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会计职称《初级经济法》预习讲义第五章

发布时间:2010-01-19 共11页

  第二节 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律制度

  大部分同企业所得税是相同的,把握那些差别点,才是省时又省力的方法。

  一、纳税人

  特别注意其中包括在中国境内没有设立机构、场所,但有来源于中国境内的股息、利息、租金、特许权使用费和财产转让收益等项所得的外国公司、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

  二、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的征收范围

  1、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D�D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从事生产、经营的所得,以及发生在中国境内、境外与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利润(股息)、利息、租金、特许权使用费和其他所得。

  2、企业在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取得的下列所得

  (1)从中国境内取得的利润(股息)。

  (2)从中国境内取得的存款或贷款利息、债券利息、垫付款或延期付款利息等。

  (3)将财产租给中国境内租用者使用而取得的租金。

  (4)提供在中国境内使用的专利权、专用技术、商标权、著作权等而取得的使用费。

  (5)转让在中国境内的房屋、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土地使用权等财产而取得的收益。

  (6)其他所得。

  【例】外国企业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其取得的下列所得中,应按照我国税法缴纳所得税的有( )

  A、将财产出租给中国境内使用者取得的租金

  B、转让在中国境外的房产取得的收益

  C、从中国银行纽约分行取得的储蓄存款利息

  D、从境内某外商投资企业取得的税后利润

  答案:A

  解析:BC为外国企业的境外所得,不在我国纳税;D为从境内分得的税后利润,属于免税项目。

  三、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税率

  实行30%的比例税率,另外还有3%的地方所得税。

  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而取得的来源于中国境内的股息、利息、租金、特许权使用费和其他所得,征预提所得税,适用的税率是10%。

  四、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

  (一)应纳税所得额的确定

  1、分期确定的:

  (1)以分期收款方式销售产品的,可按交付产品或者商品开出发票的日期,确定销售收入的实现,也可按合同约定的购买人应付价款的日期,确定销售收入的实现。

  (2)建筑、安装、装配工程和提供劳务,持续时间超过1年的,按完工进度或完成的工作量确定收入的实现。

  (3)为其他企业加工、制造大型机械设备、船舶等 ,持续时间超过1年的,可按完工进度或完成的工作量确定收入的实现。

  2、中外合作经营企业采取产品分成方式的,合作者分得产品时,即为取得收入时,其收入额应当按照卖给第三方的销售价格或者参照当时的市场价格计算。

  外国企业从事合作开采石油资源的,合作者在分得原油时,即为取得收入,其收入额应当按参照国际市场同类品质的原油价进行定期调整的价格计算。

  3、企业取得的收入为非货币资产或权益的,其收入额应当参照当时的市场价格或估定。

  4、接受的货币捐赠,应一次性计入企业当年度收益,计算缴纳所得税。

  5、接受的非货币资产捐赠,应按合理价格估价计入有关资产项目,同时作为企业当年收益,在弥补以前年度亏损后,计算缴纳所得税。

  6、外商投资企业在中国境内投资于其他企业,从接受投资的企业取得的利润(利息),可以不计入本企业应纳税所得额;但其该投资发生的费用和损失,不得冲减本企业应纳税所得额。

  7、股票转让净收益属于企业的财产转让收益,应计入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一并征收所得税。

  8、企业发行股票,其发行价格高于股票面值的溢价部分,为企业的股东权益,不作为营业利润征收企业所得税;企业清算时,亦不计入应纳税清算所得。

  (二)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方法

  1、制造业

  简单了解公式,结合例题掌握其应用。

  2、商业

  简单了解公式,结合例题掌握其应用,注意和制造业的公式比较。

  3、服务业

  同样是简单了解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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