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度秋季中国精算师资格考试指南2

发布时间:2014-02-26 共8页

第II部分中国精算师资格考试精算师部

2011年度秋季中国精算师资格考试指南(准精算师部分)

F3个人寿险与年金精算实务

考试时间:4小时
考试形式:客观题(30%),主观题 (70%)
考试要求:
考生应了解各种个人寿险销售渠道的特点,销售人员的薪酬结构及其成本的核算。掌握寿险与年金产品的开发过程及其产品特性,理解各种产品定价考虑的因素。熟悉如何建立个人寿险与年金产品的经验假设,定价模型的运用以及定价实务。理解准备金评估、财务报告体系、偿付能力监管和资本管理的基本原理及方法。理解再保险的作用,资产负债模型,风险管理等财务模型和方法。掌握利源分析、红利分配和寿险公司价值衡量的原理和分析方法。熟悉精算实务方面的有关法规。
考生不一定拘泥和局限于教材中的内容,应该对具体的精算实务融会贯通。

考试内容:
A、寿险营销渠道(分数比例约为10%)
1. 寿险产品的销售渠道
2. 销售人员的薪酬结构及其成本核算
B、个人寿险与年金产品(分数比例约为20%)
1. 产品开发及管理过程
2. 寿险与年金产品的特点及定价考虑因素
3. 产品的信息披露及利益演示
C、产品定价(分数比例约为20%)
1. 产品定价过程及原则
2. 定价的基本原理及定价模型
3. 定价假设的各种形式以及对产品定价的影响
4. 定价假设的选取及分析
5. 利润的度量及分析
D、负债评估(分数比例约为20%)
1. 财务报告和评估流程
2. 准备金评估及财务报告
3. 各国准备金评估体系的比较
4. 偿付能力的监管体系和资本管理
E、财务与模型(分数比例约为25%)
1. 保险公司的主要风险和管理
2. 资产负债模型及管理
3. 再保险的作用及应用
4. 利源分析和红利分配的原理和方法
5. 寿险公司价值的衡量
6. 精算的财务审核
F、有关精算实务的法规(分数比例约为5%)
1. 精算规定、人身保险新型产品精算规定
2. 保险公司偿付能力额度及监管指标
3. 其他相关规定

考试指定教材:
中国精算师资格考试用书: 《个人寿险与年金精算实务》林红主编、丁昶主审
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2011年5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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