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会计从业资格考试习题集-税收法律制度(计算题)

发布时间:2014-04-08 共1页

  一、计算题
 
  1.A汽车制造公司(以下简称A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生产的小汽车适用的消费税税率为5%。2011年8月,A公司发生以下经济业务事项:
  (1)8月19日,采取直接收款方式向H汽车公司销售小汽车一批,已收到全部价款(含增值税)760.5万元,给购车方开具了增值税专用发票,并于当日将提车单交给购车方自行提货。8月31日购车方尚未将该批车提走。
  (2)8月23日,采取托收承付方式向M汽车公司销售小汽车一批,价款(不合增值税)为300万元。A公司已将该批汽车发出并向银行办妥托收手续,8月31日A公司尚未收到该批车款。
  计算A公司8月份应纳消费税税额。
 
  正确答案:
  纳税人采取直接收款方式销售的,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收讫销售款的当天。A公司收到车价款(含增值税)760.5万元,并把提车单交给购车方时,即实现销售,应计算缴纳消费税。
  另外,采取托收承付方式销售的小汽车,其纳税义务的发生时间为已发出小汽车并办妥托收手续的当天。尽管A公司在8月底尚未收到车款,但已实现了销售,应按车价款300万元计算缴纳消费税。
  A公司8月份应纳消费税税额=[760.5÷(1+17%)+300]×5%=47.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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