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受益人 出具的汇票
1)使用承兑方式;
2)使用议付(带有汇票)方式。
如以上两个方格中的任一个已标X,则此处方格内必须标上X。
(8)以谁为付款人此处注明汇票(如已规定)将以谁为储款人,应依照UCP500第九条a分条规定填写。
10.分批装运
虽然UCP500第四十条。分条规定,如信用证没有另行规定,允许分批装运,但最好还是在允许或不允许的方格内标上X。
11. 转运
申请人和开证行应认真阅读UCP500讲述各种运输方式的有关运输条文。应注意有关转运的定义及其应用的条文。仅在情况适合时方可在 允许或不允许前的小方格内相应地标上X。
12.买方投保
仅在信用证不要求提交保险单据,而且申请人表示他已经或将要为货物投保时,方可在此方格内标上X。
13.UCP500第四十六条所解释的装运:
从……(From) 运至……(For Transportationt) 不得迟于……(Not Later than)
如UCP500第四十六条所述,此处应注明货物必须装运、装船/发货债受监督的地点,还要注明货物将运至的目的地。此处还必须包括最迟装运或装船/发运/接受监管的日期。另应注意:
2)延期付款,或;
3)承兑汇票,或;
4)议付
(3)即期付款
1)在即期付款信用证中,仅在申请人指示要求汇票时才在要求汇票的方格内标上X。 2)如信用证规定汇票,应要求一立以指定银行为付款人的即期汇票。
(4)延期付款
如在此方格内标上X,还必须加注指示,以表明付款到期日的确定方法,例如:
1)装运日后30天。
2)交单以后15天。
(5)承兑
如在此方格内标上X,必须加注指示,以表明承兑到期日的确定方法,例如:
1)见票后30天。
2)装运日后180天。
(6)议付
如议付信用证要求汇票,则应要求开立以开证行或指定银行为付款人的即期汇票。
(7)受益人出具的汇票
1)使用承兑方式;
2)使用议付(带有汇票)方式。
如以上两个方格中的任一个已标X,则此处方格内必须标上X。
(8)以谁为付款人此处注明汇票(如已规定)将以谁为储款人,应依照UCP500第九条a分条规定填写。
10.分批装运
虽然UCP500第四十条。分条规定,如信用证没有另行规定,允许分批装运,但最好还是在允许或不允许的方格内标上X。
11. 转运
申请
人和开证行应认真阅读UCP500讲述各种运输方式的有关运输条文。应注意有关转运的定义及其应用的条文。仅在情况适合时方可在 允许或不允许前的小方格内相应地标上X。
12.买方投保
仅在信用证不要求提交保险单据,而且申请人表示他已经或将要为货物投保时,方可在此方格内标上X。
13.UCP500第四十六条所解释的装运:
从……(From) 运至……(For Transportationt) 不得迟于……(Not Later than)
如UCP500第四十六条所述,此处应注明货物必须装运、装船/发货债受监督的地点,还要注明货物将运至的目的地。此处还必须包括最迟装运或装船/发运/接受监管的日期。另应注意:
(1)避免编写
应使用全称,因为不是每个人都知道E.C,P.R.C,U.K,及类似缩写的。
(2)避免模糊用语
如 Main Ports, West European Ports,Middle East Ports.Gulfof Mexico Ports等类似词语不应使用。
(3)国家
应表示国家中的特定的地点或装运港口。
(4)不是海港
当货物从一个内陆国家或从内陆发运地点,及/或当要求的运输单据是UCP500第二十六、二十七、二十八和二十九条所指出的某一种时,不应规定从一个海港装运。 14~20.中间空白处
1)中间空白处用来填写信用证的可变动的细节。
2)如此空白处不够用,应在标准跟单信用证连续格式中接着填写细节。 细节的顺序。
此处是为填写细节和资料设立的,细节和资料应按下列顺序填写:
l)货物及/或劳务描述;
2)列举规定单据;
3)特别条件(如有的话),例如:
(a)此信用证是可以转让的,若是自由议付信用证,则应明确授权一家银行作为转让行。
2)延期付款,或;
3)承兑汇票,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