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公务员考试申论中的对策整合答题误区

发布时间:2016-08-25 共2页

切勿走入公考申论对策的答题误区

  根据申论大纲的要求,申论中有一类题目是考察考生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也就是申论中的对策题。所谓“提对策”,就是指出现了一个问题,应该从哪些方面着手解决。对于找解决办法,部分考生都能找到相应的几条。然而,与此同时,许多考生往往会走入申论对策的答题误区。针对这一问题,王老师从内容和形式两个方面为考生揭示对策答题的误区,展示规范的对策提出内容和形式,希望对考生备考能有所帮助。

  在形式方面,申论对策的答题有三个误区:缺乏逻辑,缺乏平衡性,使用阿拉伯数字或字母作为序号。对于缺乏逻辑这个误区,一般表现为,所问非所答和答案本身的逻辑不严密。针对所问非所答的解决方案就是,对策的提出一定要有针对性。这点王老师在《什么是好对策?》的系列文章中已经有详细的论述。对于缺乏平衡性这个误区,是指考试在对策回答时,熟悉的对策答得很多,不熟悉的对策答得过少。因为整个题目的作答是有字数要求的,这就需要考生在各项对策的内容安排上,字数要均衡,展现形式美。针对使用阿拉伯数字或字母作为序号,考生在申论考卷要尽量避免。表示顺序要使用首先,……。其次,……。再次,……。再者,……。最后。要使用第一,……。第二,……。第三,……。第四,……。要使用一方面,……。另一方面……。

  在内容方面,提对策的误区主要有两点,一是把对策的重点放在原因上。原因与对策有是区别的。同样一件事情,既可以是原因,也可以是对策。譬如,我们参加公务员(微博)考前的面授培训班这件事情,对于要参加公务员考试来说,参加培训可以使自己有更大的提高,比起自学,或者通过网络视频学习都有它的优势,所以我们选择了这种学习方式。这时,从应对考试这个角度来说,我们参加面授的辅导班就是一个对策。同样,以参加面授辅导班为例,对于我顺利考上公务员这件事情而言,除了有我自己的努力之外,参加面授辅导班则是我成功的另外一个原因了。那么,如何解决呢?一般在对策中不需要写原因,但是可以灵活把握,写上一半句也不会错,这里强调的是,不要把对策的重点放在原因上,只需将援引当做引子,引出后边的对策。例如:由于旧的标准已不适用当下的需要,……部门应该通过……的方式,制定……的新标准,以便更好的为人民群众服务。二是,对策之间出现相互包含。这是许多考生都会犯的错误。针对这种情况,我们就需要在卷面上形成答案之前,在稿子上将我们所找的对策进行整合。这样不仅条目清楚,而且内容丰富。例如,加强宣传教育和提高思想意识两者我们就可以进行整合,作为一条对策出现。

  了解了申论对策提出的误区,我们关键是要学会走出误区。这在我们平时的训练中就应该逐步体现,只有在平时下足功夫,考场上才会得心应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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