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注册会计师执业资格考试税法-企业所得税(综合题)

发布时间:2014-04-16 共2页

  一、综合题
 
  1.某小汽车生产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08年度自行核算的相关数据为:全年取得产品销售收入总额68000万元,应扣除的产品销售成本45800万元。2009年2月经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对2008年度的经营情况进行审核,发现以下相关问题:
  12月20日收到代销公司代销5辆小汽车的代销清单及货款163.8万元(小汽车每辆成本价20万元,与代销公司不含税结算价28万元)。企业会计处理为:
  借:银行存款--代销汽车款1638000
  贷:预收账款--代销汽车款1638000
  则该企业的销售收入和销售成本是多少?
 
  正确答案:
  按照规定采取代销方式销售货物,应以收到代销清单或收到货款的当天确认收入,该企业将收到的银行存款记入"预收账款"科目核算不正确。
  应调增收入=28×5=140(万元),同时调增销售成本100万元。
  因此,该企业2008年度产品销售收入总额=68000+140=68140(万元),扣除的产品销售成本总额=45800+100=45900(万元)。
  第二个问题,与出口退税结合掌握,企业外销货物的成本要包括不予免征和抵扣的增值税。
 
  2.某市一家居民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主要生产销售彩色电视机,假定2012年度有关经营业务如下:
  (1)销售彩电取得不含税收入8600万元,与彩电配比的销售成本5660万元;
  (2)转让自然科学领域的技术所有权取得收入700万元,直接与技术所有权转让有关的成本和费用100万元;
  (3)出租设备取得租金收入200万元,接受原材料捐赠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材料价款50万元、增值税进项税额8.5万元,取得国债利息收入30万元;
  (4)购进原材料共计3000万元,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增值税税额510万元;支付购料运输费用共计230万元,取得运输发票。
  已知:该企业取得相关票据均通过认证;不考虑地方教育附加。
  要求计算:
  (1)企业2012年应缴纳的增值税;
  (2)企业2012年应缴纳的营业税;
  (3)企业2012年应缴纳的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
  (4)企业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可扣除的税金。
 
  正确答案:
  (1)企业2012年应缴纳的增值税=8600×17%-(8.5+510+230×7%)=1462-534.6=927.4(万元)
  (2)企业2012年应缴纳的营业税:
  700万元技术转让收入免征营业税。
  租金收入应纳营业税=200×5%=10(万元)
  (3)企业2012年应缴纳的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927.4+10)×(7%+3%)=93.74(万元)
  (4)企业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可扣除的税金=10+93.74=103.74(万元)。
 
  3.某居民企业2012年应付职工工资380万元,实际为本企业雇员支付工资300万元、奖金40万元、地区补贴20万元,假定该企业工资、薪金支出符合合理性标准,当年职工.福利费、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可在企业所得税前列支的限额是多少。
 
  正确答案:
  其当年可在企业所得税前列示的工资总额为=300+40+20=360(万元)
  其当年可在企业所得税前列支的职工福利费限额=360×14%=50.4(万元)
  其当年可在企业所得税前列支的工会经费限额=360×2%=7.2(万元)
  其当年可在企业所得税前列支的职工教育经费限额=360×2.5%=9(万元)。
 
  4.某大型咨询公司总机构设在我国某大城市,除在该大城市设立具有独立经营职能的评估分支机构(该评估分支机构的营业收入、职工薪酬和资产总额与管理职能部门能分开核算)外,还分别在我国A、B两省省城设有从事咨询业务的二级分支机构。该咨询公司实行以实际利润额按季预缴分摊企业所得税的办法,根据2013年第一季度报表得知,公司第一季度取得咨询收入共计360万元、发生的税前可扣除的成本费用共计260.2万元(不含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此外,从公司以前年度报表中得知评估分支机构和A、B两省的二级分支机构2012年末有关资料如下:
  其他相关资料:营业税税率为5%,城建税税率为7%,教育费附加征收率为3%,地方教育附加征收率为2%。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按序号回答下列问题,如有计算,每问需计算出合计数。
  (1)计算公司2013年第一季度应缴纳的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
  (2)计算公司2013年第一季度共计应预缴的企业所得税。
  (3)简要回答总分机构企业所得税的征收管理办法。
  (4)简要回答分支机构分摊比例的计算公式。
  (5)计算评估分支机构2013年第一季度的分摊比例。
  (6)计算评估分支机构2013年第一季度预缴的企业所得税。
  (7)计算A省分支机构2013年第一季度的分摊比例。
  (8)计算A省分支机构2013年第一季度预缴的企业所得税。
  (9)计算B省分支机构2013年第一季度的分摊比例。
  (10)计算B省分支机构2013年第一季度预缴的企业所得税。
  (11)计算总机构2013年第一季度就地预缴的企业所得税。
  (12)计算总机构2013年第一季度预缴中央国库的企业所得税。
 
  正确答案:
  (1)2013年第一季度应缴纳的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360×5%×(1+7%+3%+2%)=20.16(万元)
  (2)2013年第一季度共计应预缴的企业所得税=(360-260.2-20.16)×25%=79.64×25%=19.91(万元)
  (3)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跨地区(指跨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下同)设立不具有法人资格的营业机构、场所(以下称分支机构)的,该居民企业为汇总纳税企业(另有规定者除外)。企业实行"统一计算、分级管理、就地预缴、汇总清算、财政调库"的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办法。
  (4)总机构应按照上年度分支机构的经营收入、职工工资和资产总额三个因素,将统一计算的企业当期应纳税额的50%在各分支机构之间进行分摊(总机构在省市同时设有分支机构的,同样按三个因素分摊)。分摊时三个因素的权重依次为0.35、0.35、0.30,计算公式如下:
  某分支机构分摊比例=0.35×(该分支机构营业收入/各分支机构营业收入之和)+0.35×(该分支机构职工薪酬/各分支机构职工薪酬之和)+0.30×(该分支机构资产总额/各分支机构资产总额之和)
  (5)评估分支机构2013年第一季度的分摊比例=0.35×(2000/11600)+0.35×(200/1340)+0.30×(1100/5200)=6.03%+5.22%+6.35%=17.60%
  (6)评估分支机构2013年第一季度预缴的企业所得税=19.91×50%×17.60%=1.75(万元)
  (7)A省分支机构2013年第一季度的分摊比例=0.35×(4000/11600)+0.35×(500/1340)+0.30×(1500/5200)=12.07%+13.06%+8.65010=33.78%
  (8)A省分支机构2013年第一季度预缴的企业所得税=19.91×50%×33.78%=3.36(万元)
  (9)B省分支机构2013年第一季度的分摊比例=0.35×(5600/11600)+0.35×(640/1340)+0.30×(2600/5200)=16.90%+16.72%+15%=48.62%
  (10)B省分支机构2013年第一季度预缴的企业所得税=19.91×50%×48.62%=4.84(万元)
  (11)总机构2013年第一季度就地预缴的企业所得税=19.91×25%=4.98(万元)总机构应将统一计算的企业当期应纳税额的25%,就地办理缴库
  (12)总机构2013年第一季度预缴中央国库的企业所得税=19.91×25%=4.98(万元)
  总机构应将统一计算的企业当期应纳税额的剩余25%,就地全额缴入中央国库,所缴纳税款收入60%为中央收入,40%由财政部按照2004年至2006年各省市三年实际分享企业所得税占地方分享总额的比例定期向各省市分配。
 
  5.某摩托车生产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企业有固定资产价值18000万元(其中生产经营使用的房产原值为12000万元),生产经营占地面积80000平方米。2012年发生以下业务:
  (1)全年生产两轮摩托车200000辆,每辆生产成本0.28万元、市场不含税销售价0.46万元。全年销售两轮摩托车190000辆,销售合同记载取得不含税销售收入87400万元。由于部分摩托车由该生产企业直接送货,运输合同记载取得送货的运输费收入468万元并开具普通发票。
  (2)全年生产三轮摩托车30000辆,每辆生产成本0.22万元、市场不含税销售价0.36万元。全年销售三轮摩托车28000辆,销售合同记载取得不含税销售收入10080万元。
  (3)全年外购原材料均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购货合同记载支付材料价款共计35000万元、增值税进项税额5950万元。运输合同记载支付运输公司的运输费用1100万元,取得运输公司开具的公路内河运输发票。
  (4)全年发生管理费用11000万元(其中含业务招待费用900万元,新技术研究开发费用800万元,支付其他企业管理费300万元;不含印花税和房产税;因管理不善库存原材料损失618.6万元,其中含运费成本18.6万元)、销售费用7600万元、财务费用2100万元。
  (5)全年发生营业外支出3600万元(其中含通过公益性社会团体向贫困山区捐赠500万元)。
  (6)6月10日,取得直接投资境内居民企业分配的股息收入130万元,已知境内被投资企业适用的企业所得税税率为15%。
  (7)8月20日,取得摩托车代销商赞助的一批原材料并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材料金额
  30万元、增值税5.1万元。
  (8)10月6日,该摩托车生产企业合并一家小型股份公司,股份公司全部资产公允价值为5700万元、全部负债为3200万元、未超过弥补年限的亏损额为620万元。合并时摩托车生产企业给股份公司的股权支付额为2300万元、银行存款200万元。该合并业务符合企业重组特殊税务处理的条件且选择此方法执行。
  (9)12月20日,取得到期的国债利息收入90万元(假定当年国家发行的最长期限的国债年利率为6%);取得直接投资境外公司分配的股息收入170万元,已知该股息收入在境外承担的总税负为15%。
  (10)2012年度,该摩托车生产企业自行计算的应缴纳的各种税款如下:
  ①增值税=(87400+10080)×17%-5950-1100×7%=16571.6-5950-77=10544.6(万元)
  ②消费税=(87400+10080)×10%=9748(万元)
  ③城建税、教育费附加=(10544.6+9748)×(7%+3%)=2029.26(万元)
  ④城镇土地使用税=80000×4÷10000=32(万元)
  ⑤企业所得税:
  应纳税所得额=87400+468+10080-190000×0.28-28000×0.22-11000-7600-2100-3600+130+170+90-9748-2029.26=2900.74(万元)
  企业所得税=(2900.74-620)×25%=570.19(万元)
  (说明:假定该企业适用增值税税率17%、两轮摩托车和三轮摩托车消费税税率10%、城市维护建设税税率7%、教育费附加征收率3%、不考虑地方教育附加,计算房产余值的扣除比例为20%、城镇土地使用税年税额每平方米4元、企业所得税税率25%。)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回答下列问题(涉及计算的,请列出计算步骤)。
  (1)分别指出企业自行计算缴纳税款(企业所得税除外)的错误之处,简单说明理由,并计算应补(退)的各种税款(企业所得税除外)。
  (2)计算企业2012年度实现的会计利润总额。
  (3)分别指出企业所得税计算的错误之处,简单说明理由,并计算应补(退)的企业所得税。
 
  正确答案:
  (1)分析错误并计算应补税额
  ①增值税计算有误。开具普通发票收取的运费收入应作为价外费用计算增值税销项税;受赠材料的进项税额可以抵扣;因管理不善造成的原材料损失,属于非正常损失,应作进项税额转出处理。
  应补缴增值税=468/(1+17%)×17%-5.1+(618.6-18.6)×17%+18.6/(1-7%)×7%=166.3(万元)
  ②消费税计算有误。开具普通发票收取的运费收入应作为价外费用计算消费税。
  应补缴消费税=468/(1+17%)×10%=40(万元)
  ③应补缴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166.3+40)×(7%+3%)=20.63(万元)
  ④应补缴房产税=12000×(1-20%)×1.2%=115.2(万元)
  ⑤应补缴印花税=(87400+10080+35000)×0.3‰+(468+1100)×0.5‰=39.74+0.78=40.52(万元)
  (2)计算会计利润
  收入总额=87400+468/(1+17%)+10080+30+5.1+130+90+170=98305.1(万元)
  成本=190000×0.28+28000×0.22=59360(万元)
  利润总额=98305.1-59360-11000-115.2-40.52-7600-2100-3600-103.4-(9748+40)-2029.26-20,63=2548.09(万元)
  (3)企业所得税的计算有误
  该企业业务招待费可扣除金额计算有误
  业务招待费限额标准1=900×60%=540(万元)>标准2=[87400+10080+468/(1+17%)]×5‰=489.4(万元),取较小者为扣除限额。
  业务招待费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900-489.4=410.6(万元)
  新技术研发费可加扣50%,加扣金额=800×50%=400(万元)。
  支付其他企业的管理费300万元不得扣除。
  捐赠扣除限额=2548.09×12%=305.77(万元),实际捐赠500万元。调增应纳税所得额=500-305.77=194.23(万元)
  直接投资境内居民企业分配的130万元股息收入和90万元国债利息收入都属于免税收入。
  可弥补合并企业亏损=(5700-3200)×6%=150(万元)
  境内应纳税所得额-2548.09+410.6+194.23-400+300-130-90-150-170=2512.92(万元)
  境内应纳所得税额=2512.92×25%=628.23(万元)
  境外所得抵扣限额=170/(1-15%)×25%=50(万元)
  境外所得实际缴纳企业所得税=170/(1-15%)×15%=30(万元)
  该企业应纳企业所得税=628.23+50-30=648.23(万元)
  应补缴企业所得税=648.23-570.19=78.04(万元)。
 
  6.某小汽车生产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2年度自行核算的相关数据为:全年取得产品销售收入总额68000万元,应扣除的产品销售成本45800万元,应扣除的营业税金及附加9250万元,应扣除的销售费用3600万元、管理费用2900万元、财务费用870万元。另外,取得营业外收入320万元以及直接投资其他居民企业分回的股息收入550万元,发生营业外支出1050万元,全年实现会计利润5400万元,应缴纳企业所得税1350万元。
  2013年2月经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对2012年度的经营情况进行审核,发现以下相关问题:
  (1)12月20日收到代销公司代销5辆小汽车的代销清单及货款163.8万元(小汽车每辆成本价20万元,与代销公司不含税结算价28万元)。企业会计处理为:
  借:银行存款--代销汽车款1638000
  贷:预收账款--代销汽车款1638000
  (2)管理费用中含有业务招待费280万元、新技术研究开发费用120万元。
  (3)营业外支出中含该企业通过公益性社会团体向某山区中小学捐款800万元。
  (4)成本费用中含2012年度实际发生的工资费用3000万元、职工福利费480万元、职工教育经费70万元,实际拨缴的工会经费90万元(取得合法凭证)。
  (5)7月10日购入一台符合有关目录要求的安全生产专用设备,取得的普通发票上注明金额200万元、增值税额34万元,当月投入使用,当年已经计提了折旧费用11.7万元。
  (说明:该企业生产的小汽车适用消费税税率为9%、城市维护建设税税率为7%、教育费附加征收率为3%、不考虑地方教育附加;12月末"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账户借方无余额;假定购入并投入使用的安全生产专用设备使用期限为10年,不考虑残值)
  要求:(1)填列《企业所得税计算表》中的金额。
  (2)针对《企业所得税计算表》第13~17行所列项目需作纳税调整增加的情况,逐一说明调整增加的理由。
 
  正确答案:
  (1)企业所得税计算表
  【说明】关于安全生产设备折旧超标的处理题目给定的条件不清晰:如果10年折旧且不留残值是企业自身会计制度规定,则折旧超标的调整应作为更正记账错误,放在利润调整过程中。如果该企业原来对安全生产计提11.7万元折旧就是企业职业判断规定的处理,则超标折旧的调整不能调整利润,应调整应纳税所得额。两种条件最终的解题结果是不同的,本辅导书给出了两种答案。但是本解析按照第一种可能编写。
  【填表过程解析】利润计算过程:
  按照规定采取代销方式销售货物,应以收到代销清单的当天确认收入,该企业将收到的银行存款记入"预收账款"科目核算不正确。应调增收入=28×5=140(万元),同时调增销售成本100万元。因此,该企业2012年度产品销售收入总额=68000+140=68140(万元)
  应补缴增值税=163.8÷(1+17%)×17%=23.8(万元),应补缴消费税=163.8÷(1+17%)×9%=12.6(万元),应补缴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23.8+12.6)×(7%+3%)=3.64(万元),因此,2012年应扣除的营业税金及附加=9250+12.6+3.64=9266.24(万元)
  由于企业对安全生产设备有规定的10年使用期限,新购并投入使用的安全设备2012年度应提折旧费用=(200+34)÷10-12×5=9.75(万元),但是企业自身折旧计算有误,不符合会计规则,也应在计算会计利润过程中调整。应调增利润额=11.7-9.75=1.95(万元),为保证计算表关系平衡,此项调整只能在产品销售成本中体现,扣除的产品销售成本=45800+100-1.95=45898.05(万元)
  2012年度企业应实现利润总额=68140-45898.05-9266.24-2900-3600-870+550+320-1050=5425.71(万元)
  填表:
  1行=68000+28×5=68140(万元)
  2行=45800+20×5-1.95=45900-1.95=45898.05(万元)
  3行=9250+28×5×9%+28×5×(9%+17%)×(7%+3%)=9250+16.24=9266.24(万元)
  8行=68140-45898.05-9266.24-3600-2900-870+550=6155.71(万元)
  11行=6155.71+320-1050=5425.71(万元)
  纳税调整过程:
  ①业务招待费发生额的60%=280×60%=168(万元)<68140×5‰=340.7(万元),业务招待费调增企业应纳税所得额=280-280×60%=112(万元),新技术开发费用应调减应纳税所得额=120×50%=60(万元)
  ②捐赠支出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800-5425.71×12%=800-651.09=148.91(万元)
  ③职工福利费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480-3000×14%=60(万元),工会经费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90-3000×2%=30(万元)
  ④2012年度该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5425,71-550+112-00+148.91+60+30=5166.62(万元)
  ⑤2012年该企业应纳所得税额=5166.62×25%=1291.66(万元)
  填表:
  12行=112+148.91+60+30=350.91(万元)
  18行=120×50%(新技术加扣)+550(居民企业投资收益)=610(万元)
  21行=5425.71+350.91-610=5166.62(万元)
  (2)税额计算过程①专用设备抵免所得税额=(200+34)×10%=23.4(万元)
  ②2012年度该企业实际应纳所得税额=5166.62×25%-234×10%=1268.26(万元)
  填表:
  23行=5166.62×25%=1291.66(万元)
  24行=(200+34)×10%=23.4(万元)
  25行=1291.66-23.4=1268.26(万元)
  (3)说明
  第13行:业务招待费支出,按照发生额的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5‰。
  Thebusinessentertainmentexpensearisingfromtheenterprise'sproductionandoperationshallbedeductedby60%oftheactualamount,andshallnotexceed5‰oftheenterprise'ssales(operation-al)revenueoftheyearatmaximum.
  第14行:公益性捐赠支出,不超过年度利润总额12%的部分,准予扣除。
  Thecharitydonationexpense,shallbedeductedfromthetaxableincomewithin12%ofthetotalannualprofit.
  第15行:职工福利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14%的部分准予扣除。
  Employees'welfarecostsshallbedeductedfromthetaxableincomewithin14%ofthetotalsalariesorwages.
  第16行:工会经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2%的部分准予扣除。
  Employees'unionexpensesshallbedeductedfromthetaxableincomewithin2%ofthetotalsalariesorwages.
  第17行:固定资产应当自投入使用月份的次月起计算折旧。多提折旧应进行纳税调增。
  Thedepreciationofthefixedassetsshallbecarriedfromthenextmonthofitscomingintouse;inthecaseofmorewithdrawalofdepreciation,ataxad-justmentisalsorequir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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