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考复习要重视消化吸收

发布时间:2014-08-06 共1页

  司考复习要重视消化吸收。司法考试复习中的消化吸收,指的就是不断重复,将所学的知识理解,能够熟练运用。
 
  复习的消化吸收的过程,其实就是对司法考试不断思考的过程,在这里,我重复总结下复习计划和复习笔记。第一论的复习已经奠定了比较扎实的基础,第二阶段就要在此基础上进一步地夯实知识、提高运用能力。在此阶段建议采用比较分析的方法,方便理解和强化记忆。例如,三大诉讼法之间的比较分析,诉讼中不同阶段当事人的权利义务的比较等等。此外,就是要对历年的考点进行分析比较,看看哪些是司法考试考查的“恒重点”,哪些内容还没有涉及过;还应该仔细研究答案分析里的解题思路和解题技巧,特别是针对案例分析题和论述题的解答。吸收过程是查缺补漏的阶段。我们可以选择一两套高质量的模拟题进行练习,考查一下自己对知识的实际运用能力。对自己还没有掌握或者掌握不透彻的知识,进行补充,对重要的知识点再进行强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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