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登记代理人丛书土地登记相关法律知识(九)

发布时间:2010-01-14 共9页

(三)公平合理

四、相邻关系与地役权的区划

地役权是以他人土地供自己土地使用的权利。相邻关系与地役权的区别主要体现在以下方面:

(1)相邻关系是土地所有权或使用权的当然限制或扩张,是法定的;地役权是土地所有权人或使用权人之间因协议而生的权利的限制和扩张,是意定的。

(2)相邻关系不是独立的权利,是权利本身的限制或扩张;而地役权是独立的权利,属于物权的一种。

(3)相邻关系所生的权利义务不能单独地取得或丧失,它不因相对人的意思而取得、丧失和变更;地役权可因相对人的意思而取得、丧失和变更,其取得、丧失和变更有一定的原因。

(4)相邻关系的成立和对抗第三人不需经过登记;而地役权的成立需经登记。

(5)相邻关系中当事人行使权利时通常是无偿的;而地役权的取得既可是无偿的,也可以是有偿的。

思考题

1.简述财产所有权的概念和特征。

2.简述财产所有权的权能。

3.区分善意占有和恶意占有的意义。

4.简述财产所有权取得方式及添附与所有权取得的关系。

5.简述所有权取得时效的概念。

6.简述善意取得的概念、构成要件和法律效果。

7.简述共有的概念和特征。

8.简述共同共有和按份共有的区别。

9.简述共有财产的分割原则和方式。

10.简述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的概念和客体。

11.简述相邻关系的概念和特征。

12.简述相邻关系的种类。

13.简述正确处理相邻关系的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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