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初级会计职称《经济法基础》高频考点4

发布时间:2014-07-29 共1页

法的分类

  【考情分析】

  考频:★★★

  2011年单选题、2008年单选题、2007年单选题

  【所属章节】:

  本知识点属于《经济法基础》第一章总论第一节法律基础的内容

  【高频考点】:法的分类

 

  根据不同的标准,可以对法作不同的分类。

  1.根据法的创制方式和发布形式:成文法和不成文法(习惯法)

  2.根据法的内容、效力和制定程序:根本法(宪法)和普通法

  3.根据法的内容:实体法和程序法

  4.根据法的空间效力、时间效力或者对人的效力:一般法和特别法

  5.根据法的主体、调整对象和渊源:国际法和国内法

  6.公法和私法

  【历年考题】

  (2011年)下列对法所作的分类中,以法的创制方式和发布形式为依据进行分类的是(  )。
  A.成文法和不成文法
  B.根本法和普通法
  C.实体法和程序法
  D.一般法和特别法
  【答案】A
  【解析】本题考核法的分类。选项B是根据法的内容、效力和制定程序所作的分类;选项C是根据法的内容所作的分类;选项D是根据法的空间效力、时间效力或对人的效力所作的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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