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江西招录人民警察公安基础知识试题及答案

发布时间:2016-08-17 共12页

  二、单项选择题
  41.【答案】D。解析:《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十六条规定,有两种以上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分别决定,合并执行。
42.【答案】D。解析:现场勘验是指侦查人员对犯罪现场进行观察、摄像、拍照,对现场遗留的与犯罪有关的物品进行提取、保全的活动。侦查实验是指为了查明或确定与案件有关的某一事实或情节在某种条件下能否发生或如何发生,而在同等条件下将该事实或情节人为地加以重演的一种侦查方法。物证检验是指侦查人员对收集到的物证进行检验、核对,确定其特征,进而确定该物证在刑事诉讼中的作用的活动。人身检查是指为确定被害人、犯罪嫌疑人的某些特征、伤害情况、生理状态及病理状态,侦查机关可以对其人身进行检查。
43.【答案】D。解析:《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二十一条规定,对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决定,认为有错误需要复议的,应当在五日内制作《要求复议意见书》报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后,送交同级人民检察院复议。如果意见不被接受,认为需要复核的,应当在五日内制作《提请复核意见书》报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后,连同人民检察院的《复议决定书》,一并提请上一级人民检察院复核。
44.【答案】B。解析:劳动教养,是指对违反治安管理经处罚仍不悔改,有轻微违法犯罪行为但尚不够刑事处罚的人所实施的强制性教育改造的行政强制措施,是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一种方法。收容教育是公安机关依法对卖淫嫖娼人员集中进行法律教育和道德教育、组织参加生产劳动以及进行性病检查、治疗的行政强制教育措施。
45.【答案】A。解析:《刑事诉讼法》第五十九条规定:“逮捕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必须经过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人民法院决定,由公安机关执行。”
46.【答案】D。解析:拘传,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强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到案接受讯问的一种强制方法。对未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根据案件情况应予拘传的,或者经过传唤没有正当理由不到案的,可以拘传。
47.【答案】C。解析:刑事侦查工作,是指依据国家法律的有关规定,采用专门调查方法和强制性措施,揭露、打击和防范刑事犯罪的一项专门工作。
48.【答案】B。解析:按照《第二十次全国公安会议》的要求,当前公安队伍正规化建设的重点是“四统一”、“五规范”.即:“统一考录制度、统一训练标准、统一纪律要求、统一外观标识”;“规范机构设置、规范职务序列、规范编制管理、规范执法执勤、规范行为举止”。统一纪律要求是指严格执行“五条禁令”,加紧颁布实施《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纪律条令》,对公安民警实行严格统一的纪律要求。
49.【答案】D。解析:公安工作是由人民警察以国家名义按国家法律赋予的职权进行社会行政管理,执行国家意志,维护工人阶级和广大人民群众利益的活动。其内容是由法律和公安法规所确定,必须按照党的政策和国家法律来实施。
50.【答案】D。解析: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警衔条例》,评定授予警衔的人员必须是属于人民警察建制的在编在职的人民警察,包括:(1)公安机关(含设在铁道、交通、民航、林业、海关部门的公安机构)的人民警察;(2)国家安全机关和监狱、劳动教养管理机关的人民警察;(3)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的司法警察;(4)警察专业技术单位、院校、报社、医院中担任人民警察职务的人员。除此之外,不属于人民警察性质的单位和完全不履行人民警察职务的人员,如公安部门和上述机关中的后勤服务人员、所属企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等,均不实行警衔制度。
51.【答案】C。解析:加强机构设置的正规化建设,必须坚持精简、统一和效能的原则。
52.【答案】A。解析:人民警察职业道德规范中,“秉公执法”的要点是:不徇私情,不畏权势,严禁逼供,不枉不纵。
53.【答案】B。解析:政治素质,是指人民警察应具有的政治觉悟、理想信念、道德品质和革命人生观的综合体现。对党、对人民的绝对忠诚,是人民警察首要的政治品质。
54.【答案】C。解析:人民警察的录用与国家公务员的录用一样,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55.【答案】D。解析:专门机关与广大群众相结合的方针,是指导公安机关和人民警察各项活动的基本方针,贯穿于公安工作的各个方面,被公安法规所确认,并体现在公安人员的纪律中。
56.【答案】B。解析:专门机关与广大群众的结合,是在双方目标一致基础上的结合,主导方面是公安机关。
57.【答案】A。解析:1931年11月,在江西瑞金召开的第二次中华苏维埃工农兵代表大会上,成立了中华苏维埃临时中央政府,以原来的苏区中央局保卫处为基础,组建了国家政治保卫局,这是我国最早的人民政权的公安保卫机关。
58.【答案】B。解析:针对资本主义社会阶级矛盾的日益尖锐和治安问题的严重化,1829年英国首相威宁顿公爵说:“一个政权要依靠军队来维护国内秩序是很危险的,应组建一支不同于军队的、集中的、有力的警察队伍。”同年通过了《警察法》,并由罗伯特•皮尔建立了首都伦敦警察厅。
59.【答案】D。解析:公安机关权力,是指由国家宪法、法律赋予公安机关履行职责,进行警务活动时依法采取的权威性措施和手段,它是国家行政权力的重要组成部分,体现着公共行政权力。公安机关权力具有法定性、强制性、特许性及单向性的特点表明了公安机关权力是一种特殊的国家权力。
60.【答案】C。解析:《人民警察法》第六条规定:“公安机关的人民警察按照职责分工,依法履行下列职责:……(四)组织、实施消防工作,实行消防监督;……”公安机关与劳动、民政部门组成劳动教养管理委员会,公安机关受委员会委托审查批准需要劳动教养的人员。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属于人民检察院的职责。民事调解属于国家司法机关的职责之一。
61.【答案】A。解析:《公安机关督察条例》第四条规定:“督察机构对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依法履行职责、行使职权和遵守纪律的下列事项,进行现场督察:……(四)刑事案件、治安案件的立案、侦查、调查、处罚和强制措施的实施情况;……,,可见对刑事案件、治安案件的立案、侦查、调查、处罚和强制措施的实施情况的监督是督察警察的职能。
62.【答案】D。解析:刑事警察简称“刑警”,是负责刑事案件侦破工作的人民警察。刑事警察包括刑事侦查人员和从事刑事科学技术的法医、化验员、鉴定员、警犬训练员等。其主要职责是:依法进行公开的、秘密的专门调查和运用刑事科学技术,揭露和打击刑事犯罪;运用公开管理手段、秘密力量和群众联防控制社会上的复杂场所.限制和缩小犯罪分子的活动空间;研究犯罪分子的活动规律,防范刑事犯罪活动。
63.【答案】D。解析:治安行政强制,是指公安机关在依法进行治安行政管理和实施治安行政处罚时,为达到使行为人履行法定义务或接受处罚的目的,对不履行法定义务或不服从治安行政处罚的人所采取的人身和物品的强制手段。具体措施表现:①强制传唤;②强行带离现场;③强制拘留;④强制隔离、约束特定的人(特定的人指精神病人、醉酒人和企图自杀的人);⑤盘问检查等。
64.【答案】C。解析:加强行政管理是减少治安危害,建立良好社会秩序的重要手段,是直接维护社会治安秩序的基础工作。
65.【答案】C。解析:我们党是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武装起来的党。坚持以科学的世界观和方法论分析治安形势和制定政策,是公安决策正确的根本保证。
66.【答案】C。解析:组织领导,是实现党对公安机关领导的组织保证。其实现途径是健全公安机关各级党组织.严密组织制度,加强领导管理。抓好公安机关领导班子和公安队伍建设,抓好党内组织生活,贯彻民主集中制。保证党员民主权利,正确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坚持党管干部的原则,在广泛听取意见、认真考评的基础上,向上级政府推荐公安机关的主要领导干部,对干部的任免,必须由党委集体讨论决定。
67.【答案】D。解析:督察机构在督察工作中发现公安机关的人民警察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68.【答案】C。解析:对没有犯罪事实或者没有事实证明有犯罪重大嫌疑的人错误拘留的受害人有取得公安刑事赔偿的权利,公安刑事赔偿属于国家赔偿。
69.【答案】B。解析: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要坚持“打防结合、预防为主”的原则,加强基层基础工作,增强全社会的预防和控制犯罪的能力。
70.【答案】D。解析:根据《行政监察法》的规定,监察机关有权对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进行如下监督:一是检查公安机关在遵守和执行法律、法规和人民政府的决定、命令中的问题;二是受理对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违反行政纪律行为的控告、检举;三是调查处理公安机关和人民警察违反行政纪律的行为;四是受理人民警察不服主管行政机关给予行政处分决定的申诉,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由监察机关受理的申诉;五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由监察机关履行的其他职责。
71.【答案】C。解析:根据公安部《关于加强公安法制建设的决定》中的规定,各级公安机关的法制部门是公安机关法制工作和内部执法监督工作的主管部门。
72.【答案】A。解析:公安执法监督是通过多种途径以多种形式进行的。监督主体的性质、地位不同,监督的形式也各异。
73.【答案】A。解析:人民检察院实施法律监督的主要内容及形式:(1)立案监督;(2)审查批捕;(3)审查起诉:(4)侦查活动的合法性监督;(5)执行监督。此外,人民检察院还通过参与行政诉讼对公安机关行使行政职权的活动是否合法进行监督,通过受理公民和社会组织对人民警察违法违纪行为的控告、举报,追究违法、违纪的人民警察的法律责任,对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的执法活动实施监督。
74.【答案】A。解析:根据《国家赔偿法》的规定,对侵犯财产权的赔偿:①处罚款、追缴、没收财产或者违反国家规定征收财物、摊派费用的,返还财产;②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解除对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⑧应当返还的财产损坏的,能够恢复原状的恢复原状,不能恢复原状的,按照损害程度给付相应的赔偿金;④应当返还的财产灭失的,给付相应的赔偿金;⑤财产已经拍卖的,给付拍卖所得的价款;⑥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的,赔偿停产停业期间必要的经常性费用开支;⑦对财产权造成其他损害的,按照直接损失给予赔偿。
75.【答案】D。解析:我国《行政诉讼法》第十一条规定,人民法院受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行政机关下列具体行政行为不服而提起的诉讼:对拘留、罚款、吊销许可证、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财物等行政处罚不服的;对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对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不服的;认为行政机关侵犯法律规定的经营自主权的;认为符合法定条件申请行政机关颁发许可证和执照,行政机关拒绝颁发或者不予答复的;申请行政机关履行保护人身权、财产权的法定职责,行政机关拒绝履行或者不予答复的;认为行政机关没有依法发给抚恤金的;认为行政机关违法要求履行义务的;认为行政机关侵犯其他人身权、财产权的。此外,人民法院还受理法律、法规规定可以起诉的其他行政案件。我国《行政诉讼法》第十二条规定,人民法院不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下列事项提起的行政诉讼:国防、外交等国家行为;行政法规、规章或者行政机关制定、发布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决定、命令;行政机关对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奖惩、任免等决定;法律规定由行政机关最终裁决的具体行政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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