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法定公文的拟写:命令的特点

发布时间:2016-08-17 共1页

  由于命令(令)是国家领导机关依照有关法律发布行政法规和规章、宣布施行重大强制性行政措施等重要事项时使用的公文,它直接体现了国家或某级行政领导机关的意志,集中反映了国家或某级行政机关在某个方面政策要求。在发令机关的职权范围内,命令起着对有关工作实行强制干预和约束、强行统一思想和行动的作用。它具有以下三个特点:
  1、强制性。命令(令)一经发布,有关的下级机关或人员必须无条件地执行和服从 ,不能讨价还价。玩忽职守,延误或干扰命令的执行,都会受到严肃的处理;有意违抗,拒不执行,必将受到严厉的惩罚。
  2、权威性。命令(令)作为指挥性下行公文,具有行政公文的权威性和约束力。虽不是法律、法规本身,但它可以确定法律、法规的生效日期、施行范围等。这都具有法律的效力和法规的约束作用。
  3、严肃性。命令(令)的强制性、权威性和不可逆转性要求制发命令的机关必须极其慎重。人们常说"军令如山倒",令出就不可收回了。在使用这一公文时,必须严肃对待,既不能随意发布,更不能朝令夕改。行文要求使用指挥性语言、态度严肃、结构严谨、文字简洁准确,语气坚决肯定,不允许任意更改和变通。 公开选拨领导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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