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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大学2011年在职法律硕士资格审查程序公告

发布时间:0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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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大学2011年法律硕士招生人数及招生简章-招生简章-

法硕资料 法律位置导航:法律硕士 - 招生简章 - 中山大学2011年法律硕士招生人数及招生简章 报考资格审查将在报名、复试及录取阶段我们将会在网报公告

中山大学2011年在职攻读硕士学位资复试等事宜的公告面试录取试

中山大学2011年在职攻读硕士学位资复试等中山大学2011年在职攻读硕士学位联考成绩所有上线考生的资格审查将于2012年1月 四、公共管理硕士、法律硕士、会计硕士
  一、时间:
  2012年1月14日上午9:00-12:00,下午1:00至4:00
  二、地点:中山大学研究生院
  三、审查程序:
  查验资格审核表、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交费—→领取面试准考证—→资格审查表盖章、交证件复印件
  1.验证
  地点:三楼西侧307室:公共管理硕士、法律硕士考生资格审查
  三楼西侧306室:会计硕士、公共卫生硕士、教育硕士考生资格审查
  考生请出示经本人所在单位人事部门签署同意报考意见并加盖公章的资格审查表(一式两份)、身份证和本科毕业证、学士学位证。所有证件均须提供原件及复印件。
  请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到交费处缴纳面试考试费。
  2.交费
  地点:三楼东、西侧走廊、二楼东侧走廊。考生用银行卡选择任一处缴费。
  面试考试费标准:每人80元(教育硕士每人110元)。
  3.领取面试准考证
    地点:三楼楼梯过道
  考生凭本人的缴费收据,领取面试准考证。
  4.资格审查表盖章,交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复印件
  地点:一楼东侧101室
  考生凭本人的缴费收据将资格审查表(一式两份)交工作人员加盖“同意报考”章及研招办公章,一份交研招办,一份考生留存。未经研招办加盖公章的资格审查表无效。同时交身份证和本科毕业证、学士学位证复印件。
  特此公告,请考生相互告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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