谈装修工程施工监理的质量控制的几点体会

发布时间:2014-02-25 共2页

  3、利用测量手段,在工程开工前核查工程定位放线;在施工过程中核查工程的轴线和标高;在工程完工验收时检查各部位的轴线位移、标高并量测其几何尺寸。隐蔽工程、分项、分部工程质量验收,承包商在自检合格后申请监理验收,监理工程师进行书面和现场质量检查。  
  4、对独自检测项目或材料的质量评价,必须通过见证抽样、见证抽检取得数据后进行。不允许仅凭经验、目测或感观评价其质量。 
  5、在关键部位施工过程中,由监理人员在现场进行监督。
  6、未经监理批准开工申请的单位不能开工,未经监理签认的工序不得隐蔽,未经监理签认的本工序不得进行下一工序作业,未经监理的付款签证,承包商就得不到付款,这就保证了监理工程师的控制、协调有效。  
  7、监理工程师应充分利用指令性文件,对任何事项依据合同规范发出书面指示,并督促承建商严格遵守与执行监理工程师的书面指令。 
  8、定期举行监理工程例会,在会上及时解决与协调施工单位各方存在的问题及提出出施工单位需注意的问题,排除施工单位所影响装修质量的问题。
  9、若在施工中出现的各种技术上的问题,必要时,可邀请建设单位或有关专家人员参加,以协调解决工程上的技术问题,对于复杂的技术问题,总监理工程师可召开专家会议,进行专题研讨。根据专家意见和合同条件,再由总监理工程师作出结论。这样可减少监理工程师处理复杂技术问题的片面性,避免失误。
  10、监理工程师应充分利用合同赋予的在支付方面的审核签字权,承建商的任何工程行为达不到监理工程师的满意,都应有权拒绝支付工程进度款项,以约束承建商认真按合同规定的条件完成各项任务。  
  11、当承建商无视监理工程师的指示,违反合同条件进行工程活动时,由总监约见承建商的主要负责人,指出承建商在工程上存在问题的严重和可能造成的后果,并提出挽救的途径。如仍不听劝告,监理工程师可进一步采取制裁措施。
  12、对变更要求和技术核定,要严格地进行审核,并报业主和设计单位同意后办理。
  13、运用统计手段,通过排列图、因果分析图、质量直方图、控制图等,分析质量波动及变异原因,判断施工是否正常,评价施工管理水平。
  三、装修工程各施工工序完成后的质量控制工作方面。
  1、督促施工单位对影响装修工程质量中的前一工序应进行交接、交叉工序的检查。首先我们从所需装修的基层处理必须进行细致的检查。如砼楼板面层、砌体面层等,上一工序质量存在问题的必须先进行处理,如面层有不平,水平与垂直方面有偏差的,若超过充许偏差,应分别进行处理,对个别部位不平或垂直度达不到要求的,可进行打凿处理。若整体偏差较,如个别砌体墙体垂直度达不到要求,应进行返工处理,若是结构砼面影响较的应报告设计人员进行处理。因此,装修工程开始必须是建立在上一道工序经验收合格后,并需经交接、交叉工序的检查基础上才能进行下一道工序的施工。对已完工程监理工程师要及时组织承包商进行检查评定,并对缺陷进行处理。对已完工程进行复核性检查、成品保护的质量检查。
  2、检验批、分项工程、隐蔽工程验收&归档工作,为编制完整合格的竣工技术资料做好准备。
  以上为本人对装修工程质量控制几点体会,如说得不对或不正确,希望同行给予指正。这里需要特别指出的问题是人们对装修工程的监理往往较注重对贴砖、喷涂工程的验收,而忽视对抹灰、基层处理工程的验收工作。这是在监理的过程中就应该防止的。除此以外,施工工艺对保证装修质量也致关重要,我们还须认真研究,装修工程监理现场工作的方式方法,我们仍要继续摸索。另外如防火、防腐、防水等有关规范和规定要求。施工监理要全面贯彻,才能更好地把装修工程质量控制得更好,才能出建出更多的精品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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