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职工工会经费、职工福利费、职工教育经费。(一定是按照计税工资的标准进行衡量)
分别按照计税工资的2%,14%,1.5%扣除。
�D�D实际发放的工资高于确定的计税工资标准的,按其计税工资总额分别计算和扣除职工的“三费”;
�D�D实际发放的工资低于确定的计税工资标准的,按其实际发放的工资总额分别计算和扣除职工的“三费”。
【例】某企业年平均职工为200人,人均月计税工资标准为1600元。该企业当年实发工资总额为400万元,计算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准予扣除的职工工会经费、职工福利费、职工教育经费合计为( )万元。
A.70
B.67.2
C.65.1
D.60.5
答案:B
解析:因为1600×200×12<400万元,所以1600×200×12×(2%+14%+1.5%)=67.2万元。
(4)公益、救济性捐赠(这个知识点是比较特殊的,需要先计算出应纳税所得额(不计算捐赠),然后进行比较进行金额的确定)
在年度应纳税所得额3%以内的部分,准予扣除。金融、保险企业按1.5%的扣除标准计算。
公益、救济性捐赠的扣除限额的计算:
第一步:调整所得额,将企业已经在营业外支出中列支的捐赠额剔除,计入企业的所得额;
第二步:将调整后的所得额×3%,计算扣除限额;
第三步:调整捐赠支出
【例】某企业销售收入1000万元,销售成本500万元,销售税金15万元,期间费用100万元,其中通过非营利机构公益性捐赠15万元,直接捐赠10万元,红十字事业5万元,从联营企业分回利润8.5万元,联营企业税率为15%。
答案:
纳税调整前所得:[1000+8.5/(1-15%)-500-15-100]=395(万元)
扣除限额=395×3%=11.85(万元)
捐赠支出纳税调整额=30-11.85-5=13.15(万元)
(5)业务招待费
全年销售(营业)收入净额在1500万元及其以下的,不超过 销售(营业)收入净额的5‰;年销售(营业)收入1500万元以上,不超过该部分的3‰。
★收入净额包括基本业务收入和其他业务收入,不包括营业外收入。
(6)各类保险基金和统筹基金
各类保险基金和统筹基金,包括职工养老基金、待业保险基金,经税务机关审核后在规定的比例内扣除。
(7)固定资产租赁费
纳税人以经营租赁方式从出租方取得固定资产,其符合独立纳税人交易原则的租金可据受益时间,均匀扣除。
融资租赁方式取得的固定资产,其租赁费不得扣除,但可以按规定提取折旧费用。
(8)坏账损失和坏账准备金
纳税人发生的坏账损失,原则上按实际发生额据实扣除。实务中,经报税务机关批准,提取坏账准备金。
提取坏账准备金的纳税人发生的坏账损失,应冲减坏账准备金;实际发生的坏账损失,超过已提取的坏账准备的部分,可在发生当期直接扣除;已核销的坏账又收回的,应相应增加当期的应纳税所得额。
坏账准备金的计提基数为年末应收账款余额的千分之五。
(9)会员费
纳税人加入工商业联合会的会员费,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准予扣除。
纳税人按主管部门批准的标准,向依法成立的协会、学会等社会组织交纳的会费,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后允许在所得税前扣除。
(10)固定资产转让费用
(11)差旅费、会议费、董事会费
主管税务机关要求提供证明资料的,应该能够提供证明其真实性的合法凭证,否则,不得在税前扣除。
(12)汇兑损益
(13)支付给总机构的管理费
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后准予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