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造价工程师工程计价新版教材:第二章2

发布时间:2014-06-20 共5页

  注:此表项目名称、暂定数量由招标人填写,编制招标控制价时,单价由招标人按有关计价规定确定;投标时,单价由投标人自主报价,按暂定数量计算合价计入投标总价中。结算时,按发承包双方确认的实际数量计算合价。
  (四)总承包服务费
  总承包服务费是指总承包人为配合协调发包人进行的专业工程发包,对发包人自行采购的材料、工程设备等进行保管以及施工现场管理、竣工资料汇总整理等服务所需的费用。招标人应预计该项费用并按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向投标人支付该项费用。
  总承包服务费应列出服务项目及其内容等。总承包服务费按照表2.2.8的格式列示。
  表2.2.8总承包服务费计价表
  工程名称:标段:第页共页
  
  注:此表项目名称、服务内容由招标人填写,编制招标控制价时,费率及金额由招标人按有关计价规定确定;投标时,费率及金额由投标人自主报价,计人投标总价中。
  五、规费、税金项目清单
  规费项目清单应按照下列内容列项:社会保险费,包括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医疗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工程排污费;出现计价规范中未列的项目,应根据省级政府或省级有关权力部门的规定列项。税金项目清单应包括下列内容: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出现计价规范未列的项目,应根据税务部门的规定列项。规费、税金项目计价表如2.2.9所示。
  表2.2.9规费、税金项目计价表
  工程名称: 标段:第页共页
 
  编制人(造价人员):复核人(造价工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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