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会计职称《初级经济法》预习讲义第五章

发布时间:2010-01-19 共11页

  第五章所得税法律制度

  【导读】这一章和第四章一样,属于教材最重要的章节之一,主要是介绍我国所得税的三大税种�D�D企业所得税、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以下简称外商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在考试中既可以以客观题的形式出现,又可以在主观题中进行考察。考察的方式可以是对三个所得税种单独、分别进行考察,也可以将企业所得税、外商企业所得税和第四章、第六章的内容结合起来出题。

  这一章的学习,我们一方面要加强对教材上主要知识点的记忆,另一方面还要能够结合教材的具体知识点来加以应用,做到准确的计算出各种情况下的“应纳税所得额”和“应纳所得税额”。

  从总体上来说,所得税是以纳税人的所得额为对象征收的税种。它属于直接税,直接调节纳税人的所得。不得不说这一章是非常综合的一章,可能运用到你所学的全部知识,包括会计方面非常基础的(比如应收账款的坏账准备计算等),所以学习的时候不光要仔细认真,而且要非常准确的把握知识点。

  第一节 企业所得税法律制度

  企业所得税是针对内资企业征收的所得税。

  一、纳税人和征税范围

  (一)纳税人

  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包括:国有企业、集体企业、私营企业、联营企业、股份制企业以及有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的其他组织。

  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企业缴纳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不缴纳企业所得税(缴纳个人所得税)。

  (二)征税范围

  二、税率(税率主要关注其中有特殊规定的方面,所得税出题是不会告诉税率的,需要大家自己判断,而且经常在题目的第一句话就会涉及到影响税率的因素,审题也要非常仔细)

  采用比例税率,税率为33%。两档照顾性税率:对于年应纳税所得额在3万元(含3万元)以下的企业,按18%征收;年应纳税所得额在3-10万元(含10万元)的企业,按27%征收。

  ★另外,对于西部地区国家鼓励类产业的内资企业,在2001~2010年期间,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如果企业上一年度发生亏损的话,可以用当年的应纳税所得额予以弥补,按弥补亏损以后的应纳税所得额来确定适用税率。

  【例】某集体企业当年应纳税所得额26万元,弥补上年亏损后剩余5.1万元,则企业本年应纳所得税的税额是( )。

  A、0.765万元

  B、0.918万元

  C、1.377万元

  D、1.683万元

  答案:C

  解析:如果将题目中的条件改为“弥补上年亏损5.1万元”,这里适用33%的税率。

  三、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

  应纳税所得额=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准予扣除项目金额

  (一)收入总额的确定

  1、收入总额的基本规定

  (1)生产、经营收入;

  (2)财产转让收入;

  (3)利息收入,不包括购买国债利息收入;

  (4)租赁收入;

  (5)特许权使用费收入;

  (6)股息收入;

  (7)其他收入。

  (8)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的收入总额包括财政补助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交收入和其他收入。

  2、特殊情况处理(都是需要特别注意的,虽然小点很细,但是都是需要仔细看的,看完以后结合例题或练习进行测试,保证转化成自己的知识。)

  (1)对于企业减免或返还的流转税(含即征即退、先征后退),除国务院、财政部另有规定指定用途的项目外,都应记入利润总额。�D�D对于直接减免和即征即退的流转税,应并入企业当年利润征收所得税;对于先征后返和先征后退的流转税,应并入企业实际收到退税或返还税款年度的利润征收所得税。

  (2)企业接受捐赠的货币性资产,须并入当期的应纳税所得额,依法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企业接受捐赠的非货币性资产,须按接受捐赠时资产的入账价值确认收入,并入当期应纳税所得额,依法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捐赠收入占应纳税所得额50%及以上的,可以在不超过5年的期间内均匀计入各年度的应纳税所得额。

  (3)纳税人在基本建设、专项工程以及职工福利等方面使用本企业的商品、产品的,应作为收入处理;对外进行来料加工装配业务节省的材料,按合同约定应该留归企业所有的,应视为企业收入处理。

  (4)纳税人取得的收入为非货币资产或权益的,收入应该参照取得收入当时的市场价格。

  (5)以分期收款方式销售商品的,按合同约定的购买人应付价款的日期确定收入的实现。

  (6)建筑、安装、装配工程和提供劳务,持续时间超过一年的,可以按完工进度或者完成的工作量确定收入的实现。

  (7)企业收取的包装物押金,凡逾期未返还买方的,应确认为收入,依法计征企业所得税。注意这里“逾期”的概念。

  (8)销售货物给购货方的折扣销售,如果销售额和折扣额在同一张销售发票上注明的,可按折扣后的销售额计算收入;如果将折扣额另开发票,则不得从销售额中减除折扣的金额。

  (9)资产评估增值的税务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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