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南财经政法大学2011年在职法律硕士考试科目

发布时间:2012-02-01 共1页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于1997年12月获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教育试点权,并于1998年春季开始招收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为了进一步加强对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教育和管理工作,学校于2001年9月成立了专门从事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和管理工作的职能部门----法律硕士教育中心。 
  法律硕士教育中心现有工作人员5人,中心主任由杨宗辉教授担任,郭雷生副教授担任副主任,潘丰文任学生党总支书记兼副主任。
  根据国家要求,学校成立了法律硕士教育的3个专门组织,即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教育指导委员会、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律硕士专业学位分委员会和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导师组。校长、全国法律硕士教育指导委员会委员、我国著名知识产权专家、博士生导师吴汉东教授亲自担任教育指导委员会主任和导师组组长。导师组由各法学二级学科的博士生导师和硕士生导师以及司法实践部门的专家组成。
  入学考试  考试科目包括政治理论、英语、专业综合考试(含刑法学、民法学、法理学、中国宪法学、中国法制史),共计3门。其中,政治理论考试及专业面试由我校自行组织(复试时进行),其余2门实行全国联考,联考时间为2010年10月29--10月30日。
  复习资料  《在职攻读硕士学位全国联考英语纲》(科学技术文献出版社);《在职攻读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联考专业综合纲》(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1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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