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会计职称《中级会计实务》机考提分卷(4)

发布时间:2014-06-19 共3页

 37 甲公司为增值税-般纳税人,适用增值税税率为17%。2012年该公司拟建造-个生产车间,包括厂房和-条生产线两个单项工程,出包给乙公司建造,厂房价款为130万元、生产线安装费用为50万元。2012年有关资料如下:

  (1)1月10日,预付厂房工程款100万元;

  (2)2月10日,购入生产线各种设备,价款为500万元,增值税为85万元,款项已支付;

  (3)3月10日,在建工程发生的管理费、公证费、监理费等15万元,发生人员培训费5万元,均以银行存款支付:

  (4)4月16日,将生产线的设备交付建造承包商建造安装:

  (5)5月31日,结算工程款项,差额以银行存款支付:

  (6)6月1日,厂房、生产线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并交付使用。

  要求:编制甲公司建造该生产车间的相关会计分录。(答案中的金额单位用万元表示)

  答案解析:

  (1)1月10日,预付厂房工程款:

  借:预付账款100

  贷:银行存款100

  (2)2月10日,购入生产线设备:

  借:工程物资5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85

  贷:银行存款585

  (3)3月10日,支付管理费、公证费、监理费等:

  借:在建工程--待摊支出15

  贷:银行存款15

  发生的人员培训费:

  借:管理费用5

  贷:银行存款5

  (4)4月16日,将生产线的设备交付建造承包商建造安装:

  借:在建工程--安装工程--在安装设备500

  贷:工程物资500

  (5)5月31日,结算工程款项:

  借:在建工程--建筑工程--厂房130

  --安装工程--生产线50

  贷:银行存款80

  预付账款100

  (6)计算分配待摊支出的会计分录:

  待摊支出合计=15万元

  “在建工程--安装工程--在安装设备”应分配的待摊支出=15×[500÷(500+130+50)]=11.03(万元)

  “在建工程——建筑工程--厂房”应分配的待摊支出=15×[130÷(500+130+50)]=2.87(万元)

  “在建工程--安装工程--生产线”应分配的待摊支出=15x[50÷(500+130+50)]=1.10(万元)

  借:在建工程--安装工程--在安装设备11.03

  --建筑工程--厂房2.87

  --安装工程--生产线1.10

  贷:在建工程--待摊支出15

  (7)编制结转在建工程成本的会计分录:

  借:固定资产--厂房132.87

  --生产线562.13(511.03+51.10)

  贷:在建工程--安装工程--在安装设备511.03(500+11.03)

  ——建筑工程--厂房132.87(130+2.87)

  ——安装工程--生产线51.10(50+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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