。预提成本应按预提成本的种类进行明细核算,分别反映各种预提成本的预提和支付情况。

  三、辅助生产成本的核算

  辅助生产是指为基本生产服务而进行的产品生产和劳务供应。辅助生产成本是指辅助生产车间发生的成本。

  (一)辅助生产成本的归集

  辅助生产成本的归集和分配,是通过"生产成本——辅助生产成本"科目进行的。该科目一般应按车间以及产品和劳务设立明细账,明细账中按照成本项目设立专栏或专行,进行明细核算。

  辅助生产车间发生的直接用于辅助生产、专设成本项目的各种材料成本,应单独直接记入"生产成本——辅助生产成本"科目和所属有关明细账的借方;直接进行辅助生产、设有"直接人工"成本项目的生产工人工资、福利费等职工薪酬,应记入"生产成本——辅助生产成本"科目和所属有关明细账的借方。直接用于辅助生产但没有专设成本项目的成本(例如辅助生产车间机器设备折旧费等),以及间接用于辅助生产的成本(例如辅助生产车间管理人员职工薪酬、机物料消耗和运输费等),一般有两种归集方式:一是先记入"制造费用"科目及所属明细账的借方进行归集,然后再从其贷方直接转入或分配转入"生产成本——辅助生产成本"科目及所属明细账的借方;二是不通过"制造费用"科目核算,直接记入"生产成本——辅助生产成本"科目和所属明细账的借方。

  (二)辅助生产成本的分配

  辅助生产成本的分配,应通过辅助生产成本分配表进行。分配辅助生产成本的方法主要有直接分配法、交互分配法和按计划成本分配法等,借记"制造费用"等科目,贷记"生产成本——辅助生产成本"科目。

  四、制造费用的核算

  (一)制造费用的归集

  制造费用,是指企业为生产产品和提供劳务而发生的各项间接费用。制造费用属于应计入产品成本但不专设成本项目的各项成本。

  制造费用归集和分配应当通过"制造费用"科目进行。该科目应当根据有关付款凭证、转账凭证和前述各种成本分配表登记;此外,还应按不同的车间设立明细账,账内按照成本项目设立专栏,分别反映各车间各项制造费用的发生情况和分配转出情况。基本生产车间和辅助生产车间发生的直接用于生产、但没有专设成本项目的各种材料成本以及用于组织和管理生产活动的各种材料成本,一般应借记"制造费用"及其明细账(基本生产车间或辅助生产车间)的相关成本项目,贷记"源材料"等科目;基本生产车间和辅助生产车间管理人员的工资、福得费等职工薪酬,应记入"制造费用"科目和所属明细账的借方,同时,贷记"应付职工薪酬"科目。

  (二)制造费用的分配

  在基本生产车间只生产一种产品的情况下,制造费用可以直接计入该种产品的成本。在生产多种产品的情况下,制造费用应采用适当的分配方法计入各种产品的成本。企业应当根据制造费用的性质,合理选择制造费用分配方法。分配制造费用的方法很多,通常采用的方法有:生产工人工时比例法、生产工人工资比例法、机器工时比例法和年度计划分配率法等。

  1.生产工人工时比例法

  这是按照各种产品所用生产工人实际工时数的比例分配制造费用的方法。

  2.生产工人工资比例法

  这是按照计入各种产品成本的生产工人实际工资的比例分配制造费用的方法,由于工资成本分配表可以直接提供生产工人工资资料,因而采用这种分配方法,核算工作比较简便。

  3.机器工时比例法

  这是按照生产各种产品所用机器设备运转时间的比例分配制造费用的方法。这种方法适用于产品生产的机械化程度较高的车间。采用这种方法,必须具备各种产品所用机器工时的原始记录。

  4.年度计划分配率法

  这是按照年度开始前确定的全年度适用的计划分配率分配制造费用的方法。假定以定额工时作为分配标准,其计算的公式为:

  。这样做是为了正确划分各个月份的成本,从而正确计算各月产品成本。待摊费用一般要在一年内摊完。生产车间的待摊费用主要包括预付保险费和预付固定资产租金等。待摊费用的发生和分配是通过增设'特摊费用"科目进行核算的。成本发生时,应借记"待摊费用"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

  由于摊销的成本一般不专设成本项目,因而生产车间摊销相关成本时,一般应按各车间进行分配。摊销时,借记"制造费用"科目,贷记"待摊费用"科目。

  (二)预提费用的核算预提费用是指预先分月计入成本,但由以后月份支付的成本。这样做也是为了正确划分各个月份的成本界限,从而正确计算各月产品成本。预提费用的预提期限也应按其受益期确定。预提费用的受益期一般不得超过一年。

  预提费用的预提和支付,通过"预提费用"科目进行。生产车间预提成本时,应借记"制造费用"科目及所属明细账相应的项目,贷记"预提费用"科目。实际支付预提成本时,应借记"预提费用"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预提费用"科目的贷方余额,为已经预提但尚未支付的成本。如果预提期内实际发生的成本大于已预提的成本,该科目会出现借方余额,该余额属于已经支付但尚未计入生产成本的支出,应作为待摊成本,在预提期末前分月摊销。预提成本应按预提成本的种类进行明细核算,分别反映各种预提成本的预提和支付情况。

  三、辅助生产成本的核算辅助生产是指为基本生产服务而进行的产品生产和劳务供应。辅助生产成本是指辅助生产车间发生的成本。

  (一)辅助生产成本的归集辅助生产成本的归集和分配,是通过"生产成本——辅助生产成本"科目进行的。该科目一般应按车间以及产品和劳务设立明细账,明细账中按照成本项目设立专栏或专行,进行明细核算。

  辅助生产车间发生的直接用于辅助生产、专设成本项目的各种材料成本,应单独直接记入"生产成本——辅助生产成本"科目和所属有关明细账的借方;直接进行辅助生产、设有"直接人工"成本项目的生产工人工资、福利费等职工薪酬,应记入"生产成本——辅助生产成本"科目和所属有关明细账的借方。直接用于辅助生产但没有专设成本项目的成本(例如辅助生产车间机器设备折旧费等),以及间接用于辅助生产的成本(例如辅助生产车间管理人员职工薪酬、机物料消耗和运输费等),一般有两种归集方式:一是先记入"制造费用"科目及所属明细账的借方进行归集,然后再从其贷方直接转入或分配转入"生产成本——辅助生产成本"科目及所属明细账的借方;二是不通过"制造费用"科目核算,直接记入"生产成本——辅助生产成本"科目和所属明细账的借方。

  (二)辅助生产成本的分配辅助生产成本的分配,应通过辅助生产成本分配表进行。分配辅助生产成本的方法主要有直接分配法、交互分配法和按计划成本分配法等,借记"制造费用"等科目,贷记"生产成本——辅助生产成本"科目。

  四、制造费用的核算(一)制造费用的归集制造费用,是指企业为生产产品和提供劳务而发生的各项间接费用。制造费用属于应计入产品成本但不专设成本项目的各项成本。

  制造费用归集和分配应当通过"制造费用"科目进行。该科目应当根据有关付款凭证、转账凭证和前述各种成本分配表登记;此外,还应按不同的车间设立明细账,账内按照成本项目设立专栏,分别反映各车间各项制造费用的发生情况和分配转出情况。基本生产车间和辅助生产车间发生的直接用于生产、但没有专设成本项目的各种材料成本以及用于组织和管理生产活动的各种材料成本,一般应借记"制造费用"及其明细账(基本生产车间或辅助生产车间)的相关成本项目,贷记"源材料"等科目;基本生产车间和辅助生产车间管理人员的工资、福得费等职工薪酬,应记入"制造费用"科目和所属明细账的借方,同时,贷记"应付职工薪酬"科目。

  (二)制造费用的分配在基本生产车间只生产一种产品的情况下,制造费用可以直接计入该种产品的成本。在生产多种产品的情况下,制造费用应采用适当的分配方法计入各种产品的成本。企业应当根据制造费用的性质,合理选择制造费用分配方法。分配制造费用的方法很多,通常采用的方法有:生产工人工时比例法、生产工人工资比例法、机器工时比例法和年度计划分配率法等。

  1.生产工人工时比例法这是按照各种产品所用生产工人实际工时数的比例分配制造费用的方法。

  2.生产工人工资比例法这是按照计入各种产品成本的生产工人实际工资的比例分配制造费用的方法,由于工资成本分配表可以直接提供生产工人工资资料,因而采用这种分配方法,核算工作比较简便。

  3.机器工时比例法这是按照生产各种产品所用机器设备运转时间的比例分配制造费用的方法。这种方法适用于产品生产的机械化程度较高的车间。采用这种方法,必须具备各种产品所用机器工时的原始记录。

  4.年度计划分配率法这是按照年度开始前确定的全年度适用的计划分配率分配制造费用的方法。假定以定额工时作为分配标准,其计算的公式为:

  

  某月某产品应负担制造费用=该月该产品实际产量的定额工时数×年度计划分配率

  此外,企业还可按耗用原材料的数量或成本、直接成本(材料、生产工人工资等职工薪酬之和)及产成品产量等来分配制造费用。企业具体选用哪种分配方法,由企业自行决定。分配方法一经确定,不得随意变更。如需变更,应当在附注中予以说明。

  第三节 生产成本在完工产品和在产品之间的分配

  一、在产品数量的核算

  企业的在产品是指没有完成全部生产过程、不能作为商品销售的在产品,包括正在车间加工中的在产品和已经完成一个或几个生产步骤但还需继续加工的半成品两部分。对外销售的自制半成品,属于商品产品,验收入库后不应列入在产品之内。在产品结存的数量,同其他材料物资结存的数量一样,应同时具备账面核算资料和实际盘点资料。企业一方面要做好在产品收发结存的日常核算工作,另一方面要做好在产品的清查工作。车间在产品收发结存的日常核算,通常是通过在产品收发结存账进行的。在实务工作中,即建立在产品台账,应分别车间并按照产品的品种和在产品名称设立,以便用来反映车间各种在产品的转入、转出和结存的数量。各车间应认真做好在产品的计量、验收和交接工作,并在此基础上根据领料凭证、在产品内部转移凭证、产成品检验凭证和产品交库凭证,及时完整登记在产品收发结存账。该账簿由车间核算人员登记。

  为了核实在产品的数量,企业必须认真做好在产品的清查工作,可以定期进行清查,也可以不定期轮流清查。有的车间没有建立在产品的日常收发核算,则每月月末都必须清查一次在产品,以便取得在产品的实际盘存资料。清查后,应根据盘点结果和账面资料编制在产品盘点表,填明在产品的账面数、实存数和盘盈盘亏数,以及盘亏的原因和处理意见。对于报废和毁损的在产品,还要登记残值。

  在产品发生盘盈时,盘盈在产品的成本,借记"生产成本"科目,并记入相应的生产成本明细账各成本项目,贷记"待处理财产损溢"科目;按管理权限报经批准进行处理时,借记 "待处理财产损溢"科目,贷记"管理费用"科目。在产品发生盘亏和毁损时,借记"待处理财产损溢"科目,贷记"生产成本"科目,并从相应的产品成本明细账各成本项目中转出,冲减在产品成本;毁损在产品的残值,借记"源材料"科目,贷记"待处理财产损溢"科目;按管理权限报经批准进行处理时,应借记"待处理财产损溢"科目,贷记"管理费用"、"其他应收款"等有关科目。

  二、生产成本在完工产品和在产品之间分配的方法

  每月月末,当月生产成本明细账中按照成本项目归集了该种产品的本月生产成本以后,如果产品已经全部完工,生产成本明细账中归集的月初在产品生产成本与本月发生的生产成本之和,就是该种完工产品的成本。如果产品全部没有完工,生产成本明细账中归集的月初在产品生产成本与本月发生的生产成本之和,就是该种在产品的成本。如果既有完工产品又有在产品,生产成本明细账中归集的月初在产品生产成本与本月发生的生产成本之和,则应当在完工产品和月末在产品之间,采用适当的分配方法进行分配和归集,以计算完工产品和月末在产品的成本。

  企业应当根据在产品数量的多少、各月在产品数量变化的大小、各项成本比重的大小,以及定额管理基础的好坏等具体条件,采用适当的分配方法将生产成本在完工产品和在产品之间进行分配。常用的分配方法有:不计算在产品成本法、在产品按固定成本计价法、在产品按所耗直接材料成本计价法、约当产量比例法、在产品按定额成本计价法、定额比例法等。

  (一)不计算在产品成本法

  采用不计算在产品成本法时,虽然有月末在产品,但不计算其成本。也就是说,这种产品每月发生的成本,全部由完工产品负担,其每月发生的成本之和即为每月完工产品成本。这种方法适用于月末在产品数量很小的产品。

  (二)在产品按固定成本计价法

  采用在产品按固定成本计价法,各月末在产品的成本固定不变。某种产品本月发生的生产成本就是本月完工产品的成本。但在年末,在产品成本不应再按固定不变的金额计价,否则会使按固定金额计价的在产品成本与其实际成本有较大差异,影响产品成本计算的正确性。因而在年末,应当根据实际盘点的在产品数量,具体计算在产品成本,据以计算12月份产品成本。这种方法适用于月末在产品数量较多,但各月变化不大的产品。

  (三)在产品按所耗直接材料成本计价法

  采用在产品按所耗直接材料成本计价法,月末在产品只计算其所耗直接材料成本,不计算直接人工等加工成本。也就是说,产品的直接材料成本(月初在产品的直接材料成本与本月发生的直接材料成本之和)需要在完工产品和月末在产品之间进行分配,而生产产品本月发生的加工成本全部由完工产品成本负担。这种方法适用于各月月末在产品数量较多、各月在产品数量变化也较大,直接材料成本在生产成本中所占比重较大且材料在生产开始时一次就全部投入的产品。

  (四)约当产量比例法

  采用约当产量比例法,应将月末在产品数量按照完工程度折算为相当于完工产品的产量,即约当产量,然后将产品应负担的全部成本按照完工产品产量和月末在产品约当产量的比例分配计算完工产品成本和月末在产品成本。这种方法适用于月末在产品数量较多,各月在产品数量变化也较大,且生产成本中直接材料成本和直接人工等加工成本的比重相差不大的产品。

  (五)在产品按定额成本计价法

  采用在产品按定额成本计价法,月末在产品成本按定额成本计算,该种产品的全部成本(如果有月初在产品,包括月初在产品成本在内)减去按定额成本计算的月末在产品成本,余额作为完工产品成本;每月生产成本脱离定额的节约差异或超支差异全部计入当月完工产品成本。这种方法适用于各项消耗定额或成本定额比较准确、稳定,而且各月末在产品数量变化不是很大的产品。

  (六)定额比例法

  采用定额比例法,产品的生产成本在完工产品和月末在产品之间按照两者的定额消耗量或定额成本比例分配。其中直接材料成本,按直接材料的定额消耗量或定额成本比例分配。直接人工等加工成本,可以按各该定额成本的比例分配,也可按定额工时比例分配。这种方法适用于各项消耗定额或成本定额比较准确、稳定,但各月末在产品数量变动较大的产品。

  三、联产品和副产品的成本分配

  (一)联产品成本的分配

  联产品,是指使用同一或几种原料,经过同一生产过程同时生产出来的两种或两种以上的主要产品。

  联产品的生产特点是:在生产开始时,各产品尚未分离,同一加工过程中对联产品的联合加工。当生产过程进行到一定生产步骤,产品才会分离。在分离点以前发生的生产成本,称为联合成本。"份离点",是指在联产品生产中,投入相同原料,经过同一生产过程,分离为各种联产品的时点。分离后的联产品,有的可以直接销售,有的还需进一步加工才可供销售。联产品成本的计算,通常分为两个阶段进行:一是联产品分离前发生的生产成本即联合成本,可按一个成本核算对象设置一个成本明细账进行归集,然后将其总额按一定分配方法如:售价法、实物数量法等,在各联产品之间进行分配;二是分离后按各种产品分别设置明细账,归集其分离后所发生的加工成本。联产品成本计算的一般程序为:

  1.将联产品作为成本核算对象,设置成本明细账。

  2.归集联产品成本,计算联合成本。

  3.计算各种产品的成本。

  4.计算联产品分离后的加工成本。

  (二)副产品成本的分配

  副产品,是指在同一生产过程中,使用同种原料,在生产主要产品的同时附带生产出来的非主要产品。它的产量取决于主产品的产量,随主产品产量的变动而变动,如甘油是生产肥皂这个主产品时的副产品。由于副产品价值相对较低,而且在全部产品生产成本中所占的比重较小,因而可以采用简化的方法确定其成本,将副产品和主要产品作为一个成本核算对象,从总成本中扣除副产品的成本,其余额就是主产品的成本。比如副产品可以按预先规定的固定单价确定成本。

  在分配主产品和副产品的生产成本时,通常先确定副产品的生产成本,然后确定主产品的生产成本。

  四、完工产品成本的结转

  企业完工产品经产成品仓库验收入库后,其成本应从"生产成本——基本生产成本"科目及所属产品成本明细账的贷方转出,转入"库存商品"科目的借方。"生产成本——基本生产成本"科目的月末余额,就是基本生产在产品的成本,应与所属各种产品成本明细账中月末在产品成本之和核对相符。

  第四节 产品成本计算方法

  生产成本归集分配完毕后,应按成本核算对象编制成本计算单,并选择一定的成本计算方法,计算各种产品的总成本和单位成本。企业在进行成本计算时,应当根据其生产经营特点、生产经营组织类型和成本管理要求,确定成本计算方法。成本计算的基本方法有品种法、分批法和分步法三种。

  一、品种法

  品种法,是指以产品品种为成本核算对象,归集和分配生产成本,计算产品成本的一种方法。这种方法一般适用于单步骤、大量生产的企业,如发电、供水、采掘等企业。在这种类型的生产中,产品的生产技术过程不能从技术上划分为步骤,或者生产按流水线组织,管理上不要求按照生产步骤计算产品成本,都可以按照品种计算产品成本。

  品种法计算成本的主要特点:

  1.成本核算对象是产品品种。如果企业只生产一种产品,全部生产成本都是直接成本,可直接记入该产品成本明细账的有关成本项目中,不存在在各种成本核算对象之间分配成本的问题。如果生产多种产品,间接生产成本则要采用适当的方法,在各成本核算对象之间进行分配。

  2.品种法下一般定期(每月月末)计算产品成本。

  3.如果企业月末有在产品,要将生产成本在完工产品和在产品之间进行分配。根据成本计算单(亦称基本生产成本明细账)编制完工产品入库的会计分录为:借记"库存商品——×产品"、××产品"科目,贷记"生产成本——基本生产成本——×产品"科目、"生产成本——基本生产成本——××产品"等科目。

  二、分批法

  分批法,是指以产品的批别作为产品成本核算对象,归集生产成本,计算产品成本的一种方法。这种方法主要适用于单件、小批生产的企业,如造船、重型机器制造、精密仪器制造等,也可用于一般企业中的新产品试制或试验的生产、在建工程以及设备修理作业等。

  分批法计算成本的主要特点:

  1.成本核算对象是产品的批别。由于产品的批别大多是根据销货订单确定的,因此,这种方法又称订单法。成本核算对象是购买者事先定货或企业规定的产品批别。

  2.产品成本的计算是与生产任务通知单的签发和结束紧密配合的,因此产品成本计算是不定期的。成本计算期与产品生产周期基本一致,但与会计报告期不一致。

  3.由于成本计算期与产品的生产周期基本一致,因此在计算月末在产品成本时,一般不存在完工产品与在产品之间分配成本的问题。

  三、分步法

  分步法,是指按照生产过程中各个加工步骤(分品种)为成本核算对象,归集生产成本,计算各步骤半成品和最后产成品成本的一种方法。这种方法适用于大量大批的多步骤生产,如冶金、纺织、机械制造等。在这类企业中,产品生产可以分为若干个生产步骤的成本管理,通常不仅要求按照产品品种计算成本,而且还要求按照生产步骤计算成本,以便为考核和分析各种产品及各生产步骤的成本计划的执行情况提供资料。

  (一)分步法计算成本的主要特点

  1.成本核算对象是各种产品的生产步骤。

  2.月末为计算完工产品成本,还需要将归集在生产成本明细账中的生产成本在完工产品和在产品之间进行分配。

  3.除了按品种计算和结转产品成本外,还需要计算和结转产品的各步骤成本。其成本核算对象,是各种产品及其所经过的各个加工步骤。如果企业中生产一种产品,则成本核算对象就是该种产品及其所经过的各个生产步骤。其成本计算期是固定的,与产品的生产周期不一致。

  (二)分步法成本计算程序

  在实际工作中,根据成本管理对各生产步骤成本资料要求的不同(即是否要求计算半成品成本)和简化核算的要求,各生产步骤成本的计算和结转,一般采用逐步结转和平行结转两种方法,分别称为逐步结转分步法和平行结转分步法。

  1.逐步结转分步法

  逐步结转分步法是指按照产品加工的顺序,逐步计算并结转半成品成本,直到最后加工步骤才能计算产成品成本的一种方法。按照产品加工顺序先计算第一个加工步骤的半成品成本,然后结转给第二个加工步骤,这时,第二步骤把第一步骤结转来的半成品成本加上本步骤新发生的材料成本和加工成本,即可求得第二个加工步骤的半成品成本,如此顺序逐步转移累计,直到最后一个加工步骤才能计算出产成品成本。逐步结转分步法就是为了分步计算半成品成本而采用的一种分步法,也称计算半成品成本分步法。

  逐步结转分步法适用于大量大批连续式复杂生产的企业。这种企业有的不仅将产成品作为商品对外销售,而且生产步骤所产半成品也经常作为商品对外销售。例如,纺织厂的棉纱,钢铁厂的生铁、钢锭等,都需要计算半成品成本。

  2.平行结转分步法

  平行结转分步法是指在计算各步骤成本时,不计算各步骤所产半成品的成本,也不计算各步骤所耗上一步骤的半成品成本,而只计算本步骤发生的各项其他成本,以及这些成本中应计入产成品的份额,将相同产品的各步骤成本明细账中的这些份额平行结转、汇总,即可计算出该种产品的产成品成本。这种结转各步骤成本的方法,称为平行结转分步法,也称不计算半成品成本分步法。

  第五节 产品生产成本分析

  一、产品生产成本表的编制

  产品生产成本表是反映企业在报告期内生产的全部产品的总成本的报表。该表一般分为两种,一种按成本项目反映,另一种按产品种类反映。

  (一)按成本项目反映的产品生产成本表的编制

  按成本项目反映的产品生产成本表是按成本项目汇总反映企业在报告期内发生的全部生产成本以及产品生产成本合计额的报表。

  在按成本项目反映的产品生产成本表中,上年实际数应根据上年12月份产品生产成本表的本年累计实际数填列;本年计划数应根据成本计划有关资料填列;本年累计实际数应根据本月实际数加上上月本表的本年累计实际数计算填列。

  (二)按产品种类反映的产品生产成本表的编制

  按产品种类反映的产品生产成本表是按产品种类汇总反映企业在报告期内生产的全部产品的单位成本和总成本的报表。

  对于可比产品,如果企业规定有本年成本比上年成本的降低额或降低率的计划指标,还应根据产品生产成本表资料计算成本的实际降低额或降低率,作为该表的补充资料填列在表的下端。

  可比产品成本的降低额和降低率的计算公式如下:

  可比产品成本降低额=可比产品成本降低率可比产品按上年实际平均单位成本计算的本年累计总成本-本年累计实际总成本

  二、产品总成本分析

  (一)按成本项目反映的产品生产成本表的分析

  按成本项目反映的产品生产成本表,一般可以采用对比分析法、构成比率分析法和相关指标比率分析法进行分析。

  1.对比分析法

  对比分析法也称比较分析法,它是通过实际数与基数的对比来揭示实际数与基数之间的差异,借以了解经济活动的成绩和问题的一种分析方法。

  对比的基数由于分析的目的不同而有所不同,一般有计划数、定额数、前期实际数、以往年度同期实际数以及本企业历史先进水平和国内外同行业的先进水平等。对比分析法只适用于同质指标的数量对比。在采用这种分析法时,应当注意相比指标的可比性。进行对比的各项指标,在经济内容、计算方法、计算期和影响指标形成的客观条件等方面,应有可比的共同基础。如果相比的指标之间有不可比因素,应先按可比的口径进行调整,然后再进行对比。

  2.构成比率分析法。它是通过计算某项指标的各个组成部分占总体的比重,即部分与全部的比率,进行数量分析的方法。这种比率分析法也称比重分析法。通过这种分析,可以反映产品成本或者经营管理费用的构成是否合理。

  产品成本构成比率的计算公式列示如下:

  

  3.相关指标比率分析法。它是计算两个性质不同而又相关的指标的比率进行数量分析的方法。在实际工作中,由于企业规模不同等原因,单纯地对比产值、销售收入或利润等绝对数多少,不能说明各个企业经济效益好坏,如果计算成本与产值、销售收入或利润相比的相对数,即产值成本率、销售收入成本率或成本利润率,就可以反映各企业经济效益的好坏。

  产值成本率、销售收入成本率和成本利润率的计算公式如下:

  

  从上述计算公式可以看出,产值成本率和销售收入成本率高的企业经济效益差;这两种比率低的企业经济效益好。而成本利润率则与之相反,成本利润率高的企业经济效益好;成本利润率低的企业经济效益差。

  (二)按产品种类反映的产品生产成本表的分析

  按产品种类反映的生产成本表的分析,一般可以从以下两个方面进行,一是本期实际成本与计划成本的对比分析;二是本期实际成本与上年实际成本的对比分析。

  1.本期实际成本与计划成本的对比分析。进行这一方面成本分析,应当根据产品生产成本表中所列全部产品和各种主要产品的本月实际总成本和本年累计实际总成本,分别与其本月计划总成本和本年累计计划总成本进行比较,确定全部产品和各种主要产品实际成本与计划成本的差异,了解成本计划的执行结果。

  2.本期实际成本与上年实际成本的对比分析,对于可比产品,还可以进行这一方面的成本对比,分析可比产品成本本期比上年的升降情况。如果企业规定有可比产品成本降低计划,即成本的计划降低率或降低额,还应进行可比产品成本降低计划执行结果的分析。

  进行这一方面分析时,应注意可比产品与不可比产品的划分是否正确,检查有无将成本超支的可比产品列为不可比产品,或将成本降低较多的不可比产品列为可比产品,以掩盖可比产品成本超支的弄虚作假情况。

  可比产品成本升降情况的分析,可以按产品品种进行,也可以按全部可比产品进行。可比产品成本的降低计划一般按全部可比产品综合规定,因而可比产品成本降低计划执行结果的分析一般按全部可比产品综合进行。

  (l)可比产品成本升降情况的分析。进行这一方面的分析,应当根据产品生产成本表中所列全部可比产品和各种可比产品的本月实际总成本和本年累计实际总成本,分别与其本月按上年实际平均单位成本计算的总成本和本年按上年实际平均单位成本计算的累计总成本进行比较,确定全部可比产品和各种可比产品本期实际成本与上年实际成本的差异,了解成本升降的情况。

  (2)可比产品成本降低计划执行结果的分析。可比产品成本的计划降低额是根据各种产品的计划产量确定的,实际降低额是根据实际产量计算的。在产品品种比重和产品单位成本不变的情况下,产量增减会使成本降低额发生同比例的增减,但由于按上年实际平均单位成本计算的本年累计总成本也发生了同比例的增减,因而不会使成本降低率发生变动(成本降低率计算分式的分子和分母发生同比例变动,其结果不变)。产品单位成本的变动,则会影响成本降低额和降低率同时发生变动。产品单位成本降低使成本降低额和降低率增加;反之,则会减少。此外,由于各种产品的成本降低程度不同,因而产品品种比重的变动,也会影响成本降低额和降低率同时发生变动。成本降低程度大的产品比重增加会使成本降低额和降低率增加;反之则会减少。因此,影响可比产品成本降低率变动的因素有两个,即产品品种比重变动和产品单位成本变动;影响可比产品成本降低额变动的因素有三个,即产品产量变动、产品品种比重变动和产品单位成本变动。

  三、产品单位成本分析

  主要产品单位成本表是反映企业在报告期内生产的各种主要产品单位成本构成情况的报表。该表应当按照主要产品分别编制,是按产品种类反映的产品生产成本表中某些主要产品成本的进一步反映。

  主要产品单位成本表的分析应当选择成本超支或节约较多的产品有重点地进行,以更有效地降低产品的单位成本。进行分析时,企业可以根据主要产品单位成本表中本期实际的生产成本(即本期实际的单位成本合计数)与其他各种生产成本进行对比,对产品单位成本进行一般的分析;然后按其成本项目(包括直接材料成本、直接人工成本、制造费用等)进行具体的分析。分析的方法主要采用对比分析法和趋势分析法等。

  趋势分析法是通过连续若干期相同指标的对比,来揭示各期之间的增减变化,据以预测经济发展趋势的一种分析方法。

  采用趋势分析法,在连续的若干期之间,可以按绝对数进行对比,也可以按相对数(即比率)进行对比;可以以某个时期为基期,其他各期均与该时期的基数进行对比;也可以在各个时期之间进行环比,即分别以上一时期为基期,下一时期与上一时期的基数进行对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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