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硕士历年试题分类解释(刑法总则)

发布时间:2012-02-01 共8页


十七、刑罚执行制度 
1、减刑,减刑的对象 
2、假释的对象及限制条件(主要是哪些情况是不得假释的),至于假释的法律后果一般都是和数罪并罚一起考察,前面已经分析了,这里就不多说了。 
历年试题: 
1、假释考验期限,从( )起计算。[2000]
 A、判决宣告之日  B、判决执行之日  C、判决确定之日   D、假释之日 
2、下列罪犯中,可以依法获得假释的是( )。[2002]
  A.甲犯贪污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5年
  B.乙犯受贿罪被判处无期徒刑
  C.丙犯强奸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
  D.丁刑满释放后又犯诈骗罪,构成累犯,依法被从重处罚判处有期10年
3、减刑的对象包括( )。[2003]
  A.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罪犯         B.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罪犯
  C.被判处拘役的罪犯           D.被判处管制的罪犯
4、下列人员中,不适用假释的有( )。[2003]
  A.累犯           B.因杀人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
  C.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分子        D.盗窃惯犯
5、按照刑法的规定,不得假释的犯罪分子包括( )[2004]
A、 因抢劫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5年的某甲 B、因受贿罪被判处10年有期徒刑同时附加剥夺政治权利3年的某乙
C、因贩卖品罪被判处无期徒刑的某丙 D、因构成累犯而被从重处罚判处有期徒刑7年的某丁
十八、刑罚的消灭 
1、我国刑法规定的追诉时效的期限,及追诉时效的延长(指哪些情况下不存在时效问题)。 
2、特赦,这个知识点近两年都没有考,也没有什么好理解的,概知道就可以了。 
历年试题: 
1、在我国,特赦由( )。[2000]
A、最高人民法院决定       B、最高人民检察院决定   
C、全国人常委会决定   D、国务院决定
2、追诉期限从( )起计算;犯罪行为有连续或继续状态的,从犯罪行为( )起计算。[2001]
3、特赦是对于受罪刑宣告的特定犯罪分子免除其刑罚的全部或部分的执行,所以,特赦后再犯罪的,不构成累犯。[2001判断] 
4、甲犯诈骗罪,因法定刑为3年以上10年以下的有期徒刑。在公安机关立案以后逃避侦查,此案的追诉期限为( )。[2003]
  A.5年                 B.10年
  C.15年                 D.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 
5、按照刑法的规定,追诉时效中断的条件之一是的追诉期限内( )。[2004]
A、 犯罪分子还有其他违法行为 B、犯罪分子又犯新罪
C、犯罪分子逃避侦查或者审判 D、犯罪分子阻止被害人向公、检、法机关提出控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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