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考指南之2012在职法律硕士历史与现状

发布时间:2012-02-01 共1页

法律硕士(Juris Master简称JM)是专业学位之一,我国自1996年试办法律硕士按照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的《专业学位设置审批暂行办法》规定设置。 法律硕士学位是具有特定法律职业背景的职业性学位,主要培养面向立法、司法、律师、公证、审判、检察、监察及经济管理、金融、行政执法与监督等部门、行业的高层次法律专业人才与管理人才。

历史与现状

随着国家的法制化进程,政法部门及社会其他部门都急需大批较高层次的应用型、复合型法律人才。法律硕士专业(简称“法硕”)学位教育应运而生。1996年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批准中国人民大学、北京大学、中国政法大学等8所高校首批试点招收法律硕士专业研究生。1998年,又允许在职攻读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截至2010年,经批准的培养单位共有115所。

实质上,全日制法律硕士由于跨专业报考,难度极大。从2002年开始至今,法律硕士总分及单科分数线均为所有研究生考试中最高,竞争极其激烈。所以一般为原本科学科学习成绩较优异的本科生报考,大多数为理工科出身,逻辑思维较好,素质也较高。加上有权招收全日制法律硕士的院校多为国家重点院校,因此法律硕士在实务及国家司法考试中表现极佳。多为现检法系统中青年骨干力量。在国家司法考试及公务员考试成绩中,法律硕士远远超过学术型的法学硕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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