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10月法律硕士联考有几种考试方式

发布时间:2012-02-01 共1页

2011年在职法律硕士考试方式

第一种是参加每年一月份高校联考的法律硕士,招生对象为非法律专业本科毕业生(含同等学历者),考试科目为政治、外语实行全国统考,专业基础课和综合课实行全国联考,录取类别包括计划内非定向、计划内定向、计划外委培和计划外自费,学习方式有脱产学习和不脱产学习,毕业时获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和硕士学位证书。

第二种是参加每年十月份高校联考的在职法律硕士,招生对象为法律专业或非法律专业的在职法律工作者,考试科目除政治由各校自行命题外,外语和三门专业课实行全国联考。录取后全部是委托培养,采取在职不脱产方式学习,毕业时只获硕士学位证书。

百分百考试网 考试宝典

立即免费试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