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审计师考试辅导:营业税

发布时间:2011-10-22 共1页

  1.营业税的纳税人与扣缴义务人
  凡是在我国境内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的单位和个人,均为营业税的纳税人。在我国境内是指实际税收行政管理的区域是我国。具体情况为:
  (1)所提供的劳务发生在境内;
  (2)在境内载运旅客或货物出境;
  (3)在境内组织旅客出境旅游;
  (4)所转让的无形资产在境内使用;
  (5)所销售的不动产在境内;
  (6)境内保险机构提供的保险业务,不包括为出口货物提供的保险业务;
  (7)境外保险机构以在境内的物品为标的提供的保险劳务。
  下列单位和个人为营业税扣缴义务人:
  (1)委托金融机构发放贷款,以受托发放贷款的金融机构为扣缴义务人。
  (2)建筑安装业务实行分包或者转包的,以总承包人为扣缴义务人。
  (3)境外单位或者个人在境内发生应税行为而在境内未设有经营机构的,其应纳税款以代理者为扣缴义务人;没有代理者的,以受让者或者购买者为扣缴义务人。
  (4)单位或者个人进行演出由他人售票的,其应纳税款以售票者为扣缴义务人。
  (5)演出经纪人为个人的,其办理演出业务的应纳税款以售票者为扣缴义务人。
  (6)分保险业务,以初保人为扣缴义务人。
  (7)个人转让专利权、非专利技术、商标权、著作权、商誉等无形资产的,其应纳税款以受让者为扣缴义务人。
  2.营业税的税目与税率
  营业税的9个税目及其税率分别为:
  (1)交通运输业、建筑业、邮电通信业、文化体育业,税率为3%
  (2)服务业、转让无形资产、销售不动产,税率为5%
  (3)金融保险业的税率,由8%逐年递减至5%
  (4)娱乐业,税率为20%
  3.营业税的计税依据
  计税依据营业税以纳税人的营业额为计税依据,按照营业额和规定的税率计算应纳税额。计算公式为:
  应纳税额=营业额*税率
  营业额为纳税人向对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
  4.营业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应纳税额的计算营业税以纳税人提供应税劳务、转让天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取得的营业额为计税依据。营业额为纳税人向对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价外费用包括基金、集资款、手续费、代收代垫款项及其他各种性质的价外收费。价外费用均应依法并入营业额计算应纳税额。其计算公式为:
  应纳税额=营业额*税率
  纳税人兼有不同税目应税行为的,应当分别核算,未分别核算营业额的从高适用税率。
  5.熟悉营业税的税收优惠
  6.了解营业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与纳税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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