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会计职称《初级经济法》预习讲义第五章

发布时间:2010-01-19 共11页

  (一)从事生产、经营企业的税收优惠

  1、国务院批准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的高新技术企业,可减按15%税率征收所得税;新办的高新技术企业,自投产年度起免征所得税两年。

  2、企业利用废水、废气、废渣等废弃物为主要原料进行生产的,可在5年内减征或免征所得税。

  3、企业事业单位进行技术转让,以及在技术转让过程中发生的与技术转让有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培训的所得,年净收入在30万元以下的,暂免征收所得税;超过30万元的部分,依法全额缴纳所得税。

  4、企业遇有风、火、水、地震等严重自然灾害,经主管税务机关批准,可减征或免征所得税1年。

  5、新办的劳动就业服务企业,当年安置城镇待业人员超过企业从业人员的60%的,经主管税务机关批准,可免征所得税3年。劳动就业服务企业免税期满后,当年新安置待业人员占企业原从业人员30%以上的,经批准可以减半征收2年。

  6、高等院校和中小学校办工厂、农场自身从事生产、经营所得,暂免征收所得税。举办各类进修班、培训班的所得,暂免征收所得税。

  ★注意这里校办企业的条件。

  7、对民政部门举办的福利工厂和街道办的非中途转办的社会福利生产单位,凡安置“四残”人员占生产人员总数35%以上的,暂免征收所得税;占生产人员总数超过10%未达到35%的,减半征收所得税。

  8、乡镇企业可按应缴税款减征10%。

  9、境外减免税处理。简单了解即可。

  【例】下列关于企业所得税减免税的规定正确的有( )。

  A、对民政部门举办的福利工厂和街道办的非中途转办的社会福利生产单位,凡安置“四残”人员占生产人员总数35%以上的,减半征收所得税

  B、企业遇有风、火、水、地震等严重自然灾害,经主管税务机关批准,可减征或免征所得税2年

  C、企业利用废水、废气、废渣等废弃物为主要原料进行生产的,可在5年内减征或免征所得税

  D、新办的劳动就业服务企业,当年安置城镇待业人员超过企业从业人员的60%的,经主管税务机关批准,可免征所得税3年

  答案:CD

  解析:考察教材关于减免税的规定,AB的说法都是不准确的,复习时注意。

  (二)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的税收优惠

  简单了解即可。

  七、企业所得税的纳税申报与缴纳

  (一)征收方式

  1、企业所得税采取按年计算,分月或分季预缴,年度终了后4个月汇算清缴,多退少补的办法。(最好和后面的税种进行比较汇总记忆)

  预缴时,如果按实际数预缴有困难的,可以按上一年度应纳税所得额的1/12或1/4,或税务机关承认的其他方法预缴。

  2、纳税人的所得为外国货币的,预缴税款时,应当按照该月(季度)最后一日的外汇牌价折合成人民币计算应纳税所得额;年度终了后汇算清缴时,对已经按月(季度)预缴税款的外币所得,不再重新折合计算,只就全年未纳税的外币所得,按当年最后一日的外汇牌价,折合成人民币计算应纳税所得。

  3、三种特殊的收入实现的确认时间,需要掌握。

  (二)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简单了解即可。

  (三)纳税地点

  注意掌握其中的特殊情况时的纳税地点的规定。

  【例】下列关于企业所得税纳税地点的表述中,说法正确的有( )

  A.一般企业在实际经营管理地纳税

  B.联营企业的生产经营所得,在所在地纳税

  C.企业的实际经营管理地与注册地不一致的,在注册地纳税

  D.企业的实际经营管理地与注册地不一致的,在实际经营地纳税

  答案:ABD

  解析:本题考核企业所得税的纳税地点。一般企业实际经营管理地与注册地不一致的,在实际经营管理地纳税,因此C选项不正确。

  (四)申报纳税期限

  纳税人在纳税年度内无论盈利或亏损,都应该在月份或者季度终了后15日内预缴,年度终了后4个月内汇算清缴,多退少补。

  汇算清缴时,多预缴的所得税税额,在下一年度内抵缴;抵缴后仍有结余的,或者下一年度发生亏损的,应该及时办理退库。

  (五)纳税申报表

  表5-1和表5-3简单了解即可,重点是表5-2的理解,对于初级考试来说,我们主要是掌握一下前面的收入、扣除项目部分的具体项目的内容和填列规则,也就是教材P207-208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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