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法律硕士考试简介及招生院校名单

发布时间:2012-02-01 共2页

2011在职法律硕士考试介绍:

法律硕士(Juris Master简称JM)是专业学位之一,我国自1996年试办法律硕士按照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的《专业学位设置审批暂行办法》规定设置。 法律硕士学位是具有特定法律职业背景的职业性学位,主要培养面向立法、司法、律师、公证、审判、检察、监察及经济管理、金融、行政执法与监督等部门、行业的高层次法律专业人才与管理人才。

2011年招收法律硕士的院校名单

院校名称 所在省市 院校名称 所在省市
安徽大学 安徽省 吉林大学 吉林省
中国科学技术大学 安徽省 延边大学 吉林省
安徽财经大学 安徽省 东北师范大学 吉林省
北京大学 北京市 吉林财经大学 吉林省
中国人民大学 北京市 南京大学 江苏省
清华大学 北京市 苏州大学 江苏省
北京交通大学 北京市 东南大学 江苏省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 北京市 河海大学 江苏省
北京理工大学 北京市 南京师范大学 江苏省
北京科技大学 北京市 扬州大学 江苏省
北方工业大学 北京市 南昌大学 江西省
北京工商大学 北京市 江西师范大学 江西省
北京师范大学 北京市 江西财经大学 江西省
中央财经大学 北京市 辽宁大学 辽宁省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 北京市 大连海事大学 辽宁省
首都经济贸易大学 北京市 沈阳师范大学 辽宁省
中国人民 公安大学 北京市 东北财经大学 辽宁省
中央民族大学 北京市 中国刑事警察学院 辽宁省
中国政法大学 北京市 内蒙古大学 内蒙古自治区
中国地质大学(北京) 北京市 青海民族大学 青海省
中国青年政治学院 北京市 山东大学 山东省
中央党校 北京市 中国海洋大学 山东省
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 北京市 山东科技大学 山东省
厦门大学 福建省 青岛大学 山东省
华侨大学 福建省 烟台大学 山东省
福州大学 福建省 山西大学 山西省
兰州大学 甘肃省 山西财经大学 山西省
西北民族大学 甘肃省 西北大学 陕西省
甘肃政法学院 甘肃省 西安交通大学 陕西省
中山大学 广东省 西北政法大学 陕西省
暨南大学 广东省 复旦大学 上海市
华南理工大学 广东省 同济大学 上海市
华南师范大学 广东省 上海交通大学 上海市
深圳大学 广东省 华东理工大学 上海市
广东商学院 广东省 上海海事大学 上海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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